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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損失
鎖定
存貨損失指企業對存貨清查盤點後,發生的盤盈、盤虧、毀損等事項,均在本帳户核算。對這類事項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盤盈的存貨,衝減管理費用;盤虧和毀損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後,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於非常損失的,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後,在營業外支出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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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存貨損失
- 外文名
- Loss of inventory
- 定 義
- 存貨減少的情況
- 拼 音
- cún huò sǔn shī
存貨損失認定
(一)存貨盤點表
(二)社會中介機構的經濟鑑證證明;
存貨損失
(三)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3.盤虧存貨的價值確定依據;
4.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説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1)單項或者批量金額較小的存貨
(2)單項或者批量金額較大的存貨
,應取得國家有關技術鑑定部門或具有技術鑑定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技術鑑定證明;
(3)涉及保險索賠的
,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説明;
(4)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2.殘值情況説明;
(一)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材料;
(二)涉及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説明;
(三)涉及保險索賠的,應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説明。對已削價、折價處理的存貨,由企業有關部門説明情況,依據有關會計憑證將原賬面價值與已收回價值的差額部分,認定為損失。對清查出的存貨成本高留低轉部分,由企業作出專項説明,經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職業推斷和客觀評判後出具經濟鑑證證明,認定為損失。
存貨損失會計處理
在對存貨損失的處理上,會計制度規定:由於預見存貨可能遭受損失或不合市價,出於會計上的“謹慎性”,企業在期末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但税法上不予認可;對於正常的存貨損失,會計處理等同於税法,在本年利 潤中直接扣除;對於存貨的非正常損失,會計上分兩種情況在本年利潤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災害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等賠償後記入“營業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黴爛變質等損失,扣除有關責任人員賠償後記入“管理費用”。
《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税務總局令2005年第13號,以下簡稱“第13號令”)規定:財產損失按申報扣除程序分為自行申報扣除和經審批扣除兩種,存貨在因銷售、變賣、正常損耗發生的正常損失,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一律不再需要審批,企業在有關財產損失實際發生當期申報扣除即可;而需經税務機關審批才能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的非正常存貨損失,僅指“因自然災害、戰爭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為管理責任”導致的存貨損失。
增值税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十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企業發生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其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如果企業在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之前,已將該購進貨物的增值税進項税額實際申報抵扣,則應當在該批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的當期,將該批貨物的進項税額予以轉出。
對盤虧的存貨,扣除責任人賠償後的餘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認定損失:存貨盤點表,中介機構的經濟鑑證證明,存貨保管人對於盤虧的情況説明,盤虧存貨的價值確定依據(包括相關入庫手續、相同相近存貨採購發票價格或其他確定依據),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説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對報廢、毀損的存貨,其賬面價值扣除殘值及保險賠償或責任賠償後的餘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認定損失: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小的存貨由企業內部有關技術部門出具技術鑑定證明,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大的存貨,應取得國家有關技術部門或具有技術鑑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技術鑑定證明,涉及保險索賠的,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説明,企業內部關於存貨報廢、毀損情況説明及審批文件,殘值情況説明,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賠償説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對被盜的存貨,其賬面價值扣除保險理賠以及責任賠償後的餘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認定損失: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材料,涉及責任人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説明,涉及保險索賠的,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説明。
存貨損失引用示例
存貨損失簡介
某內資企業系一般納税人,2006年不包括以下經濟業務的情況下的會計利潤為200萬元,應交增值税金已足額上交,其它會計資料反映情況如下: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5萬元;因倉庫保管員王某放鬆責任心,導致倉庫原材料被盜,經盤查,材料賬面價值為50000元(其中含分攤的運費4650元);意外火災造成庫存產品全部燒燬,該產成品的非正常損失金額40萬元。已知全年總計耗用存貨金額500萬元,全年生產成本金額800萬元;12月份盤虧一批8月份購入的材料(已抵扣進項税額),盤虧金額為9萬元,查明屬於定額內自然損耗;以上材料進項税税率為17%,不考慮其他税費和納税調整。存貨損失
存貨損失處理
2.被盜材料進項税額轉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58059.50
貸:原材料50000
借:管理費用38059.50
其他應收款———王某 20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58059.5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442500
貸:產成品 400000
借:營業外支出 442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442500
4.盤虧入賬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5300
貸:原材料90000
應交税金———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15300
根據第13號令,定額內合理損耗,屬正常損失,不必報經税務機關審批,直接在當年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費用———定額損耗 1053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105300
根據上述業務,該企業應交增值税=8059.50+42500+15300=65859.50元,應税所得額=2000000+150000-38059.50-442500-105300=1564140.50元,應交所得税=1564140.50×33%=516166.37元。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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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守文 . 外貿企業會計(第一版) :天津大學出版社 ,1996
- 2. 存貨損失的賬務處理怎麼做呢? .問答[引用日期2020-08-24]
- 3. 固定資產、存貨損失的財税處理怎麼做? .問答[引用日期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