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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

鎖定
《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在2019年2月13日印發的法規 [1] 
這是為了推動基本公共教育均衡發展,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提升高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增強教育改革發展活力,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而制定的法規 [2] 
中文名
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 [3] 
發佈機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發佈時間
2019年2月13日
實施日期
2019年2月13日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目    的
推動基本公共教育均衡發展,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

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印發通知

2019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3] 

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政策全文

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年)》,實施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推動基本公共教育均衡發展,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提升高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增強教育改革發展活力,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研究編制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教育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教育改革發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教育體系逐步完善,教育公平有力促進,教育改革全面推開,教育質量顯著提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效顯著,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程度明顯提高,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加快推進,高等教育由大眾化向普及化邁進。總體看,我國教育競爭力和貢獻力明顯增強,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各方面高素質人才,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動力轉換提供了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到 2020 年教育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民生需求新變化,我國在教育現代化建設過程中,還存在公共教育資源供給總量不足、配置不合理,辦學條件改善跟不上規模發展和質量提升的要求,教育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職業教育、高等教育人才培養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等突出問題。
實施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發展,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提升高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增強教育改革發展活力,是完善現代教育體系、提高教育質量的內在要求,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保障改善民生、推進脱貧攻堅的現實途徑。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服務發展,提高質量,促進公平,提升高素質人才培養水平,完善現代教育體系。堅持發展為了人民,保障改善民生,加快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擴大普通高中培養能力,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堅持適應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深化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產教融合,加快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增強教育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支撐能力。
三、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完善體系。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薄弱環節、着力補齊短板,統籌規劃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發展,支持不同層次、類型學校建設,加快完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現代教育體系。
(二)協調推進,補齊短板。促進城鄉、區域教育均衡發展,發揮東部率先帶動作用,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學校建設,加強東部對口支援西部。優先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等教育基礎薄弱地區學校建設。
(三)服務發展、提升內涵。面向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促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重點支持辦學有特色、質量高、效益好、帶動強的學校建設,發揮人才對創新驅動和轉型升級的牽引作用。
(四)分類施策、凝聚合力。區分基本和非基本、中央和地方事權,對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地方高校、中央高校實行差別化支持政策,發揮政府投資引導,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共同參與教育基礎設施建設。
四、建設任務
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建設內容包括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等。
(一)義務教育學校建設
1.建設目標
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基本實現縣域校際資源均衡配置,義務教育鞏固率提高到 95%。
2.建設任務
按照經各省級人民政府審定的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要求,改善學校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宿舍、食堂(伙房)、廁所、鍋爐房、浴室、運動場地、足球場等教學和生活設施,建設急需必要的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週轉宿舍(每套建築面積不超過 35 平方米),逐步實現未達標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的校舍、場所標準化。
3.實施範圍
覆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北京、天津、上海)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重點支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革命老區縣、民族自治縣、邊境縣。(2017 年起中央資金不再安排東部省份享受中西部政策縣之外的地方。)
4.遴選標準
(1)按照“建設一所,達標一所”的原則,在項目縣(市、區)獨立設置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範圍內遴選。
( 2 ) 按 照 《 農 村 普 通 中 小 學 校 建 設 標 準 ( 建 標109-2008)》《城市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建標〔2002〕102號)》進行測算,教學、學生生活設施存在較大缺口,且難以通過調整房舍用途解決的學校,優先予以支持。
(3)以下學校原則上不納入支持範圍:省會城市主城區的學校,因打造“重點校”而形成的超大規模學校,已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的學校等。
(二)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
1.建設目標
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 90%。
2.建設任務
支持普通高中或完全中學以擴大培養能力、提高教育質量為目的的教學用房、實驗用房、活動用房、學生宿舍、學生食堂、體育運動場、足球場等校園校舍設施。
3.實施範圍
中西部地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以及東部地區享受中西部政策的縣。重點支持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相對較低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革命老區縣、民族自治縣、邊境縣。
4.遴選標準
(1)在項目縣現有普通高中(或完全中學)中,位置適宜、對擴大縣域普通高中教育培養能力作用較大的學校。優先考慮獨立建制的普通高中。鼓勵項目縣挖掘現有普通高中潛力擴建,原則上不支持新徵地擴建。
(2)人口 30 萬以下的縣支持 1 所學校;人口 30 萬以 上、普通高中學位缺口較大的縣,經省級發展改革和教育部門共同論證後可支持 2 所學校。
(3)以下學校原則上不納入中央專項補助投資支持範圍:普通高中在校生已超過 4000 人的學校;新設置或易址遷建、重建的學校;已由其它渠道投資基本建成,對擴大培養能力作用有限的學校。
(三)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工程
1.建設目標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產業轉型升級的技術技能人才支撐,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職業院校、本科高校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創新培養模式,優化培養結構,努力提升學生創新精神、實踐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帶動職業教育、高等教育質量整體提升,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2.建設任務
以實習實驗實訓設施建設為重點,支持職業院校、本科高校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改善人才培養條件,加強實踐育人。支持中高等職業院校加強基本教學型技能實訓設施建設;支持中高等職業院校以 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或校企合作模式(依託職業院校為主)建設生產性實訓基地或兼具生產、教學功能的專業化實訓基地;支持依託中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區域性、行業性公共實訓中心,突出模塊化實訓特色;支持中高等職業院校教學和學生生活設施建設,持續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穩定和擴大培養培訓規模;支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嚮應用型轉變,同步推進學校實習實驗實訓環境、平台和基地建設與轉型發展改革。
3.實施範圍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北京)、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4.遴選標準
(1)學校辦學定位、學科專業設置與國家和區域發展需求、地方產業結構特點高度契合,有效服務地方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培育、區域產業轉移和保障改善民生。應用型本科高校編制併發布學校轉型改革方案。
(2)學校具備良好的辦學基礎能力、人才培養質量和社會認可度,具有一定的辦學和培養培訓規模,整體辦學實力位於本區域、領域和行業同類院校前列,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3)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機制。中等職業學校主幹專業有 3 家以上穩定合作企業,高等職業院校校企合作專業覆蓋面超過 80%,積極開展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模式實踐;應用型本科高校校企合作基本覆蓋主幹專業,探索構建行業企業參與學校治理、專業建設、課程設置、人才培養和績效評價制度。
(4)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中高等職業院校大力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教師隊伍中“雙師型”教師達到相當比例;應用型本科高校“雙師雙能”型教師佔專任教師達到一定比例,實訓實習課時佔專業總課時達到一定比例。
(5)中高等職業院校具備較強的服務能力,能夠面向企業開展技術服務和職工培訓。應用型本科高校具備較強的應用研究和技術轉移應用創新能力。
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符合政策要求的中等職業學校可適當放寬遴選標準。
同等條件下,對牽頭組建區域性、行業性職教集團,以及國家確定為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的中等職業學校予以優先支持;對具備對外交流合作能力,能夠配合國家實施“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走出去”戰略的高等職業院校予以優先支持;對在應用型轉型改革過程中主動探索、制定科學轉型改革方案、有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並率先啓動實施、確定為省級試點學校、轉型改革取得顯著成效的應用型本科高校予以優先支持。
納入支持範圍的高等職業院校和應用型本科高校名單需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
(四)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
1.建設目標
通過重點支持一批中西部普通本科高校建設,推動高校突出教學導向,創新培養模式,強化實踐育人,提高學生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就業創業能力,推動中西部高校內涵式發展,帶動中西部高等教育質量整體提升,為全面振興中西部高等教育打下堅實基礎。
2.建設任務
以強化實踐教學環節為重點,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支持中西部地方高校重點加強基礎教學實驗室、專業教學實驗室、綜合實驗訓練中心、圖書館等基礎辦學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建設教學實驗用房,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推動中西部地方高校服務產業需求,深化教學改革,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調整優化專業結構,增加實踐教學比重,提高人才培養水平。
3.實施範圍
覆蓋中西部地區 23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4.遴選標準
(1)學科專業設置與區域發展需求、地方產業結構特點高度契合,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支撐作用的綜合性大學,或學科優勢特色突出,在專業領域具有較大影響的其他類型高校。
(2)具有良好辦學質量和效益,社會認可度高,培養 大批高素質人才,為服務地方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培育、區域產業轉移和保障改善民生做出重要貢獻。
(3)建立面向市場、對接產業需求、行業企業參與的人才培養模式,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隊伍建設成效顯著。
(4)“十三五”期間普通本科招生規模保持相對穩定,學校校園總佔地面積保持穩定。學校債務在可承受的合理範圍內。納入支持範圍的高校名單需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
(五)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1.建設目標
堅持中國特色、世界一流,以學科建設為基礎,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促進高校學科、人才、科研與產業互動,打通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移與產業化鏈條,着力提高高校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貢獻率,推動高校成為催化產業技術變革、加速創新驅動的重要策源地。
2.建設任務
支持與經濟社會重點領域產業發展高度關聯、緊密契合的學科建設所需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裝置裝備建設;支持與工業化、信息化深度融合過程中出現的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緊密相關的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裝11置裝備建設;支持基礎學科、自然學科和人文社會科學學科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設備建設;加強高校優勢學科、特色學科集羣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裝置裝備建設。
3.實施範圍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範圍的中央高校(根據《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規定的程序確定)。
五、資金安排
(一)資金來源。實施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所需建設投資由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財政性資金和中高等學校自有資金共同籌措解決。
1.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家財力狀況,從 2016 年起統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相關內容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各省(區、市)年度中央補助投資額度,在因素法測算的基礎上結合獎懲措施確定。最終下達中央投資額度按照地方實際申請情況和項目成熟度調整。
2.各地方要發揮主體責任,加大投入,切實落實配套資金。省級政府應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地方高等學校項目建設。鼓勵引導地市縣級政府努力加大投入。要切實落實取消貧困地區配套資金的政策,不得硬性要求西部地區縣(含享受西部政策縣)以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和地市配套資金。
3.鼓勵有條件的項目學校利用自有資金,或在合理控制債務負擔的前提下加大自身投入。
4.積極擴寬投資渠道,鼓勵社會力量捐資興學。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除義務教育學校之外的項目建設。
(二)中央投資補助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綜合考慮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原則、區域發展支持政策等,對地方實行差別化補助政策。原則上,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地方每所學校的補助比例,西部地區(含享受西部地區政策縣)不超過總投資的 80%,中部地區(含享受中部地區政策縣)不超過總投資的 60%,東部地區中高等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基礎能力建設高校不超過總投資的 30%。對東部地區縣義務教育學校建設 2016 年按總投資的 50%予以補助(2017 年起不再安排中央補助投資)。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學校項目建設資金原則上由中央投資全額安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高中項目建設資金原則上由中央投資全額安排。
中央補助投資最高限額:中央預算內投資原則上對每所普通高中的補助額度不超過 3000 萬元;對每所中等職業學校的補助額度不超過 2000 萬元;對每所高等職業院校的補助額度不超過 5000 萬元;對每所地方本科高校的補助額度 不超過 1 億元。
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綜合考慮相關高校辦學綜合實力和一流學科數量,逐校測算確定“十三五”期間中央預算內投資額度,實行差別化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
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由國家和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負責實施,建立國家和省級層面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負責工程實施和協調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辦法,指導各項目單位推進工程實施。
二)規範項目管理、確保建設質量
各地、各部門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 45 號令)、《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 7 號令)等相關法規及項目管理要求做好項目管理工作,嚴格把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落實項目建設方案,成熟一個、啓動實施一個。要建立項目儲備庫,及時將前期工作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重大建設項目庫模塊)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實行動態管理。未列入重大項目庫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的項目不得申請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要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設法規,建設項目在校園規劃、建設用地、師資隊伍、運行保障等諸方面應均具備條件。如有選址搬遷等複雜情況和不定因素,在相關問題未解決之前不得列入年度方案。要加強中央資金使用管理,切實保障中央資金專款專用,杜絕擠佔、挪用和截留現象的發生。對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的,要嚴肅處理。
(三)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相關責任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適時進行督導檢查。建立項目單位交流合作機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加強信息公開和進展宣傳。健全項目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定期進行督導,及時糾正和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工程質量。項目單位主管部門要對建設項目進展、工程建設質量、設備採購招標、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等,進行經常性檢查,將項目進度、投資完成情況、同步推進改革情況以及檢查落實情況等定期進行總結,做到對項目的動態管理,並要加強建設效益分析,做好項目績效評估。

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政策解讀

《實施方案》指出,未來5年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根本任務,以全面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為根本保證,以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為時代主題,圍繞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這一主線,聚焦教育發展的戰略性問題、緊迫性問題和人民羣眾關心的問題,統籌實施各類工程項目和行動計劃,着力深化改革、激發活力,着力補齊短板、優化結構,更好發揮教育服務國計民生的作用,確保完成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教育目標任務,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2035年奮鬥目標夯實基礎。
《實施方案》提出了推進教育現代化的十項重點任務:
一是實施新時代立德樹人工程。全面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課程教材建設全過程,把教材體系、教學體系有效轉化為學生的知識體系、價值體系。增強中小學德育針對性實效性,從中小學生身心特點和思想實際出發改進德育方式方法,注重循序漸進、因材施教、潛移默化,開展喜聞樂見、入腦入心的德育活動。提升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將思想政治工作體系貫穿於學科體系、教學體系、教材體系、管理體系當中,深入構建一體化育人體系。大力加強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加強勞動和實踐育人,構建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會相銜接的綜合勞動、實踐育人機制。
二是推進基礎教育鞏固提高。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健全學前教育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管理隊伍,加強幼兒園質量監管與業務指導。加快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推動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保障特殊羣體受教育權利,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加強對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組織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着力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支持中小學校普遍開展課後服務工作。
三是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構建產業人才培養培訓新體系,完善學歷教育與培訓並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動教育教學改革與產業轉型升級銜接配套。健全產教融合的辦學體制機制,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優化專業結構設置,大力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開展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制度標準,完善學校設置、專業教學、教師隊伍、學生實習、經費投入、信息化建設等系列制度和標準,制定並落實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建立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四是推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加快“雙一流”建設,推動建設高等學校全面落實建設方案,研究建立中國特色“雙一流”建設的綜合評價體系。建設一流本科教育,深入實施“六卓越一拔尖”計劃2.0,實施一流專業建設“雙萬計劃”,實施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燎原計劃、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完善產教融合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科教融合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加強緊缺高端複合人才培養。完善高等教育質量標準和監測評價體系。提升高等學校科學研究與創新服務能力,實施高等學校基礎研究珠峯計劃,建設一批前沿科學中心,支持高等學校建設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積極參與國家實驗室建設。繼續實施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
五是全面加強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把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提高教師教育質量,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大力培養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教師。深化教師管理制度改革,創新編制管理,修訂高等學校、中小學和中職學校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分類推進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保障教師工資待遇,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實現與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同步調整,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分配辦法和內部分配辦法。補強薄弱地區教師短板,深入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銀齡講學計劃、援藏援疆萬名教師支教計劃。
六是大力推進教育信息化。着力構建基於信息技術的新型教育教學模式、教育服務供給方式以及教育治理新模式。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支持學校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開展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改革,逐步實現信息化教與學應用師生全覆蓋。創新信息時代教育治理新模式,開展大數據支撐下的教育治理能力優化行動,推動以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服務教育教學全過程。加快推進智慧教育創新發展,設立“智慧教育示範區”,開展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等建設,實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師隊伍建設行動。構建“互聯網+教育”支撐服務平台,深入推進“三通兩平台”建設。
七是實施中西部教育振興發展計劃。堅決打贏教育脱貧攻堅戰,以保障義務教育為核心,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穩步提升貧困地區教育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推進“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教育脱貧攻堅。補齊中西部教育發展短板,加快中西部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支持中西部地區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發展民族教育。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水平,繼續實施中西部高等學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東部高等學校對口支援西部高等學校計劃,“部省合建”支持中西部地區14所高等學校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教育行動,大力發展現代農業職業教育,推進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高等農林教育改革,加快鄉村振興急需緊缺人才培養。
八是推進教育現代化區域創新試驗。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新時代區域教育改革發展的新模式。高起點高標準規劃發展雄安新區教育,優先發展高質量基礎教育,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以新機制新模式建設雄安大學。深化粵港澳高等教育合作交流,促進教育資源特別是高等教育相關的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在粵港澳大灣區高效流動。構建長三角教育協作發展新格局,進一步加大區域內教育資源相互開放的力度,搭建各級各類教育協作發展與創新平台,實現資源優勢互補和有序流動。促進海南教育創新發展,依託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打造新時代教育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新標杆。
九是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加快培養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完善留學生回國創業就業政策,提高中外合作辦學質量,完善中外合作辦學准入和退出機制。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教育合作,建設“一帶一路”教育資源信息服務綜合平台,建立國際科教合作交流平台,實施高等學校科技創新服務“一帶一路”倡議行動計劃。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人文交流,大力支持中外民間交流,加強中外體育藝術等人文交流。優化孔子學院區域佈局,加強孔子學院能力建設,全面提高辦學水平。加大漢語國際教育工作力度。
十是深化重點領域教育綜合改革。加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為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提供製度支撐。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堅定高考改革方向,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進一步推進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考試,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和直接攻博等選拔機制。完善民辦教育分類管理,全面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積極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加快構建終身學習制度體系,加強終身學習法律法規建設,搭建溝通各級各類教育、銜接多種學習成果的全民終身學習立交橋,加快發展社區教育、老年教育,深入推動學習型組織建設和學習型城市建設。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的新型關係。推進學校治理現代化。
《實施方案》最後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的重大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本地區落實方案。各部門要主動履職盡責,確保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國務院教育督導部門定期組織督導評估,壓實落實責任。及時總結宣傳典型經驗和做法,凝聚全社會共同促進教育健康發展的共識,為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