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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鳩

(法國啓蒙時代思想家)

鎖定
孟德斯鳩(1689-1755),法國啓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不僅是18世紀法國啓蒙時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系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
孟德斯鳩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影響廣泛,代表作《論法的精神》《波斯人信札》《羅馬盛衰原因論》,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 [1]  [4] 
中文名
夏爾-路易·德·瑟貢達,拉布列德及孟德斯鳩男爵 [2] 
外文名
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 [2] 
國    籍
法國
出生日期
1689年1月18日(己巳年)
逝世日期
1755年2月10日(乙亥年)
出生地
波爾多
代表作品
論法的精神 [4] 
波斯人信札
羅馬盛衰原因論

孟德斯鳩人物思想

孟德斯鳩背景

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所處的時代是17世紀末和18世紀前葉,此時正值法國封建主義君主專制從發展高峯急劇走向沒落的時期,統治階級以極其殘忍的手段壓迫廣大人民,宮廷和貴族極盡奢侈,民眾卻在飢寒中掙扎,長期的戰亂、苛政使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政治、經濟危機愈演愈烈。
工業革命在法國逐漸興起,工業資產階級的利益與專制主義的衝突日益尖鋭,資產階級革命的時機進一步成熟。另外,思想領域的革命也為孟德斯鳩理論的形成作好了較為充分的思想準備。英國弗朗西斯·培根實驗主義,法國笛卡爾的理性主義對他產生着深刻的影響。一大批進步的史學家、科學家、哲學家、作家和進步人士為新興的資產階級奔走呼號,他們激烈的抨擊封建主義腐朽的社會秩序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思想也被廣泛接受。這都為《論法的精神》的誕生打下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孟德斯鳩保守

孟德斯鳩反對神學,提倡科學,但又不是一個無神論者和唯物主義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論者。由於他是一位出身於貴族家庭的、法國18世紀上半葉新興的資產階級在政治上的温和派代表,由於他看不到人民羣眾的偉大力量,所以在他的思想中具有非常明顯的不徹底性和妥協性。
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
他一方面對封建專制主義進行了無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另一方面又同它進行妥協,提出君主立憲的主張。他一方面對宗教僧侶主義進行了鬥爭,另一方面他又不是個無神論者,而是一個自然神論者。他雖然比其他許多啓蒙思想家更深刻地提出了社會發展規律性和動力問題,可卻不能正確地解決這個問題,而且在社會觀方面他仍然是個唯心主義者。
正由於孟德斯鳩的思想具有這種兩重性,所以在他逝世以後,他的思想在不同的社會階級中間便很自然地引起了不同的反應和得到了不同的對待。一切反動階級的代表人物和反動思想家,都總是力圖利用孟德斯鳩的不徹底性和妥協性來為自己的反動政治目的服務。
一切先進階級的代表人物和先進思想家,則總是以積極的態度對待孟德斯鳩的思想遺產。他們既充分肯定孟德斯鳩在反對封建專制主義、反對天主教神學鬥爭中的偉大功績,又指出它在這些鬥爭中的妥協性和不徹底性,他們既充分肯定孟在社會學研究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貢獻,又指出它的社會學中的缺點和錯誤。

孟德斯鳩政治

法律出版社《論法的精神》 法律出版社《論法的精神》
他以專制政體為三種基本的政府形態之一,使得專制政體成為18世紀政治思想中的一個核心主題,不僅如此,他還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個將中國劃入“專制政體”的。因此,孟德斯鳩被認為是“從否定方面將中國列入一種世界模式的第一人……為法國和歐洲提供了與以往不同的中國形象”。其説盡管在當時受到同時代的許多思想家的反對,隨着時間的推移,則逐漸成為西方人看待中國的基本前提。
18世紀是西方中國觀發生根本變化的世紀,即從以“頌華”(sinophilie)佔優轉為以“貶華”(sinophobie)為主。此外,他亦認為專制主義是亞洲各國的特點。(見侯旭東:中國古代專制説的知識考古)他的這個觀點後來被一些西方人接受並濫用。
當時的法國作家大多將遙遠的中國描繪成樂土,獨《論法的精神》中多對中華帝國的專制有批判。孟德斯鳩曾在魯昂與一位滯留的中國海員交談,本着嚴謹的態度得出了自己的認識。儘管他的見解不免偏頗,但相對於同時代的人是較為接近事實的,也豐富了《論法的精神》的材料。

孟德斯鳩學術著作

孟德斯鳩的學術造詣很深,曾經撰寫《古老和現代地球的物理史草案》、《論自然史的考察》、《論相對運動》等。在波爾多科學院宣讀過兩篇關於礦藏的論文,還為解剖學研究設置了年度獎金。在文學領域,他提供了《尼德的神殿》,附以《塞菲斯和愛情》等作品。
1721年,孟德斯鳩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了《波斯人信札》(Persian Letters)一書,假託兩個波斯人周遊歐洲的通信,抨擊了當時法國的社會政治制度,轟動了法國。不久人們發現了本書的作者是孟德斯鳩,他因此而一舉成名。這是以文學形式表達其社會、政治觀點的著作,文字優美,情節動人,有口皆碑,風靡一時,可以同弗朗索瓦·拉伯雷拉辛文學巨匠的作品相媲美。
《論法的精神》,鍾書峯譯,法律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 《論法的精神》,鍾書峯譯,法律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
1734年,孟德斯鳩發表《羅馬盛衰原因論》一書,初步研究了政治法律制度、風俗習慣等因素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孟德斯鳩最重要、影響最大的著作,是1748年在日內瓦出版的《論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laws)。在這部鉅著中,他系統地闡述了自己的哲學和社會政治學説。在對《論法的精神》褒貶不一的情況下,他於1750年撰寫了《對〈論法的精神〉的解釋》並附有辯護,從1753年到1755年寫了《論趣味》,1754年給《波斯人信札》增加了11封信。
2020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鍾書峯翻譯的最新中文版《論法的精神》,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19746551。 [4] 

孟德斯鳩主要觀點

孟德斯鳩法律

人們的謀生方式對法律有重要影響。孟德斯鳩認為,法律同各民族謀生方式關係密切,不同的謀生方式需要法律的多少、程度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説,從事商業和航海業的民族比從事耕種土地的民族更多地需要法律,也更容易實行民主、共和、法治;而從事農業的民族就比從事畜牧業的民族更需要法律;從事畜牧業的民族比從事狩獵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他還認為,不耕種土地的民族由於常常會因為狩獵、捕魚等發生爭執乃至戰爭,所以,他們更需要國際法;而耕種土地的民族對如何分配土地更關心,所以,他們更加需要民法。
此外,孟德斯鳩還認為,由於自然地理環境不同而導致的民族精神的差異,也對法律有着舉足輕重的影響。適合民族精神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法律同自然地理環境不同造成的人口、貿易、宗教、貨幣等差異也有密切的關係,只有處理好這些關係,才能制定出適合需要的法律。

孟德斯鳩決定論

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是特別重視地理環境在歷史發展中的作用。他認為一個國家的氣候、土壤、土地面積大小等地理因素對這個國家的人的性格、情感、風俗、法律以及政治制度都有着直接的影響,甚至有決定性的影響。比如,寒帶地區民族驍勇剽悍,熱帶地區民族則心神萎靡。土壤貧瘠使人勤奮,土地肥沃則使人因生活寬裕而柔弱。
孟德斯鳩説:“如果精神的氣質和內心的感情真正因不同的氣候而有極端差別的話,法律就應當和這些感情的差別以及這些氣質的差別有一定的關係。”比如,炎熱和寒冷的氣候對法律的影響是不同的,在炎熱的氣候條件下人們大都懶惰、怯懦、心神不定而不能維持自己的自由,這種氣候適合暴君制,並且制定較多殘酷的法律維護統治;而寒冷的氣候則使人意志堅強、剛毅、勇敢、自信、豪放,人們善於捍衞自己的自由。在這種氣候條件下,適合建立民主共和國制,並且利用法律維護自由。

孟德斯鳩三權分立

孟德斯鳩最重要的貢獻是對資產階級的國家和法的學説作出了卓越貢獻,他在約翰·洛克分權思想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説;他特別強調法律的功能,他認為法律是理性的體現,法又分為自然法和人為法兩類,自然法是人類社會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規律,那時候人類處於平等狀態;人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
孟德斯鳩提倡資產階級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時又強調自由的實現要受法律的制約,政治自由並不是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他説“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孟德斯鳩人物評價

孟德斯鳩是一代學術泰斗,蜚聲於國內外,享有許多殊榮。在法國國內,他於1716年被吸收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於1728年被選入法國科學院,成為院士,爾後成為該院終身秘書。在國際上,他於1730年和1746年先後被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和柏林科學院院士。
温和的孟德斯鳩擅長理性分析,以嚴謹著稱,因而其學説成了後來西方統治者的鏡子。他主張三權分立,強調法的精神和法治,在實行上顯然孟德斯鳩的設想更具有制度保障。正因如此,伯特蘭·羅素認為現代的自由民主制度是從約翰·洛克和孟德斯鳩的思想發展起來的。

孟德斯鳩人物影響

孟德斯鳩的思想對後世思想家們理論的形成是有重大影響的。孟對封建專制主義和宗教神學的批判,他的自然法理論和他有關自由、平等、私有制的論斷等,曾對法國唯物主義者狄德羅霍爾巴赫愛爾維修等人產生過重要影響,儘管他們在許多方面都大大超過了自己的前輩。
孟德斯鳩的社會政治思想,尤其是他的法制思想、三權分立思想、君主立憲思想,對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謝林、黑格爾也產生過不同程度的影響。
孟德斯鳩不愧為自己時代的兒子。他站在時代的前列為新興資產階級的利益戰鬥了一生。他的一生是一個戰士的一生,他用自己犀利的文筆,機智而勇猛地抨擊了腐朽反動的封建專制主義和宗教僧侶主義。他的一生又是一個學者的一生。他畢生孜孜不倦地探索着各個科學領域的許多問題,撰寫了不少很有價值的著作、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一鴻篇鉅著。
孟德斯鳩的理論對世界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產生過巨大而又深刻的影響。他的理論曾被歐美資產階級革命家用作反對封建暴政的鋭利武器,尤其是他關於分權和法制的理論更為一些資產階級國家所直接採用。

孟德斯鳩人物語錄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鍾書峯譯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鍾書峯譯
負責剷除濫權者,反而會樂於享受濫權好處。——摘自法律出版社《論法的精神》第59頁 [1] 
我們接受3種教育,一種來自父母,一種來自教師,另一種來自社會。第3種教育和前兩種教育完全背道而馳。
共和國家的教育應當是提高人們的心智,而專制國家的教育所尋求的是降低人們的心智。
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力。
造化既然在人間造成不同程度的強弱,也常用破釜沉舟的鬥爭,使弱者不亞於強者。
有益於身而有害於家的事情,我不幹;有益於家而有害於國的事情,我不幹。
美必須乾乾淨淨,清清白白,在形象上如此,在內心中更是如此。
讓我們把不名譽作為刑罰最重的部分吧!
禮貌使有禮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人以禮貌相待的人們喜悦。
我所謂共和國裏的美德,是指愛祖國、也就是愛平等而言。這並不是一種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種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
美德本身也需要限制。
奢侈總是跟隨着淫亂,淫亂總是跟隨着奢侈。
謙虛是不可缺少的品德。
啊!誇獎的話,出於自己口中,那是多麼乏味!
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力量。
衡量真正的品德,是看他在知道沒有人發覺的時候做些什麼。
一切權力不受約束,必將腐敗。
言語並不構成罪體,它們僅僅棲息在思想裏,有時候沉默不言比一切語言表示的意義還更多。所以無論什麼地方如果制定了言語是罪體這麼一條法律,那麼,不但不再有自由民主可言,甚至連自由民主的影子也看不見了呀!
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制約權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