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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波

(2020年重慶幼童墜亡案涉案罪犯)

鎖定
張波(1994年8月16日—2024年1月31日 [7]  ,男,漢族 [7]  ,中國國籍,為11·2重慶幼童墜亡案涉案人員之一。
2020年11月2日,陳美霖年僅2歲的女兒和年僅1歲的兒子,從15層高的家中雙雙墜亡,重慶市南岸區警方偵查發現,嫌疑人系兩名兒童的生父張波及其女友葉誠塵。隨後兩人被依法逮捕,並被提起刑事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 [14] 
2021年7月26日,葉誠塵涉嫌故意殺人一案由重慶五中院一審開庭。檢察機關認為,張波、葉誠塵共同故意殺人,致兩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  12月28日,重慶南岸區錦江華府姐弟“墜亡”案將再次開庭。 [2]  12月28日,張波、葉誠塵一審獲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22年1月19日,澎湃新聞從權威渠道獲悉,張波、葉誠塵在法定上訴期內遞交了材料,提出上訴。 [5] 
2023年4月6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一案 [8-10]  。5月11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張波、葉誠塵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2] 
2024年1月31日,“重慶姐弟墜亡案”被告人張波被法院執行死刑 [16] 
中文名
張波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7] 
出生日期
1994年8月16日 [7] 
性    別
[7] 
執行死刑
2024年1月31日

張波人物經歷

張波,男,為11·2重慶幼童墜亡案主犯之一。
2024年1月31日,“重慶姐弟墜亡案”被告人張波被法院執行死刑。 [16] 

張波人物事件

張波一審開庭

2021年7月26日,葉誠塵涉嫌故意殺人一案由重慶五中院一審開庭。
事發地小區 事發地小區 [15]
檢察機關起訴書提出,被告人張波在與陳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女子葉誠塵私下建立戀愛關係,後張波與陳某協議離婚,約定女兒由陳某撫養,兒子6 歲前由張波撫養。葉誠塵多次向張波表示無法接受其有小孩的事實,兩人遂共謀用意外高墜的方式殺害張波子女。2020年11月2日,張波趁家人外出,將正在次卧室玩耍的兩名幼童雙腿抱住,一起從飄窗窗户扔到樓下,致兩名幼童死亡。
檢察機關認為,張波、葉誠塵共同故意殺人,致兩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 

張波一審宣判

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某的撤訴申請,依法裁定準許。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波與被告人葉誠塵共謀,採取製造意外高墜方式,故意非法剝奪張波兩名親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張波積極參與共謀,設計將女兒接到家中,直接實施殺害兩名親生子女的行為;葉誠塵積極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發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為由,催促張波殺死兩名小孩,並在張波猶豫不決的情況下,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行為,最終促使張波直接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與張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當。二被告人的行為突破了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人倫底線,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嚴懲。
被告人及被害人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羣眾旁聽了宣判。 [2-3] 

張波提出上訴

2022年1月19日,澎湃新聞從渠道獲悉,張波、葉誠塵在法定上訴期內遞交了材料,提出上訴。 [5-6] 

張波二審開庭

2023年4月6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人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張波、葉誠塵及其委託的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2021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並於2021年12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張波在與被告人葉誠塵共謀後,並在葉誠塵的逼迫下,採取製造意外高墜方式將張波的兩名親生子女殺害,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兩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訴。
重慶市高院4月6日上午9點30分許開庭審理的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案(即重慶姐弟墜亡案)二審庭審在當晚10點30分結束。 [11]  二審庭審中,上訴人張波、葉誠塵及其辯護人和出庭檢察人員圍繞案件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張波、葉誠塵進行了最後陳述。
參加該案二審的旁聽人員2023年4月6日晚告訴記者,二審庭審中,張波、葉誠塵當庭翻供。張波表示孩子墜樓系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 [11] 
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8-10] 

張波二審宣判

2023年5月11日上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 [13]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波在婚姻存續期間,與葉誠塵建立不正當男女關係。2020年2月,張波與陳某某離婚,葉誠塵明知張波的子女張某甲和張某乙將由陳某某撫養,仍視其為自己與張波結婚的障礙。張波和葉誠塵共謀採用製造意外高墜的方式殺害張某甲和張某乙。其後,葉誠塵多次催促、逼迫張波作案,並限定作案期限。2020年11月2日15時30分許,張波將正在次卧飄窗窗台玩耍的張某甲和張某乙雙腿抱住一起從飄窗扔到樓下,致二人死亡。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張波、葉誠塵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4月6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張波、葉誠塵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張波直接實施殺人行為,葉誠塵在決定殺害兩名兒童、採用製造意外高墜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追求被害兒童死亡等方面更為積極主動,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當,均系主犯。張波、葉誠塵罔顧國法天理人情,嚴重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踐踏社會良知,其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極壞,應依法從嚴懲處。張波、葉誠塵及其辯護人提出張波沒有實施殺人行為、葉誠塵沒有逼迫和催促張波作案、原判量刑過重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依法不予採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張波、葉誠塵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審審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訴人張波、葉誠塵及其辯護律師各項訴訟權利。辯護律師到庭參加宣判。被害人親屬、被告人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羣眾代表旁聽了宣判。 [12-13] 

張波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死刑複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張波、葉誠塵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複核期間,依法訊問了二被告人。張波、葉誠塵委託了辯護律師為自己辯護,辯護律師查閲了卷宗材料,會見了被告人,提交了辯護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聽取並審查了辯護意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向張波、葉誠塵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2024年1月31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張波、葉誠塵執行了死刑。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前安排張波、葉誠塵會見了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張波、葉誠塵地位作用總體相當,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各自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張波、葉誠塵視張波的親生子女為結婚障礙,共同預謀採用製造意外高墜方式殺人,致兩名幼童死亡,嚴重挑戰法律和道德底線,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複核期間,葉誠塵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經查不屬實,依法不構成立功。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張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葉誠塵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16] 

張波聊天記錄

以下是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節選:“有娃兒是不可能接受的”
聊天日期
聊天內容
2020年6月3日
葉誠塵:“娃兒沒解決前我不見你媽喲”“我反正堅持有娃兒是不可能接受的”
張波:“你不見娃兒都(注:方言,同就)是了呀”
葉誠塵:“有娃兒真是不可能的事”“你應該想辦法啷個讓你2個娃兒一起那個吧”
張波:“2個啷個可能嘛”
葉誠塵:“把她接出來耍”“開車帶他們出去耍”“車險買起”“説照相呀”“帶她去找弟弟還不願意嗎”
(注:張波離婚後,女兒跟着母親生活,兒子跟着張波生活。)
張波:“現在是大的個真的可能不認我喲,娃兒都不願意跟我一路,我去説帶她出來耍,都沒得人信,現在娃兒都曉得説話了,她不願意跟我一路,她跟弟弟沒得任何感情,現在不是非要這麼急”
葉誠塵:“那好久急嘛,把房子買了來嗎,你有勒個多娃兒,我們以後找再多錢也沒錢,其實不是帶不出來娃兒,是不想”
2020年6月4日
葉誠塵在微信中提到其父親在罵她,讓張波“一個月後把娃兒的事處理了”。
張波:“娃兒的事情處理完了,不説出去不都好了嗎”
葉誠塵:“那你快點呀”
2020年6月6日
葉誠塵:“反正有娃兒我是接受不了的”“你馬上把娃兒解決了就行了呀”“先解決娃兒”“還不是怪你在一直拖”“有娃兒我媽我全家都不幹”
張波:“我曉得都是娃兒的問題”“目前是房子的問題,等幾天就是娃兒的問題”“再過一段時間是我二婚的問題”
葉誠塵:“二婚就拿房子車子這些來説事撒”
張波:“娃兒出了事,你都沒得資格説我是二婚撒子的”“娃兒沒得了,我們就是公平的了”
葉誠塵:“我就沒得資格説你任何了”“就不得去想你是咋子二婚了呀”
張波:“2條命都這麼不值呀”
葉誠塵:“就不該存在呀他們”
張波:“不應該在那麼也是在了,我不是為了你去做的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情嘛”
葉誠塵:“有他們在我們不會幸福”“有他們在是不可能跟你在一起”
張波:“所以都是為了你,我才去做的這些傷天害理的事”
葉誠塵:“能證明你愛不愛我呀”
張波:“完全是為了你”“是你喊我這樣的,我才去做的”“好傷天害理嘛”
葉誠塵:“那你不做嘛”
張波:“哪個願意做嘛?”
2020年6月7日
葉誠塵在微信中強調“娃兒解決了才見面反正”。
(注:葉誠塵供述材料稱,2020年6月,張波受不了葉誠塵,二人分手。2020年9月,張波主動和葉誠塵和好。)
“反正這周是最後的時間”
2020年9月16日
葉誠塵:“我説的你曉得個要出事呀”“我説算了命的”“我曉得只是你想不想的問題”“我知道,你在權衡利弊”“我已經感覺到你不願意了”“權衡利弊就是在想值不值得”“本來都不能接受有個娃兒跟到你”“娃兒在內”“反正一件都不能少嘛”
2020年9月20日
葉誠塵在微信中提出讓張波把事情做好了來才和好,並且讓張波回家跟家人説非她不娶,還讓張波用刀比着説,張波稱自己也像葉誠塵一樣極端了。
2020年10月10日晚
葉誠塵:“説你娃兒已死”“只有勒個才説的通呀”
張波:“啷個可能嘛”“我記得你那個時候不是這樣説的”
葉誠塵:“説的一直都是,你娃兒沒得了,房子買了”“過了勒個久了”“那個時候你不是説你已經説好了嗎”“不過就2周”“還要加上國慶節”
張波:“主要是現在這個問題我啷個去説嗎?我也説不過去的嘛”
2020年10月11日0時許
張波:“以後沒得娃兒了都沒得這些事情”“到時候我媽自己都要出去上班,都不需要我給錢”
2020年10月18日
葉誠塵:“好久之內把事情辦了”
張波:“10月之內”
葉誠塵:“説的這周,還還給我拖遠點嘛”
張波:“我沒有拖”“你真的也不要逼太急了”“做不好吃不了兜着走”
葉誠塵:“啷個不急,喊你這周,你説下週”
張波:“你來嘛”“我説10月之內”“這周耍過去了撒”
葉誠塵:“能提前就提前”
張波:“我這週迴去,回去等機會”
2020年10月20日
葉誠塵:“説去説來都是你那2個包袱的問題”
張波:“處理完了,到底得行不喲”
葉誠塵:“肯定得行呀”
張波:“我曉得,今天開始事情沒有昨晚,我們都不能見面”“其實我現在壓力也大,大得都想爆發”
葉誠塵:“你是不是要給我個準確時間”
張波:“10月之內,反正沒有辦好,我國人(自己)也不會來見你了”
葉誠塵:“最多10天的時間”
張波:“我現在沒有回去安排,心裏也沒得數”
葉誠塵:“説好這周就這周”“反正這周是最後的時間”
張波:“我想哈辦法嘛;我問了我媽了,我這樣説的,喊我媽給大娃買點衣服,怎麼樣”
葉誠塵:“她好就去買嘛”“下個月就合格了呀”
“我撒子都願意為你做”
2020年10月21日
張波:“我想2個一起,是不是太誇張了”
葉誠塵:“必須一起呀,你還不明白嗎”“你過年的時候你都提過的”“當時説也是2個”
張波:“如果到時候做了,你屋頭人還不同意怎麼辦”
葉誠塵:“不可能”“我以我命擔保”“但必須是2個一起”
2020年10月24日
張波:“剛才我媽回來説她打電話來説明天中午弄來”
葉誠塵:“必須保證明天辦成”
2020年10月25日2020年11月2日13時40分
張波:“我身邊還有人”“我媽在弄他們吃的”“看嘛全程都是這樣”“都是分了他們自己吃”“然後她(注:孩子的媽媽)都看到娃兒到處跑”“她在跟娃兒耍”“我勒哈真的是有力使不上”“大的個今天要回去喲”“明天大的個讀幼兒班”“今天都是背書包來的”“我一直給你照相”“就是在證明我在等機會”“我全程給你照相”“全程給你證實”
葉誠塵:“你去喂撒”“你啷個不去分也”“耍玩具撒”“喊娃兒過來跟你耍撒”“應該來了都喊她媽國人(自己)走”“喊你媽去幫忙不會嗎”“喊你媽炒個肉不行嗎”“把娃兒留下來耍撒”“你留他肯定不走”“洗碗你去把娃兒抱到耍”“洗碗只有你帶娃兒呀”“吃完了你就去把娃兒抱到”“喊他們洗碗”“喊她去幫媽撒”“留下來耍”“2個人嘛”“説晚上想跟她談哈”
張波:“今天我找機會”“下週我都自己去接來辦”“週五都去接”“或者直接喊她送過來”“反正她不在就行了”“過來直接耍2天”“而且今天跟下週沒區別”
葉誠塵:“有區別”“有意義都不一樣了”
張波:“我沒有説過一句話不願意辦”“你這次真的要相信我”“我發誓我是下了決心的”“我真的想跟你在一起”
葉誠塵:“直接乾淨利落點不行嗎”“你不要像上次那樣”
張波:“急不急這一天”“如果我失物(誤)了,我就完了”“我真的是想辦”“你真的要相信我,我發誓我有那個決心拉我就是怕你不相信,我曉得你本來對我都沒得信任”“我今天全程買衣服的時候都在想,他們都是我和你的絆腳石,有你沒他,有他沒你,我選擇你。我們以後也有我們目前該有的”“我都已經想好了全部”
葉誠塵:“我真的受不了了”“我不想在耽擱下去了”
張波:“我曉得你急,如果是我不願意做,我現在絕對不説半句話,我現在一直都在證實”“你不要為我哭着喊好嗎”
葉誠塵:“放手了”
張波:“你説過不對我説這些話的,你説過一起到老的”
葉誠塵:“那是你做了後,我一直都想好了的,今天決定一切”
張波:“我真的是今天有力沒有使上,我曉得你灰心”“你真的不要做任何事情都這麼倔好嗎”“我本來都想好了做這件事情”
葉誠塵:“我等不起了,心態已經繃(崩)了,把房東電話給我吧”
張波:“你對我都這麼絕情嗎,我對你一往情深,撒子都願意為你做”
葉誠塵:“你答應我的事都沒做到,我拿咋子來相信你”
張波:“我愛你我都赴湯蹈火跟你一起”“最後一次機會”“現在等於説是佈局完了”“我馬上回來了”“回來我把事情給你説清楚”
2020年11月2日13時40分
葉誠塵在微信上詢問張波媽媽是否外出;案發後葉誠塵轉賬給張波。 [4] 

張波最高檢報告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法律和倫理底線不容挑戰。對姐弟墜亡案被告人張波、葉誠塵依法判處死刑。 [17] 
2024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於重慶姐弟墜亡案被告人張波、葉誠塵的死刑複核裁定書被公開。 [1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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