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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區域合作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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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區域合作聯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簡稱南盟,成立於1985年12月7日,是南亞國家共同建立的互助合作組織。
南盟宗旨是促進南亞各國人民的福祉並改善其生活質量;加快區域內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為每個人提供過上體面生活和實現全部潛能的機會;促進和加強南亞國家集體自力更生;促進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對彼此問題的瞭解;促進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和科學領域的積極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強與其他發展中國家合作;在國際場合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加強合作。
截至2019年1月,南盟共有8個成員國:孟加拉國不丹印度馬爾代夫尼泊爾巴基斯坦斯里蘭卡阿富汗。第一次首腦會議於1985年12月7日至8日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舉行,會議通過《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 並發表了《達卡宣言》。
中文名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
外文名
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成立時間
1985年12月
成員國
孟加拉國、印度、和阿富汗等8國
基本原則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
常設秘書處
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組織成立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成立過程

第一屆南盟首腦會議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開幕 第一屆南盟首腦會議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開幕
1980年5月,孟加拉國時任總統齊亞·拉赫曼首先提出開展南亞區域合作的倡議。1981年4月,孟加拉國、不丹、印度、馬爾代夫、尼泊爾、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7國外交秘書在斯里蘭卡首都科倫坡舉行首次會晤,具體磋商成立南盟的有關事宜。
1983年8月,7國外交部長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首次會晤,並通過了《南亞區域合作聯盟聲明》。1985年12月,7國領導人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舉行第一屆首腦會議。會議發表了《達卡宣言》,制定了《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並宣佈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正式成立。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成立宗旨

根據《南盟憲章》,南盟的宗旨是:促進南亞各國人民的福祉並改善其生活質量;加快區域內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為每個人提供過上體面生活和實現全部潛能的機會;促進和加強南亞國家集體自力更生;促進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對彼此問題的瞭解;促進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和科學領域的積極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強與其他發展中國家合作;在國際場合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加強合作。 [1]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基本原則

根據《南盟憲章》,南盟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則:(1)協商一致;(2)不審議雙邊和有爭議的問題;(3)尊重主權平等、領土完整、政治獨立、不干涉別國內政和互惠互利;(4)不取代雙邊和多邊合作,而是對其進行補充;(5)不與雙邊和多邊義務相牴觸。 [2]  [7]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組織體系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機構設置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
(1)峯會:南盟的最高權力屬於各國元首和政府首腦參加的峯會。峯會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自2014年起,每2年舉行1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在各成員國輪流舉行。東道國元首或政府首腦擔任會議主席。
(2)部長理事會:由成員國外長組成,負責制定政策,審查區域合作進展情況,決定新的合作領域,並決定秘書長人選。每年召開2次會議。
(3)常務委員會:由成員國外秘組成,負責全面監察和協調各項計劃,核准項目和方案及其籌資方式,決定部門間優先事項,調集域內外資源,尋找新的合作領域等。
(4)技術委員會:根據“南盟一攬子行動綱要”,成立農業與農村發展、衞生與人口活動、婦青幼、環境與林業、科技與氣候、人力資源開發、運輸7個技術委員會。此後,南盟還設立信息與通信技術、生物技術、知識產權、旅遊、能源5個工作組。
(5)秘書處:南盟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南盟會務、成員國間及南盟與其他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協調和監督南盟各項活動的實施。現任秘書長薩瓦爾(Md. Golam Sarwar ,孟加拉國籍),2023年10月就任,任期3年。
(6)特別部長會議:迄今已就成員國共同關心的商貿、兒童、婦女、環境、殘疾人、住房等領域問題分別舉行會議。
(7)經濟合作委員會:由成員國商務和貿易部秘書組成,已成為南盟處理經貿問題的核心機構。負責制定具體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促進域內經貿合作。
(8)區域中心:已分別設立了農業信息中心(達卡)、結核病中心(加德滿都)、氣象研究中心(達卡)、文獻中心(新德里)、人力資源開發中心(伊斯蘭堡)、海岸區域管理中心(馬累)、信息中心(加德滿都)、能源中心(伊斯蘭堡)、災害管理中心(新德里)、林業中心(廷布)和文化中心(科倫坡)。 [11]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組織成員

成員國8個:阿富汗孟加拉國不丹印度馬爾代夫尼泊爾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另有觀察員9個:中國、日本韓國緬甸美國歐盟澳大利亞伊朗毛里求斯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組織領導

現任秘書長維拉孔(Esala Ruwan Weerakoon,斯里蘭卡籍),2020年3月就任,任期3年。 [6]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主要活動

南盟峯會
1985年首屆南盟峯會在孟加拉國達卡舉行,迄今已舉行18屆。 [1]  [11] 
1985年12月7日,第一屆南盟首腦會議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舉行。不丹、孟加拉國、印度、馬爾代夫尼泊爾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南亞7國首腦簽署了《南亞區域合作聯盟憲章》。南盟宣告正式成立。
1986年11月,第二屆首腦會議在印度班加羅爾舉行。會議通過了《班加羅爾宣言》,並制定了關於發展旅遊、貨幣交換及進行學術交流等內容的合作計劃。
1987年11月,第三屆首腦會議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舉行。會議通過了《加德滿都宣言》。
1988年12月,第四屆首腦會議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舉行。會議發表了《伊斯蘭堡宣言》和聯合公報
1990年11月,第五屆首腦會議在馬爾代夫首都馬累舉行。會議通過了《馬累宣言》。
1991年12月,第六屆首腦會議在斯里蘭卡首都科倫坡舉行。會議通過了《科倫坡宣言》,並決定成立地區消除貧困委員會和發展基金。
1993年4月,第七屆首腦會議在達卡舉行。會議通過了《達卡宣言》。
1995年5月,第八屆首腦會議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會議通過了《德里宣言》。
1997年5月,第九屆首腦會議在馬累舉行。7國首腦一致同意在各成員國之間建立非正式磋商機制。會議通過了《馬累宣言》,決定到2001年建成南亞自由貿易區。
1998年7月,第十屆首腦會議在科倫坡舉行。會議通過了《科倫坡宣言》。
2002年1月,第十一屆首腦會議在加德滿都舉行。會議通過了《加德滿都宣言》。
南盟峯會
南盟峯會(4張)
2004年1月,第十二屆首腦會議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真納會議中心舉行。會議通過了《伊斯蘭堡宣言》,簽署了《南亞自由貿易協定框架條約》、《南盟打擊恐怖主義公約附加議定書》和《南亞社會憲章》等一系列文件。
2005年11月12日至13日,第十三屆首腦會議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舉行。會議通過了內容廣泛的《達卡宣言》,簽署了關於避免雙重徵税等內容的三個協議,同意吸收阿富汗為新成員,接納中國和日本為觀察員,同時確定第14屆南盟首腦會議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
2007年4月3日至4日,第十四屆首腦會議在印度新德里舉行。會議通過了《第14屆南盟首腦會議宣言》。2007年,中國、日本、韓國、美國、歐盟等觀察員首次派團出席南盟峯會。
2008年,第十五屆南盟首腦會議將在科倫坡舉行。 [10] 
2010年,第十六屆南盟首腦會議將在不丹舉行 [3]  ,這是南盟成立25年來,第一次在不丹舉行首腦會議。
2011年,第十七屆南盟首腦會議在馬爾代夫最南端的阿杜市舉行,本屆會議的主題是“建設溝通與合作的橋樑”。 [4] 
2014年,第18屆南盟峯會在尼泊爾加德滿都舉行,會議通過《加德滿都宣言》,強調加快推動區域一體化建設,加強在貿易、投資、金融、能源、安全、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以及文化領域的合作,優先推進區域和次區域內項目。 [1]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合作情況

設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的南盟秘書處 設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的南盟秘書處
南盟經過十四年的曲折和徘徊,取得了一些成績,積累了一些經驗,為今後的發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迄今為止, 南盟取得的最大合作成果是“南亞特惠貿易安排(SAPTA)協定”的簽署和實施(該協定於1995年12月8日起正式實施)。
協定簽署後,南盟現已完成了兩輪貿易談判。截至1997年,各成員國已共同降低了2239種商品的關税,減讓幅度一般為10%至60%。雖然上述減讓商品多為貿易量較小的商品,大宗商品尚未被列入減讓清單,但此舉仍促進了區域內貿易額的上升。
此外,南盟各國還在根除貧困、農業、旅遊、交通通訊、教育衞生、環境氣象、文化體育、反毒反恐怖、婦女兒童等領域開展了廣泛的合作,並就糧食安全、反毒品和反恐怖問題簽署了合作文件。1997年,南盟第九次首腦會議將建立南亞自由貿易區(SAFTA)的最後期限定為2001年。
南盟機制鼓勵成員國進行次區域合作。1997年4月,印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四國宣佈成立次區域合作組織,定名為“南亞增長四角”(TheSouthAsianGrowthQuadrangle)。該組織旨在加強四國在經濟領域中如: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運輸、通訊、能源等一些特定項目上的合作,推動本地區經濟全面發展

南亞區域合作聯盟與華關係

2005年11月,第13屆南盟峯會原則同意中國成為觀察員。2006年8月,南盟第27屆部長理事會審議通過南盟觀察員指導原則,正式接納中國為觀察員,並邀請中國以觀察員身份出席第14屆南盟峯會。2007年、2008年、2010年、2011年和2014年,時任外交部長李肇星、副部長武大偉、王光亞、張志軍、劉振民分別率團出席第14至18屆南盟峯會。2012年6月,中國任命駐尼泊爾大使兼任中國常駐南盟代表。中國現任常駐南盟代表為駐尼泊爾大使陳松。 [8]  2014年11月,外交部劉振民副部長率團出席第18屆南盟峯會。
中國在人力資源培訓、扶貧救災、經貿、人文交流等領域與南盟各國開展了多項合作,建立了中國—南亞博覽會、南亞東南亞商品展暨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南亞合作論壇等平台,舉辦了南亞國家政黨幹部研修班、南亞外交官瞭解現代中國研修班、南亞職業教育官員研修班等活動。2013年6月,由南亞國家商品展更名的首屆中國—南亞博覽會在昆明舉行。2018年6月,第五屆中國—南亞博覽會和首屆中國—南亞合作論壇在雲南舉行。胡春華副總理出席開幕式並發表主旨演講。2023年8月,第七屆中國—南亞博覽會在雲南昆明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辦主任王毅出席開幕式並致辭。 [8-9] 
2017年,中國與南盟8國貿易總額為1267.7億美元,同比增長14.6%。 [1] 
中國對南盟為加強南亞各國的合作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績表示讚賞和支持,希望該組織在促進南亞各國消除貧困共同發展、維護南亞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中國與該組織成員在經濟、貿易等不同領域保持着友好合作關係。南亞各國重視同中國的關係,大多希望中國同南盟建立聯繫,積極參與並促進南亞經濟合作。 [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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