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常損失
鎖定
正常損失,指的是購進的貨物或應税勞務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正常損耗,也就是合理損耗。
- 中文名
- 正常損失
- 別 名
- 合理損耗
- 發生時間
- 生產經營過程
- 發生對象
-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
- 參考文獻
- 企業會計制度
- 條 例
- 第二章第二十條第1款
正常損失合理損耗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 》第二章第二十條第1款規定: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商品流通企業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為實際成本,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對於屬於定額內合理損耗的處理:
借:管理費用
正常損失主要區別
外購貨物的合理損耗和其他毀損、短缺是兩類不同的經濟事項,在會計處理方法上也就有所不同。不同的會計處理將為決策者提供不同的會計信息。
合理損耗是企業生產經營中無法避免並且可以提前估計到的損失,是正常生產經營的必要成本,因此應當計入存貨的入賬價值。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存貨》規定,存貨成本包括採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是一項可直接歸屬於存貨採購的費用,構成了存貨採購成本。
對於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除合理途耗外的其他毀損、短缺,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應從供應單位、外部運輸機構等收回物資短缺或其他賠款,應衝減物資的採購成本。
【例1】某增值税一般納税企業本期購入一批商品,進貨價格為80萬元,增值税進項税額為13.6萬元.所購商品到達後驗收發現商品短缺30%,其中合理損耗5%,另25%的短缺尚待查明原因。編制該企業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600000(元)(80×75%)
待處理財產損溢234000(元)[800000×25%×(1+17%)]
貸:應付賬款93600(元)
【例2】某單位外購材料100公斤,計劃單價10元/公斤,實際單價12元/公斤;材料入庫時發現短缺20公斤,經認定其中12公斤屬於合理損耗,8公斤屬於合理途耗外的毀損。請計算這筆業務產生的材料成本差異。
分析:計劃成本法的人庫材料數量必須要按照實際數量計算。
計劃成本=80公斤×10元/公斤=800元
實際成本=(80公斤+12公斤)×12元/公斤=1104元
材料成本差異:1104元-800元=304元
這些材料成本差異未來將在80公斤材料上進行分配。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1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乐迷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