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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函數存在定理
鎖定
- 中文名
- 原函數存在定理
- 外文名
- Existence Theorem of Primitive Functions
- 學 科
- 數學
- 解 釋
- 存在定理為:若f(x)在[a,b]上連續
原函數存在定理定理內容
設f(x)在[a,b]上連續,則變上限積分
在[a,b]上可導,且其導數
原函數存在定理定理證明
由導數定義,只需證明
設x∈(a,b),給x一個改變量△x,使
則
由積分中值定理,有
其中ε介於x與x+△x之間,因△x正負未知,不確定x與x+△x的大小。
等式兩端除以△x,令△x→0,取極限
當△x→0時,x+△x→x,從而ε→x,又f(x)在[a,b]上連續,
所以,
該定理表明,設f(x)在[a,b]上連續,則必存在原函數且原函數為f(x)的變上限積分。
原函數存在定理推論
設f(x)在[a,b]上連續,φ(x),ω(x)在[α,β]上可導,a≤φ﹙x﹚≤b,a≤ω(x)≤b,x∈[a,b].
則
又ω(x)在[α,β]上可導,a≤ω(x)≤b
原函數存在定理與間斷點的關係
設F'(x)=f(x),f(x)在x=x0處不連續,則x0必為第二類間斷點(對於考研數學,只能是第二類振盪間斷點),而非第一類間斷點或第二類無窮間斷點。
當f(x)存在第二類振盪間斷點時,不能確定是否存在原函數,這種情況下結論與f(x)的表達式有關。
原函數存在的三個結論:
如果f(x)連續,則一定存在原函數;
如果f(x)不連續,有第一類可去、跳躍間斷點或第二類無窮間斷點,那麼包含此間斷點的區間內,一定不存在原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