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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國家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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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國家聯盟(英文: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縮寫:ASEAN,簡稱:東盟),於1967年8月8日在泰國曼谷成立,秘書處設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截至2023年,東盟有10個成員國: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緬甸越南。聯盟成員國總面積約449萬平方千米,人口6.62億。 [1] 
東南亞國家聯盟先後與中國、韓國日本等六個國家建立了自由貿易區,中國、日本韓國印度俄羅斯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等國先後加入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建立了圍繞東盟的“10+1”“10+3”“10+8”機制。此外,東盟分別與聯合國歐盟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南方共同市場等積極發展合作關係。
東南亞國家聯盟是亞洲第三大經濟體和世界第六大經濟體。2017年,東盟經濟增長5.2%,經濟總量超過2.7萬億美元。
2022年11月11日,在第40屆和第41屆東盟峯會上,東盟各國領導人就東帝汶申請加入東盟發表聲明,原則上同意接納東帝汶為成員國,並願意對其在成為正式成員國的過程中提供支持。
中文名
東南亞國家聯盟
外文名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別    名
東盟
總    部
雅加達 [1] 
秘書長
高金洪 [19] 
旗    幟
東南亞國家聯盟盟旗
盟    歌
《東盟之路》
東盟日
8月8日

東南亞國家聯盟發展歷史

1961年7月31日,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在曼谷成立東南亞聯盟。 [3] 
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亞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四國外長和馬來西亞副總理在曼谷舉行會議,發表了《曼谷宣言》(即《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 [3] 
1976年,《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簽訂。8月28—29日,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三國在吉隆坡舉行部長級會議,決定由東南亞國家聯盟取代東南亞聯盟。 [3] 
1984年1月7日,文萊加入東南亞國家聯盟。
1995年7月28日,越南加入東南亞國家聯盟。
1997年7月23日,老撾緬甸加入東南亞國家聯盟。
1999年4月30日,柬埔寨加入東南亞國家聯盟。
2007年11月20日,參加第13屆東盟首腦會議的東盟成員國領導人簽署了《東盟憲章》。 [3] 
2008年12月,《東盟憲章》正式生效。 [1] 
2015年12月31日,東盟共同體正式成立。 [8] 
2019年8月8日,東盟秘書處新大樓落成。 [6] 
當地時間2022年11月11日上午,第40屆和第41屆東盟峯會在柬埔寨首都金邊開幕。 [17] 
當地時間2022年11月11日,東盟國家領導人在第40屆和第41屆東盟峯會上宣佈,東盟原則上同意接納東帝汶為成員國。
2023年9月7日,第43屆東盟峯會及東亞合作領導人系列會議7日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閉幕。 [24] 
當地時間2024年1月29日,秘魯被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接納為發展夥伴。 [27] 

東南亞國家聯盟聯盟成員

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

截至2023年,東南亞國家聯盟有10個成員國: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總面積約449萬平方千米,人口6.6億。 [1] 

東南亞國家聯盟候選國

2022年7月19日,東帝汶總統若澤·拉莫斯·奧爾塔訪問印度尼西亞時説,東帝汶希望2023年加入東南亞國家聯盟。 [16] 

東南亞國家聯盟觀察員國

巴布亞新幾內亞,為東南亞國家聯盟觀察員國。21世紀以來,巴布亞新幾內亞外長一直以觀察員身份出席東盟外長會議。 [3]  [7] 

東南亞國家聯盟組織機構

東盟秘書處新大樓 東盟秘書處新大樓
根據《東盟憲章》,東盟組織機構主要包括:
(一)東盟峯會:就東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發展方向做出決策,一般每年舉行兩次會議。
(二)東盟協調理事會:由東盟各國外長組成,是綜合協調機構,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三)東盟共同體理事會:包括東盟政治安全共同體理事會、東盟經濟共同體理事會和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理事會,協調其下設各領域工作,由東盟輪值主席國相關部長擔任主席,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四)東盟領域部長會議:由成員國相關領域主管部長出席,向所屬共同體理事會彙報工作,致力於加強各相關領域合作,支持東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
(五)東盟秘書長和東盟秘書處:負責協助落實東盟的協議和決定,並進行監督。
(六)東盟常駐代表委員會:由東盟成員國指派的大使級常駐東盟代表組成,代表各自國家協助東盟秘書處、東盟協調理事會等機構開展工作。
(七)東盟國家秘書處:東盟在各成員國的聯絡點和信息彙總中心,設在各成員國外交部。
(八)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負責促進和保護人權與基本自由的相關事務。
(九)東盟附屬機構:包括各種民間和半官方機構 [1] 

東南亞國家聯盟決策機構

東盟峯會是東盟最高決策機構,由各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組成,東盟各國輪流擔任主席國。東盟秘書長是東盟首席行政官,向東盟峯會負責,由東盟各國輪流推薦資深人士擔任,任期5年。現任秘書長林玉輝(Lim Jock Hoi,文萊前外交與貿易部常秘),2018年1月就任,任期至2022年底。 [1] 
東盟歷任主席國
年代
東盟輪值主席國
1976年
印度尼西亞
1977年
馬來西亞
1987年
菲律賓
1992年
新加坡
1995年
泰國
1996年
印度尼西亞
1997年
馬來西亞
1998年
越南
1999年
菲律賓
2000年
新加坡
2001年
文萊
2002年
柬埔寨
2003年
印度尼西亞
2004年
老撾
2005年
馬來西亞
2006年
菲律賓
2007年
新加坡
2008年
泰國
2009年
泰國
2010年
越南
2011年
印度尼西亞
2012年
柬埔寨
2013年
文萊
2014年
緬甸
2015年
馬來西亞
2016年
老撾
2017年
菲律賓
2018年
新加坡
2019年
泰國
2020年
越南
2021年
文萊
2022年
柬埔寨
2023年
印度尼西亞
參考資料:
東盟歷任秘書長
歷任
秘書長
秘書長國籍
秘書長任期
1
哈託尼奧·雷索·達爾松
印度尼西亞
1976年6月7日—1978年2月18日
2
奧馬爾亞迪·約託韋約諾
印度尼西亞
1978年2月19日—1978年6月30日
3
阿里·阿卜杜拉
馬來西亞
1978年7月10日—1980年6月30日
4
納西索·雷耶斯
菲律賓
1980年7月1日—1982年7月1日
5
陳啓佑
新加坡
1982年7月18日—1984年7月15日
6
潘·瓦那密提
泰國
1984年7月16日—1986年7月15日
7
容英發
文萊
1986年7月16日—1989年7月16日
8
魯斯林·諾爾
印度尼西亞
1989年7月17日—1993年1月1日
9
馬來西亞
1993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10
魯道夫·塞維裏諾
菲律賓
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11
新加坡
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12
泰國
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13
越南
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4
文萊
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15
柬埔寨
2023年1月1日—今
參考資料: [2]  [22] 

東南亞國家聯盟憲章宗旨

  • 宗旨
《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宣言》,於1967年8月8日在泰國曼谷發表。《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宣言》確定的宗旨和目標是:
(1)以平等與協作精神,共同努力促進本地區的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
(2)遵循正義、國家關係準則和《聯合國憲章》,促進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3)促進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和科學等問題的合作與相互支援;
(4)在教育、職業和技術及行政訓練和研究設施方面互相支援;
(5)在充分利用農業和工業、擴大貿易、改善交通運輸、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進行更有效的合作;
(6)促進對東南亞問題的研究;
(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標的國際和地區組織保持緊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尋與其更緊密的合作途徑。 [3] 
  • 憲章
第32屆東盟峯會 第32屆東盟峯會
東盟憲章全稱《東南亞國家聯盟憲章》,於2008年12月正式生效。 [1]  《東盟憲章》文件長達31頁,確立了東盟的目標、原則和地位。《東盟憲章》對各成員國具有約束力,賦予東盟法人地位。 [3] 
2008年12月,《東盟憲章》正式生效,確定東盟的目標包括:
(一)維護和促進地區和平、安全和穩定,進一步強化以和平為導向的價值觀;
(二)通過加強政治、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合作,提升地區活力;
(三)維護東南亞的無核武器區地位,杜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四)確保東盟人民和成員國與世界和平相處,生活於公正、民主與和諧的環境中;
(五)建立穩定、繁榮、極具競爭力和一體化的共同市場和製造基地,實現貨物、服務、投資、人員、資金自由流動;
(六)通過相互幫助與合作減輕貧困,縮小東盟內部發展鴻溝;
(七)在充分考慮東盟成員國權利與義務的同時,加強民主,促進良政與法治,促進和保護人權與基本自由;
(八)根據全面安全的原則,對各種形式的威脅、跨國犯罪和跨境挑戰作出有效反應;
(九)促進可持續發展,保護本地區環境、自然資源和文化遺產,確保人民高質量的生活;
(十)通過加強教育、終身學習以及科技合作,開發人力資源,提高人民素質,強化東盟共同體;
(十一)為人民提供發展機會、社會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
(十二)加強合作,營造安全、無毒品的環境;
(十三)建設以人為本的東盟,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東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進程,並從中獲益;
(十四)增加對本地區文化和遺產的認識,加強東盟共同體意識;
(十五)在開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區架構內,維護東盟在同外部夥伴關係中的中心地位和積極主動作用。 [1] 

東南亞國家聯盟經濟社會

東南亞國家聯盟人口

據東盟秘書處2009年6月統計,東南亞國家聯盟人口5.84億。 [9] 

東南亞國家聯盟經濟

東南亞國家聯盟是亞洲第三大經濟體和世界第六大經濟體。
2017年,東南亞國家聯盟經濟增長5.2%,經濟總量超過2.7萬億美元。

東南亞國家聯盟形象標識

東南亞國家聯盟旗幟

東南亞國家聯盟盟旗 東南亞國家聯盟盟旗
東南亞國家聯盟盟旗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旗幟,採用於1997年。藍色代表大海、天空和友誼。徽記由10根黃色條紋組成,代表10個成員國。

東南亞國家聯盟會徽

東盟會徽 東盟會徽
東盟會徽是東盟的官方標誌。東盟會徽代表一個穩定、和平、團結和充滿活力的東盟。會徽的顏色藍色、紅色、白色和黃色代表了所有東盟成員國國徽的主要顏色。藍色代表和平與穩定。紅色代表勇氣和活力,白色代表純潔,黃色代表繁榮。會徽中央的稻草莖代表了東盟開國元勳們的夢想,即東盟國家將東南亞所有國家凝聚在一起,友好團結。圓圈代表東盟的團結。

東南亞國家聯盟精神文化

  • 盟歌
2008年11月20日,盟歌創作的最後一輪評選在曼谷舉行,共有10首候選曲目入圍。評委來自東盟10個成員國,以及對話國中國、澳大利亞、日本。最終從10首候選歌曲中選擇了《東盟之路》。 [3] 
《東盟之路》歌詞:“高高舉起我們的旗幟,像天一樣高;擁抱我們心中的自豪;東盟緊密團結如一體,內省自身,放眼全世界;以和平為起點,以繁榮為目標。我們敢於夢想,我們樂得分享。共同為東盟,我們敢於夢想;我們樂於分享,因為這就是東盟之路。” [3] 
  • 東盟日
1967年8月8日,泰國、印度尼西亞、新加坡、菲律賓、馬來西亞5國在曼谷發表《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宣言》。 [5]  8月8日被定為“東盟日”。

東南亞國家聯盟新聞傳媒

  • 出版物
東南亞國家聯盟擁有眾多定期或不定期發行的出版物,如《東盟年度報告》《東盟商務通訊》等。 [9] 

東南亞國家聯盟主要活動

第34屆東盟峯會 第34屆東盟峯會
1976年2月,東盟第1次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簽署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東南亞國家聯盟協調一致宣言》。 [3] 
1977年8月,東盟第2次首腦會議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會議確定東盟擴大區域經濟合作,加強同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和歐共體的對話和經濟聯繫。 [3] 
1987年12月,東盟第3次首腦會議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會議簽署了《馬尼拉宣言》《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修正議定書和四項經濟協定。 [3] 
1992年1月,東盟第4次首腦會議在新加坡舉行,簽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東盟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和《有效普惠關税協定》等三個文件。 [3] 
1995年12月,東盟第5次首腦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發表了《曼谷宣言》,簽署了《促進東盟一體化和形成東盟整體意識實施方案》《關於加強東盟經濟合作框架議定書》《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通過了《東盟組織機制調整方案》。 [3] 
1998年12月,東盟第5次首腦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發表了《曼谷宣言》,簽署了《促進東盟一體化和形成東盟整體意識實施方案》《關於加強東盟經濟合作框架議定書》《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通過了《東盟組織機制調整方案》。 [3] 
2001年11月,東盟第7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文萊舉行。會議發表了《2001東盟反恐聯合行動宣言》《第七次東盟首腦會議關於艾滋病問題宣言》,並通過了“河內行動計劃中期回顧”等文件。 [3]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8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並簽署了《東盟旅遊協定》。 [10]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9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通過了《東盟第二協約宣言》(亦稱《第二巴釐宣言》)。 [10]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10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老撾首都萬象舉行。會議簽署了《萬象行動綱領》和《東盟關於一體化優先領域的框架協議》,並通過了《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行動綱領》和《東盟安全共同體行動綱領》。 [10] 
2005年12月12日,第11屆東盟首腦會議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制定東盟憲章的《吉隆坡宣言》。 [10] 
2007年1月13日至14日,第12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菲律賓中部城市宿務舉行。會議確定了東盟憲章藍圖計劃並簽署了《宿務宣言》。此外,會議還簽署了包括《東盟反恐公約》在內的一系列文件。 [10] 
2007年11月,第13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新加坡舉行。會議通過了包括《東盟憲章》《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宣言》在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10] 
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14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泰國中部海濱城市華欣舉行。會議簽署了《東盟共同體2009—2015年路線圖宣言》。 [10] 
2009年10月23日至25日,第15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泰國華欣舉行。 [10] 
2010年4月8日至9日,第16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會議通過了《東盟經濟復甦和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以及東盟應對氣候變化聯合聲明》。
2010年10月,第17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越南河內舉行。會議通過了促進經濟復甦和人力資源開發的《東盟宣言》、旨在加強保障東盟地區婦女兒童福利的《河內宣言》《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以及實施海上搜救合作的文件。 [10] 
2011年5月7日至8日,第18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舉行。 [10] 
2011年11月17日,第19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通過了《在全球國家共同體中的東盟共同體巴釐宣言》(又稱《巴釐第三協約宣言》)。 [10] 
2012年4月3日至4日,第20屆東盟峯會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峯會通過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文件,包括第20屆東盟峯會《主席聲明》《金邊宣言》《金邊議程》《2015年建立東盟無毒品區宣言》和 《“全球温和派行動組織”概念文件》等。
2012年11月,第21屆東盟峯會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峯會簽署《東盟人權宣言》。 [10] 
2013年,第22屆東盟峯會、第23屆東盟峯會在文萊首都斯里巴加灣市舉行。
2014年,第24屆東盟峯會、第25屆東盟峯會在緬甸首都內比都舉行。 [11-12] 
2015年,第26屆東盟峯會、第27屆東盟峯會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 [13] 
2016年9月,第28屆東盟峯會、第29屆東盟峯會在老撾萬象舉行。會議通過了《東盟願景2025》《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和第三份《東盟一體化倡議工作計劃》。東盟國家領導人還簽署了共同應對域內外災害的宣言。 [1] 
2017年4月,第30屆東盟峯會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11月,第31屆東盟峯會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會議就建設更加穩定和更具韌性的東盟共同體(即建設以人為本的東盟、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加強海上安全與合作、促進包容性與創新驅動型增長、加強東盟韌性、推動東盟成為區域主義樣板和全球事務參與者)進行了討論,簽署了《東盟關於保護和提高移民勞工權利的共識》,通過了《東盟關於預防和打擊網絡犯罪的宣言》《東盟創新宣言》等多份重要文件。東盟及其對話或域外夥伴領導人共同出席東盟成立50週年紀念活動。 [1] 
2018年4月,第32屆東盟峯會在新加坡舉行,會後發表《主席聲明》《關於建設韌性和創新的東盟願景文件》《關於網絡安全合作的聲明》《東盟智慧城市網絡概念文件》。11月,第33屆東盟峯會在新加坡舉行,通過了《東盟智慧城市網絡框架》《關於增加綠色就業以促進東盟共同體平等與包容性增長的宣言》等文件。 [1] 
2019年6月,第34屆東盟峯會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主題為“加強夥伴關係,促進可持續發展”,重點討論了東盟共同體建設和國際地區問題,發表了《東盟印太展望》《東盟領導人關於可持續夥伴關係的願景聲明》《應對亞洲地區海洋垃圾的曼谷宣言》及其行動框架等文件。11月,第35屆東盟峯會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回顧了東盟共同體建設,就東盟未來發展方向、加強東南亞地區各領域可持續發展交換了意見,發表了《東盟關於向第四次工業革命轉型的宣言》和《東盟關於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等文件。2020年4月,東盟關於新冠肺炎疫情特別峯會以視頻會議形式舉行。會議重點就東盟國家合作抗擊疫情、恢復社會經濟發展等交換了意見,發表了《特別峯會宣言》。6月,第36屆東盟峯會以視頻形式舉行。會議主題為“齊心協力,積極應對”,發表了《東盟領導人關於團結協作主動應對的願景聲明》等文件。11月,第37屆東盟峯會以視頻形式舉行,通過了《東盟全面復甦框架》及其實施計劃。2021年4月,東盟在印尼雅加達舉行領導人特別會議,東盟輪值主席國文萊會後發表主席聲明,介紹東盟一體化建設、推進疫後復甦、加強同夥伴國交流等會議主要討論情況,並以附件形式介紹東盟領導人就緬甸局勢達成五點共識。2021年10月,第38屆和第39屆東盟峯會以視頻方式舉行,會議主題為“共同關心、共同準備、共同繁榮”,重點討論了東盟共同體建設和國際地區問題,通過了《東盟領導人關於支持多邊主義的宣言》《東盟領導人關於藍色經濟的宣言》《東盟領導人關於推進數字化轉型的聲明》等文件。2022年11月,第40屆和第41屆東盟峯會在柬埔寨金邊舉行,會議以“共同應對挑戰”為主題,討論了東盟共同體建設、東盟對外關係和發展方向,並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通過了《關於在東盟主導機制下推動東盟印太展望四大優先領域主流化的宣言》《東盟領導人關於互聯互通後2025議程的聲明》《東盟領導人關於落實“五點共識”的審議和決定》《東盟領導人關於東帝汶申請加入東盟的聲明》等文件。 [1]  [20] 

東南亞國家聯盟對外關係

東南亞國家聯盟區域關係

1994年7月,東南亞國家聯盟倡導成立東盟地區論壇(ARF),主要就亞太地區政治和安全問題交換意見。10月,東南亞國家聯盟倡議召開亞歐會議(ASEM),促進東亞和歐盟的政治對話與經濟合作。 [1] 
1997年,東南亞國家聯盟與中國、日本、韓國共同啓動了東亞合作,東盟與中日韓(10+3)、東亞峯會(EAS)等機制相繼誕生。 [1] 
1999年9月,在東南亞國家聯盟倡議下,東亞—拉美合作論壇(FEALAC)成立。 [1] 
2011年11月,東盟提出“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倡議,旨在構建以東盟為核心的地區自貿安排。 [1] 
2012年11月,在第七屆東亞峯會上,東南亞國家聯盟國家與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6國領導人同意啓動RCEP談判。 [1] 
2017年11月,首次RCEP領導人會議在菲律賓馬尼拉召開。 [1] 
2018年11月,第二次RCEP領導人會議在新加坡召開,各國領導人肯定當年RCEP談判取得的實質進展,就爭取於2019年結束談判達成一致。
2019年11月,第三次RCEP領導人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與會領導人在會後發表聯合聲明,宣佈RCEP15個成員國結束全部20個章節的文本談判及實質上所有市場準入問題的談判,並致力於2020年簽署協定。 [1] 
2023年9月,當地時間9月4日,東南亞國家聯盟同環印度洋區域合作聯盟太平洋島國論壇,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召開的第43屆東盟峯會及系列會議期間簽署合作備忘錄,共謀合作與發展。 [25] 

東南亞國家聯盟對華關係

1991年,中國和東盟開啓了對話進程。 [21] 
2010年,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CAFTA)正式啓動。 [21] 
2021年11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正式宣佈建立中國東盟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4] 

東南亞國家聯盟主要成就

東盟以“東盟方式”為基礎,形成東盟分別與中日韓(“10+1”)、東盟與中日韓(“10+3”)、東亞峯會(東盟10國與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和俄羅斯8國,即“10+8”)等對話合作機制,在促進區域和平穩定、區域一體化合作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15] 

東南亞國家聯盟社會評價

作為一個成立40年的地區性組織,東盟在促進區域合作、促進各成員國經濟社會發展、加強與區域外部國家的協調等方面均作出了重大努力,並取得了巨大成就。儘管褒貶不一,東盟終以其成功的實踐告訴世人,只要加強團結與合作,小國、弱國也可以有所作為,它們同樣能在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地區新秩序的建立等方面做出自己的貢獻。( 《珠江經濟》 評) [14] 

東南亞國家聯盟相關事件

當地時間2023年9月6日,東盟秘書處發表第43屆東盟峯會主席聲明。聲明稱,本屆峯會回顧了東盟各項事務的進展,並重申東盟致力於進一步加強東盟機構能力和效力,以應對當今的挑戰,繼續保持地區增長和繁榮的中心地位。重申堅定支持維護多邊主義,維護和促進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和平解決爭端。聲明還稱,東盟同意菲律賓擔任2026年東盟輪值主席國,同意將東盟在雅加達的辦公地點更名為東盟總部。 [23] 
當地時間2023年9月19日,東盟首次聯合軍事演習在印度尼西亞南納土納海舉行。參與國除東盟所有10個成員國外,還包括準成員國東帝汶 [2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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