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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伊里布

鎖定
愛新覺羅·伊里布(1775年 [10]  —1843年),清朝大臣,字莘農,滿洲鑲黃旗人,議政大臣鞏阿岱六世孫,宗社黨首領良弼的高祖父 [11]  ,簽署《南京條約》的中方代表之一。
早年曆任通判、知府、知州、按察使、布政使等職,以及陝西、山東、雲南巡撫,在任上以清廉聞名。道光十三年(1833年),調任雲貴總督協辦大學士,道光十九年(1839年)十二月,調任兩江總督。道光二十年(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伊里布被任命為欽差大臣,負責浙江沿海的軍事行動。其後被彈劾撤職。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三月,清朝政府重新啓用伊里布,命其協助耆英抵抗英軍,最終簽署了《南京條約》。
南京簽約後,伊里布被任命為廣州將軍、欽差大臣,負責在廣州辦理戰後事宜。伊里布到任後,發現廣州民心不服,英國又多有逼迫。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伊里布憂悴而死。死後贈太子太保,諡號文敏。
全    名
愛新覺羅·伊里布
莘農
諡    號
文敏
愛新覺羅氏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出生地
北京
出生日期
1775年
逝世日期
1843年
安葬地
北京市懷柔區紅螺山 [11] 
最高官職
兩江總督、廣州將軍、太子太保等
旗    籍
滿洲鑲黃旗

愛新覺羅·伊里布人物生平

愛新覺羅·伊里布早年官途

愛新覺羅·伊里布生於清朝乾隆四十年(1775年)八月十四日。 [10]  嘉慶六年(1801年)中進士,授國子監學正職,後來出任雲南府南關通判,歷任澄江知府、騰越知州,並且能與當地土司保持良好的關係,受到雲貴總督伯麟的推薦。 [1] 
道光元年(1821年),跟隨雲貴總督慶保鎮壓永北少數民族叛亂有功,代理永昌知府,不久升任安徽太平府知府,此後歷任山西冀寧道台、浙江按察使湖北、浙江布政使等職。 [2]  道光五年(1825年),伊升任陝西巡撫,後又先後調任山東雲南巡撫,以清廉聞名。 [3] 
道光十三年(1833年),伊里布升任雲貴總督 [4]  道光十八年(1838年),被授予協辦大學士頭銜, [5]  次年調任兩江總督。 [6] 

愛新覺羅·伊里布防衞英夷

道光二十年(1840年)六月七日,英軍侵佔定海,浙江巡撫烏爾恭額因定海失守,辦理不善被革職。七月,道光帝命伊里布為欽差大臣,前往浙江籌辦進剿。伊里布懾於英軍的船堅炮利,竭力散播悲觀論調,認為英軍實在不是小弱的,而且船隻高大堅厚,炮械非常猛烈,想要擊破實在不是容易的事,不集中兵力,只怕是難以制勝。 [7]  抵達寧波後,他又空談造船炮,上奏調閩粵兩省的水師,藉以拖延時日,對收復定海毫無作為。定海的人民自發進行反侵略鬥爭,六、七月間,先後捉獲漢奸聞吉祥、布定邦及“黑夷”(印度僱傭兵)六人。
道光二十年(1840年)七月中旬,懿律率艦北上白河,向清政府投遞照會,提出賠款、割地和鴉片合法貿易等無禮要求。八月四日,道光帝命直隸總督琦善在天津大沽口與懿律會談。十三日,伊里布上奏道光帝,認為英國已到了天津向朝廷控告,浙江更不應該冒昧輕進,以致兩國出現不協調的局面。他與浙江提督祝廷彪和隨營效力的烏爾恭額商定,若英國人呈遞字帖,要代為進呈朝廷,只有這樣才回出現“有征無戰,永靖海疆”的局面。當時,定海義民包祖才兄弟誘擒英軍軍官安突德送到了寧波,八月下旬,英軍大船一隻,舢板船二隻,駛入慈溪餘姚上虞會稽境的中國內河騷擾,受到當地軍民襲擊,先後俘獲英軍軍官晏士咑喇打釐等二十餘人,伊里布對安突德和這些戰俘,優待備至,企圖以此來博得英國侵略軍的好感,並且停止進攻。
天津會談後,道光帝飛示伊里布如果英國的船隻只是在此經過,或停泊在外洋,不必向他們開放槍炮。伊里布立即表示英國人的船隻馬上啓程回廣東,聽候查辦,表示出俯首帖耳的樣子,浙江更不應該輕易出擊,導致事情不好收拾。他認為撫馭外夷之道,首先是要示之以誠,如果能夠先服其心,那就能漸漸地迫使他們退去,因而向道光帝提出以釋放俘虜作為英國交還定海,撤退兵船談判的誘餌。後來,伯麥來文要求釋俘,他便提出撤退兵船,交還定海,再奏請釋放。

愛新覺羅·伊里布妥協退讓

道光二十年(1840年),懿律從天津回到定海,九月六日來文,要挾釋俘,但對撤兵歸地,一語未及。次日,義律帶馬儒翰鎮海海濱談判,伊里布與福建提督餘步雲、浙江提督祝廷彪在東嶽宮設宴招待。當時,衢州守備周光壁憤於英軍軍官驕橫無忌,想要將其斬殺,被伊里布制止。懿律要求釋俘,對歸還定海,表示待釋俘後另行商辦。伊里布屈從於侵略者的壓力,向道光帝提出所謂“權宜”之策,即使英國只撤兵一半,也不能不商量着釋放他們的俘虜,以期迅速了結。
定海之戰 定海之戰
當時,林則徐曾密奏將兵勇扮作鄉民,或將鄉民練成壯勇,約期舉事,殲滅進犯的英軍。道光帝著伊里布查明之後詳細地上奏。伊里布認為兵勇人少則不能敵過英軍,人多則英軍必要生疑,所以林則徐的建議不能實行。十月一日,他派家丁張喜,以六品頂戴,率員並攜帶雞鴨牛羊前往定海犒賞懿律,告訴對方林則徐已被革職,兩國將罷兵修好,還收受英軍回送大呢、譁嘰、洋布、千里鏡等物。十三日,伊里布擅自與懿律簽訂浙江停戰協定,承認英軍繼續佔領舟山及附近小島。十九日,義律、馬儒翰帶三千人去廣東,胞詛仍留三千人駐守定海。當時,定海鎮總兵葛雲飛要求乘機收復定海,伊里布不準。而且,他還向道光帝奏稱英國人的言行甚為切實,不致到了爽約的境地,並提出英國兵船既然已經撤去一半,所有浙江的防兵,也應該酌量裁撤。於是,他下令將安徽、福建調來的客兵全數撤回,浙江本省原有防兵進行大量裁撤,共撤防兵五千六百人,而且水勇、鄉勇亦均被遣散,引起浙江人民的極大憤慨。二十三日,鎮海士紳、漁民、船户和商人散發傳單,聚眾一千餘人,前往伊里布行寓請願示威,反對撤兵妥協,並要求駐軍堅持抵抗,保護人民安全。
伊里布不顧浙江人民反對,堅持妥協、投降,與廣東琦善相勾結,彼此書信來往頻繁。二人極力鼓吹失敗主義論調,一唱一和,密切配合。十一月二十一日,琦善奏報廣東會談,義律提出另行劃給英軍一處才能退還定海,此舉引起道光帝的不滿。道光帝著伊里布一定要通加圍剿英軍,不要有一點示弱。十二月七日,道光帝又諭伊里布將英軍剿滅,並令所撤防兵,留浙備防。伊里布拖延觀望,畏敵拒絕進兵,竟然向道光帝奏稱“制夷之策,在嚴守不在力戰。十九日,道光帝再諭伊里布,兵貴神速,一定要一鼓作氣消滅英軍,如果再有閃失,惟伊里布、裕謙是問。即使這樣伊里布始終按兵不動。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一月三日,琦善擅自與義律議訂《穿鼻草約》。三日、六日、十日,琦善連續向伊里布發來書信,並向他透露人心恍惚,戰守兩難,不得已代奏英國人的提議。十一日,伊里布上道光帝的奏摺中,公然為琦善出賣香港行徑辯護,他説:“廣東現在的情形,已經説萬分緊迫了,琦善允許英國人的提議,實在是無可奈何了”。對進兵收復定海,他更是灰心喪氣。他説:“江、浙兩省的軍隊,大多是無能怯戰的,想要進剿一定要精鋭之師。如果這樣一旦失敗,就會使得英國人更加驕橫,國內將人心喪失”。他的説法被道光帝斥責,改命江蘇巡撫裕謙為欽差大臣赴浙進剿,著伊里布星夜回兩江總督本任。閏三月,命伊里布回京聽候諭旨,所留下的兩江總督一職,由裕謙補任。四月,將伊里布押京傳訊。六月,降旨交大臣商議定罪。不久,伊里布被革職,發往軍台效力贖罪,以示懲儆。

愛新覺羅·伊里布簽約病死

《南京條約》文本 《南京條約》文本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一月,英軍照會道光帝,雙方想要議和,必須派伊里布前去。二月,浙江巡撫劉韻珂以伊里布為英軍所認可,奏請發至浙江軍營效力,以使英軍不再向內地進犯。重新起用伊里布的消息傳開,浙江軍民十分不滿,為此而議論紛紛。但這時道光帝已決定對英妥協求和,便賞給伊里布七品銜,交耆英帶往浙江差遣,並命奕經設法與英國交涉,不要讓他們再蹂躪地方。伊里布四月初二日抵杭州後,串通愛新覺羅·奕經、劉韻珂力主“撫夷”緩兵,直接與英軍書信往來,一再向他們表示願奏大皇帝再定章程,受到耆英等人賞識,從而成為大小事件都要親自決裁的決策人物。並且,被耆英派往乍浦向英軍乞和,但人未到,乍浦已於九日被英軍攻陷。伊里布主張停止向侵略者進擊,並且,主動派人將十六名戰俘送往乍浦、鎮海,歸還英軍,企圖藉此贏得英軍的恩信,求其解仇通好,但英軍並不予以理會,繼續策劃進攻。五月,道光帝賞伊里布四品頂戴,署乍浦副都統。當耆英得到道光帝“相機辦理,不必強攻”密旨後,便授意伊里布急調其家丁張喜前來向英軍討價還價,加緊乞降活動。這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年8月29日),耆英、伊里布等代表清朝政府同英軍統帥璞鼎查在下關江面英艦上籤訂了喪權辱國的中英《南京條約》。
同年九月,道光帝命伊里布為欽差大臣、廣州將軍,赴粵辦理中英交涉事宜。十一月六日,廣州爆發焚燒夷樓事件。道光帝即諭對人民羣眾的反抗侵略鬥爭進行鎮壓,強調英國剛剛被安撫下去,邊境不能再啓戰端,並著伊里布至粵,務使英國人信服,不至於還有所藉口,導致妨礙了朝廷的撫局。當時,廣東人民反侵略鬥爭,日益高漲,愛國士紳和民眾以“舉義兵復仇”相號召,紛紛利用社學,組織人民武裝進行操練,自發地進行反侵略鬥爭,聲勢非常浩大。伊里布千方百計壓制人民反侵略鬥爭,不許百姓進攻英國人,聲稱皇帝的諭旨不可不遵,不能再次挑起衝突。他遣散壯勇,逮捕愛國知識分子錢江何大庚入獄,激起人民更大規模的反抗。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二月初四日 [10]  ,伊里布在廣東人民反侵略、反投降的高潮中,驚憂病死。

愛新覺羅·伊里布人物評價

  • 清史稿》:伊里布有忍辱負重之心,無安危定傾之略,且廟謨未定,廷議紛紜,至江寧城下之盟,乃與耆英結束和議,損威喪權,貽害莫挽。 [8] 
  • 許增紘:伊里布是鴉片戰爭中著名的投降派人物。他與耆英一起,在江寧議和中力主對英妥協,並代表清政府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其後,他到廣州又極力壓制人民的反侵略鬥爭。對他進行歷史的批判,無疑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因為他是投降派,就任意貶斥,似乎他在孃胎裏就註定是投降派似的。對投降派的批判,也應該實事求是。如果我們對伊里布作一番歷史考察,就可以發現,在鴉片戰爭中,他第一次被授予欽差大臣去浙江查辦“夷務”期間,所確定的對付英軍的方針和採取的戰守措施,是不能一概加以否定的。 [9] 

愛新覺羅·伊里布家族成員

  • 七世祖:愛新覺羅·巴雅喇,清顯祖塔克世第五子,努爾哈赤的弟弟。
  • 六世祖:愛新覺羅·鞏阿岱,巴雅喇之子,睿親王多爾袞的親信。
  • 五世祖:愛新覺羅·棍古渾
  • 高祖:愛新覺羅·宗寶
  • 曾祖:愛新覺羅·額爾金
  • 祖父:愛新覺羅·雙寶
  • 父親:愛新覺羅·阿克盛克
  • 妻子:富察氏,富明阿之女
  • 兒子:桂忻、桂齡 [10] 

愛新覺羅·伊里布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 [8] 
參考資料
  • 1.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伊里布,字莘農,鑲黃旗紅帶子。嘉慶六年進士,授國子監學正,改補典簿。出為雲南府南關通判,署澂江知府,遷騰越知州。
  • 2.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道光元年,從總督慶保剿平永北大姚夷匪,賜花翎,署永昌知府。擢安徽太平知府。歷山西冀寧道,浙江按察使,湖北、浙江布政使。
  • 3.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五年,擢陝西巡撫,調山東。丁父憂,署雲南巡撫。服闋,乃實授。時阮元為總督,伊里布和而廉,有政聲。
  • 4.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十三年,擢雲貴總督。京察,以久任邊疆,鎮撫得宜,被議敍。
  • 5.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十八年,協辦大學士,留總督任。
  • 6.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十九年,調兩江總督。
  • 7.    “其勢殊非小弱,且其船隻之高大堅厚,炮械之猛烈便利,破此尤非易易,非厚集兵力,亦恐難以制勝。”
  • 8.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列傳一百五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8-30]
  • 9.    許增紘:伊里布浙江查辦“夷務”辨[M].西南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87年04期
  • 10.    常林編.《愛新覺羅宗譜》17冊丁五:學苑出版社,1998年:第248-249頁
  • 11.    馮其利.《京郊清墓探尋》:學苑出版社,2014年:第172-1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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