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代孕媽媽

(漢語詞語)

鎖定
代孕媽媽(surrogate mother),指受他人委託,通過人工授精或者體外受精的方式為他人生育子女的婦女。
中文名
代孕媽媽
外文名
surrogate mother
代孕流程
鮮胚和凍胚
代孕方式
人工受精代孕

代孕媽媽定義

代孕媽媽是指通過體外受精的方式為他人生育子女的婦女,代孕媽媽與胎兒並沒有血緣關係。代孕前男方需要儘量休息好,並提前一個月停用啵萊世特,在女方完全喪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將其卵子(或代孕媽媽卵子)與丈夫(代孕需求方)的精子結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媽媽子宮內完成整個孕育過程並順利生產的行為,其分為體外受精(試管嬰兒)和人工授精兩種方式,沒有任何身體接觸。

代孕媽媽代孕流程

代孕流程根據胚胎的狀態分為鮮胚和凍胚兩種。

代孕媽媽鮮胚流程

1、首先將不孕患者(女性)和代孕媽媽的月經週期調製相同,具體做法有吃藥和打針;
2、將不孕患者的精子和卵取出做體外試管嬰兒並且完成胚胎的早期發育
3、將試管胚胎植入到代孕媽媽體內,直至完成分娩。

代孕媽媽凍胚流程

1、首先由不孕患者(女性)取出卵子,培育成胚胎並冷凍.
2、代孕媽媽調理內膜厚度,等到排卵後第三天,先將胚胎解凍後植入代孕媽媽體內.直至完成分娩。

代孕媽媽代孕方式

1、人工受精代孕:
人工受精方式代孕是指通過醫學輔助手段將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志願者的體內,在體內進行受精,並完成懷孕全過程,這種方式的孩子是和代孕者有遺傳關係的。
2、試管嬰兒代孕:
試管嬰兒代孕就是使用需求方的卵子和精子,做成試管胚胎,植入代孕志願者的體內完成懷孕的全過程。

代孕媽媽代孕的成功率

代孕的成功率取決於很多方面,比如病人的年齡,子宮和卵巢的條件以及有沒有其他疾病,實驗室的條件,技術人員的水平等。這當中影響最大的因素是女方的年齡,因為年齡意味着相應水平的卵巢功能。研究人員還發現,吸煙能影響試管嬰兒的成功率。如果婦女連續一年每天吸煙一支以上,其接受代孕的成功率就會降低28%。
此外,體重指數也會影響“試管嬰兒”成功率,當它超過27時,成功率要比平均成功率低30%。患者的情緒對代孕的成功率也有一定的影響。一般樂觀的患者代孕成功率會比悲觀的患者成功率高。患者應積極配合站長的安排,站長對患者的瞭解越多,成功的機會也就越大。代孕技術在迅速發展,成功率也在提高,希望每位需要做代孕的患者都能實現自己身為人母的夢想。

代孕媽媽代孕種類

一、精子、卵子來自夫妻雙方借用代理孕母的子宮;
二、精子來自丈夫,卵子由第三方捐卵志願者提供,用試管嬰兒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三、精子,卵子均由第三方誌願者提供,用體外授精的方式(人工授精或者是試管嬰兒),由該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四、精子由第三方誌願者提供,卵子由妻子提供,用試管嬰兒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代孕媽媽法律問題

代孕改變了傳統生育方式,對傳統的生育觀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戰。應對代孕協議和代孕生育進行法律規制,保護代孕母親、代孕委兒及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代孕是代替他人懷孕生育,即指女性接受他人委託,用人工生育方式為委託方生育孩子的行為.在這一行為中,為他人生育的女性通常被稱為代孕媽媽,委託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稱為委託方或委託父母。不能生育或者不願生育的夫妻均可藉助這種方式生育子女。 代孕可分為三種:一是精子、卵子均來自於夫妻雙方,僅借用代孕者的子宮;二是精子來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經體外授精後,由代孕者懷孕生育;三是卵子由妻子提供,經異質人工授精後通過胚胎移植代理母親代孕生育生育權是人類維護人口生產不斷延續的一項自然權利,隨着人類社會不斷進步發展,生育權已由一種自然權利演進為法律上的一種權利。生育權已成為公民的一項民事權利,它是國家基於保障人口質量和控制人口數量,通過立法予以確認的。
生育權最早出現於19世紀後期,是為當時女權主義者要求的“自願成為母親”的權利。它具體包括三項權利:
(1)生育決定權
(2)選擇生育方式的權利;
(3)對生育嬰兒的性別進行選擇的權利。 對於那些不願生育或者不能生育者,他們可以此為據採用人工生育方式進行生育,不管目的如何,只要在合理範圍內,都可以視為生育權的正當行使.因此,筆者認為代孕行為是代孕媽媽行使生育決定權的結果一個人若享有生育的權利,必然同時享有此三項權利,即便代孕者沒有對胚胎做任何基因上的貢獻。但若對代孕生育的性質不加分析而一概予以否認甚至加以禁止,將會侵犯委託人的生育權利和代理母親的生育權。如果代孕者與孩子存在直接的基因關係,法律更應保障代孕者的生育自由。 總之,代孕生育是人類利用醫學科技來實現生育權的方式,它不僅幫助了不育者實現生育和養育孩子的願望,而且他們擁有了享受天倫之樂的可能。
中國對代孕相關程序不是很明確,廣東省衞生廳工作人員告訴我們,對於代孕行為,雖然法律沒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規定,但我國衞生部兩個行政法規———《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都規定:禁止代孕和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但兩部法規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針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也無法規範代孕市場。

代孕媽媽代孕合法嗎

代孕是指將患者夫婦的受精胚胎,植入另一個女性的子宮,由該女子替他們完成“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過程,俗稱“代孕”。 代孕改變了傳統生育方式,對傳統的生育觀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戰。 衞生部科技司司長劉雁飛説:“代孕”技術的實施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涉及社會、道德、法律等一系列問題,與現行的法律、法規、倫理和社會道德相違背。我國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衞生行政部門將嚴肅查處任何非法實施代孕技術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 以上是衞生部的明確態度,而對於代孕技術將何去何從,醫學界及社會倫理和法學界都一直在討論。之所以討論,是因為該技術從某些角度講,是有一定的社會和醫學需求的。還有很多女性因為子宮因素無法生育,這些人可能只能通過代孕技術完成心願。 但是,代孕技術的特殊性,使得該技術給社會、患者家庭帶來巨大的隱患,與我們的倫理道德規範相違背,而且,法律也不允許實施代孕技術,並且,一旦患者因為代孕技術產生的糾紛,將沒有法律的支持,註定是沒有保護。

代孕媽媽法律規定

醫療機構禁止代孕,衞生部組織專家依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條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衞生廳局審核申報擬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設置人類精子庫的機構進行了評審。經專家現場評審,截至2007年6月30日,衞生部共審核批准95家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10家機構設置人類精子庫。但值得注意的是,核准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只是針對不孕不育者本身,不需要藉助第三方即代孕媽媽懷孕。
關於代孕,衞生部早在2007年就發過通知,省級衞生行政部門對有超審批範圍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買賣配子合子、胚胎等情況的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撤銷其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批准證書。但是,這個規定雖然對醫療機構提供代孕界定了非法性,對於代孕媽媽和代孕中介、以及代孕本身而言,並沒有相關約束條款

代孕媽媽最新報道

“我遭的罪,是無法用金錢來彌補的。”29歲的劉敏(化名),是一名地下代孕媽媽。從2011年開始,她在武漢通過不同的地下代孕公司多次接受代孕手術,可每次懷孕不久便流產。2013年6月,她再次成功懷孕,可6個月後又不幸胎死腹中。醫生告訴她,今後她懷孕的幾率非常小,即便懷孕,也可能有生命危險 [1] 
上月底,這名29歲的寧夏女子來到本報反映情況,希望曝光武漢地下代孕市場黑幕,通過自己的遭遇,給想掙這份灰色收入的人以警醒。
做個B超就簽約 3次流產仍繼續
2011年,劉敏前往北京打工,但收入不理想。聽一個朋友説,在武漢做代孕媽媽,一年可輕鬆賺十多萬元,她便心動了。當年下半年,她通過網絡聯繫上武漢一家代孕公司,便趕了過來。
代孕媽媽在行業內被稱作“代媽”。代孕公司負責人告訴劉敏,做代媽年齡要在35歲以下,最好有生育史,生育過一胎最好,但剖腹產除外。
劉敏發現,進入這一行的門檻比較低,只要身體還正常,沒有什麼傳染病,幾乎都可以做代媽。當年10月,劉敏初次做代媽時,與六七名女子一起,被安排到一家小診所進行孕前檢查。僅查了一個B超,代孕公司就確定哪些人能夠簽約從事代孕。
劉敏説,這兩年多她先後進行過五六次試管嬰兒胚胎植入手術,每三四個月就要嘗試一次,其中3次成功懷孕。但不知為何,3次都無一例外地流產了。
劉敏感到身心疲憊,但為了拿到一筆不菲的代孕費,她決定再試試。
專人陪住看護 長期吃藥打針
2012年3月,經人引薦,劉敏“跳槽”到武漢AA69唐雪代孕公司。她稱,經營該公司的是一對夫妻,30歲左右,男的自稱郝運,女的自稱唐雪。
2012年6月下旬,該公司專門安排了一名女助理,陪同劉敏住進光谷一高檔小區的一間出租屋裏。劉敏回憶,在她月經後的第14天,女助理開始每天檢測她的排卵情況,當確定其進入懷孕週期後,就找人上門為她注射了3天的黃體酮針,每天1針。第4天,代孕公司為她安排了試管嬰兒的移植手術。
移植手術在武昌街道口一家醫院進行,是專車送去的,代孕公司派多人陪同。醫生將試管胚胎植入其體內,約半個小時後,手術完成。
此後,劉敏與女助理按代孕公司要求過起了“隱居生活”,她不能告訴任何人詳細地址,更不得擅自離開或帶人進入居住地,也不得與未經公司同意的任何人接觸。
劉敏説,與正常懷孕的婦女一樣,頭3個月對代媽尤其重要。從植入手術當天起,代媽要連續注射75天的黃體酮,每天1針。因為試管嬰兒一般比較脆弱,若不打這些針,很難保住。
同時,代媽還要配合吃很多藥,如每天吃6片補充子宮厚度的補佳樂,一粒葉酸片、一小瓶蓋中成藥安胎藥等,“吃藥就像吃飯一樣”。
劉敏打聽得知,其中有些藥副作用不小,甚至影響今後的生育能力。這一點,記者通過產科專家也得到了證實。
按孕期階段結賬 成功可獲14萬
十月懷胎,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代孕最大的風險,在於隨時可能流產或者胎死腹中。因此,代孕公司給代媽的報酬都實行“風險制”——按照幾個關鍵的時間點逐步發放,只有成功分娩後才能拿到全部佣金。
2013年7月,劉敏再次懷孕,這次胎兒在她肚子裏待的時間比前幾次都長,她拿的錢也最多。懷孕滿3個月時,劉敏拿到首筆1萬元佣金,第5個月再拿到1萬元,第6個月後她開始拿“高工資”2萬元。
此時,似乎一切都很順利,按照劉敏的設想,到2014年5月,她生下這名嬰兒後,就可拿到餘下的10萬元佣金。
劉敏計劃,等拿到全部佣金後,就再也不幹這一行了,回到老家去做點小生意,“重新過正常人的生活”。
可惜的是,這一美夢隨着2014年年初的一場意外而破滅。
再次流產險丟命 落下不孕風險
今年1月7日晚,劉敏突然感到劇烈腹痛呼吸困難,保姆連忙將她送到醫院。醫生檢查發現,她出現妊高症症狀,腹中胎兒已沒了心跳,而且她本人也面臨生命危險。
次日凌晨,死在腹中的胎兒被手術取出。經過一個多星期的住院治療,劉敏終於脱離危險。
醫院出具的檢查診斷書顯示,劉敏身患重度子癇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子宮肌瘤等多種病症。該院婦產科醫生稱,根據該結果,加上患者有多次流產史,她以後可能懷孕的幾率非常小,即便懷了孕,也可能有生命危險。
劉敏稱,事後代孕公司認為流產是其自身的問題,對她不管不顧。劉敏在朋友家裏休息了半年,身體依舊沒完全康復。“我還沒做過母親啊,今後怎麼過?”劉敏流着淚對記者説。
劉敏説,3年多來,雖然她一次也沒有代孕成功,還是賺了十多萬元,但懷孕期間,她的妊娠反應非常強烈,“有時恨不得把腸子都吐出來。”而更讓人煎熬的,是心理上承受的巨大壓力。“我遭的罪,是無法用金錢來彌補的。”劉敏説。

代孕媽媽媒體報道

2017年2月21日 中央電視台報道了湖北武漢代孕的新聞,標題是《央視暗訪武漢代孕媽媽:靠身體賺錢 沒成功還會被笑話》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