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鼻草約
鎖定
- 中文名
- 穿鼻草約
- 外文名
- Convention of Chuanbi或Convention of Chuenpeh
- 別 稱
- 川鼻草約
- 類 別
- 議和草約
穿鼻草約簡介
鴉片戰爭中英國侵略軍代表C.義律於1841年1月21日單方面公佈的議和草約。1840年6月,英國發動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7月,定海失陷。道光皇帝派琦善和英國人交涉。1840年11月~1841年2月,琦善和英國代表義律進行了多次談判。其間,英國採取打談結合的策略,企圖迫使琦善就範。1841年1月,英軍兵分兩路突襲虎門東西兩面的沙角炮台(穿鼻炮台)和大角炮台。中國軍隊頑強抵抗,傷亡過半,炮台失守。穿鼻戰役後,英氣焰更熾。義律提出要割佔香港,限期琦善答覆。幾天後,義律以公告形式單方面拋出所謂“琦善-義律停戰協定”,也即通常所説的《穿鼻草約》。義律在公告裏偽稱已與琦善達成並簽訂初步協定。主要內容有:①香港本島及港口割讓與英國,清政府對香港商業應徵收的一切正當捐税按在黃埔貿易例交納。②賠償英600萬元,其中100萬元立即支付,餘數按年平均支付,至1846年付清。③兩國正式交往應基於平等地位。④廣州海關貿易應在中國新年後10日內開放等。在義律的威逼下,琦善口頭應允割讓香港,而實際上琦善始終未在該條約上簽字或加蓋關防。義律為了製造欺人的假象,以便給英方即將採取的軍事佔領提供合法藉口,有意混淆視聽。在公告發表的第五天,英出兵強佔了香港。所謂的《穿鼻草約》是偽造的。道光皇帝得訊後,決定對英宣戰,並將琦善革職問罪。英政府對草約也未予批准。該草約開創了中國近代歷史上外國侵略者通過威逼訛詐的談判手段達成不平等條約的惡例。由於琦善的妥協投降和英國的強盜行徑,香港被佔成為無法挽回的結果。此後,英又經過一年多的持續侵略戰爭,最終用武力脅迫清朝政府簽訂了《中英南京條約》,將搶奪來的侵略權益用條約的形式固定下來。
[1]
穿鼻草約爭議
中英是否簽訂過《穿鼻草約》?這個問題在史學界始終存在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琦善根本沒有簽訂過《穿鼻草約》,所謂《穿鼻草約》只是義律炮製的假協定。其理由是:第一,從1841年1月20日以前中英雙方交涉的照會中可以看出,琦善多次拒絕義律割讓土地的要求,根本沒有達成什麼協定。第二,再從1月21日以後的交涉文書看,琦善也沒有簽訂什麼協定。如琦善於1月27日在獅子洋蓮花城與義律進行會談時,對義律開列的割讓香港等款提出異議。1月31日琦善交給義律的中方草定各款的文本中,也只是允准香港一處(而非全島)為寄居貿易之所(而非割讓)。2月13日義律將他自己擬定的有割讓香港內容的條約文本送交琦善,要琦善蓋用關防,遭到琦善拒絕。不久,琦善被革職鎖拿進京。因此琦善始終沒有在義律的草約上簽字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