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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理區劃
鎖定
中國地理區劃四大地理分區
中國地理區劃分區依據
綜合地理位置、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的特點,可以把中國劃分為四大地理區域,即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和青藏地區。其中,秦嶺、淮河一線是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興安嶺-陰山-賀蘭山為北方地區和西北地區的分界線。中國青藏地區和西北地區,北方地區,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致以第一級階梯和第二級階梯的分界線。
中國地理區劃影響因素
界線A:(大興安嶺-陰山-賀蘭山)主導因素是季風與非季風的分界線和400mm年等降水量線
界線B:(秦嶺—淮河):大致與1月份0℃等温線、800mm年等降水量線重合;主導因素是氣候(氣温、降水)。
中國地理區劃六大行政分區
六大地理分區的來源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全國先後設立華北、東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區,簡稱大區。華北由中央直轄,東北設人民政府,其他各大行政區設軍政委員會。大區設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是一級地方政府,分別管轄若干省級行政單位。1952年,六大行政區改設行政委員會,僅作為中央的派出機構監督地方政府,本身不再是一級地方政權。為了加強集中統一領導,1954年,撤銷六大行政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地區改由中央直轄。這一劃分方式影響比較深遠。
六大區劃,及港、澳、台
全國電話國內長途區號就形成按區域編號佈局,可以看出其中明顯的規律:
首都北京:1
直轄市上海:21; 直轄市天津:22; 直轄市重慶:23
華北區——大區交換中心:23(北京兼任,空缺的23給了重慶直轄市)
河北省交換中心(石家莊311)及地區交換中心: 31×、33× 河北省縣交換中心:32××、34××
山西省交換中心(太原351)及地區交換中心: 35× 山西省縣交換中心:36××
河南省交換中心(鄭州371)及地區交換中心: 37×、39× 河南省縣交換中心:38××、30××
遼寧省交換中心(瀋陽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41× 遼寧省縣交換中心:42××
吉林省交換中心(長春431)及地區交換中心: 43× 吉林省縣交換中心:44××
黑龍江省交換中心(哈爾濱451)及地區交換中心: 45× 黑龍江省縣交換中心:46××
內蒙古自治區交換中心(呼和浩特471)及地區交換中心: 47× 內蒙古縣(旗)交換中心:48××
華東區——大區交換中心南京:25
江蘇省交換中心(南京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51× 江蘇省縣交換中心:52××
山東省交換中心(濟南531)及地區交換中心: 53× 山東省縣交換中心:54××
安徽省交換中心(合肥551)及地區交換中心: 55× 安徽省縣交換中心:56××
浙江省交換中心(杭州571)及地區交換中心: 57× 浙江省縣交換中心:58××
福建省交換中心(福州591)及地區交換中心: 59× 福建省縣交換中心:50××
預留台灣區——大區交換中心台北:26
台灣省交換中心(台北)及地區交換中心: 61× 台灣省縣交換中心:62××
原來空缺的號碼資源除預留台灣省外,作為填補號碼資源空缺使用,63×以後號碼出山東、雲南、廣東的區號裏
華中區——大區交換中心武漢:27
湖北省交換中心(武漢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71× 湖北省縣交換中心:72××
湖南省交換中心(長沙731)及地區交換中心: 73× 湖南省縣交換中心:74××
江西省交換中心(南昌791)及地區交換中心: 79× 江西省縣交換中心:70××
華南區——大區交換中心廣州:20
廣東省交換中心(廣州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75× 廣東省縣交換中心:76××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換中心(南寧771)及地區交換中心: 77× 廣西壯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78××
海南省成立後使用西藏區號剩餘的898
西南區——大區交換中心成都:28
四川省交換中心(成都兼)及地區交換中心:81×、83× 四川省縣交換中心:82××、84××
貴州省交換中心(貴陽851)及地區交換中心: 85× 貴州省縣交換中心:86××
雲南省交換中心(昆明871)及地區交換中心: 87× 雲南省縣交換中心:88××
西藏自治區交換中心(拉薩891)及地區交換中心: 89× 西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80××
西北區——大區交換中心西安:29
陝西省交換中心(西安兼)及地區交換中心: 91× 陝西省縣交換中心:92××
甘肅省交換中心(蘭州931)及地區交換中心: 93× 甘肅省縣交換中心:94××
寧夏回族自治區交換中心(銀川951)及地區交換中心: 95× 寧夏回族自治區縣交換中心:96××
青海省交換中心(西寧971)及地區交換中心: 97× 青海省縣交換中心:98××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換中心(烏魯木齊991)及地區交換中心: 99× 新疆縣交換中心:90××
中國地理區劃行政地理分區
自然地理分區的基本依據,是在科學的基礎上,綜合歷史、民族等多種維度,遵循相關的區劃原則進而開展區劃工作。地理區劃的一般原則有:地帶性與非地帶性相結合原則、主要因素和綜合分析原則、相對一致性原則、發生學原則以及地域共軛原則。各項原則之間並非獨立,而是相互貫通、相互融合、互為補充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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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劃:
中國地理區劃四大經濟分區
1、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級行政區);
2、東部地區: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海南(10個省級行政區);
3、中部地區: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6個省級行政區);
4、西部地區:重慶、四川、陝西、雲南、貴州、廣西、甘肅、青海、寧夏、西藏、新疆、內蒙古(12個省級行政區)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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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武月星.中國現代史地圖集.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2010年6月:271
- 2. 內蒙古區情網 — 1950年 .內蒙古區情網.2021-02-18[引用日期2021-11-26]
- 3. 曹小曙,陳忠暖,甄峯等主編;楊永春,楊景勝,馬林兵等副主編.中國地學通鑑 城市卷: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有限公司,2018.01:201
- 4. 曹小曙,陳忠暖,甄峯等主編;楊永春,楊景勝,馬林兵等副主編.中國地學通鑑 城市卷: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總社有限公司,2018.01:236
- 5. 把握新時代行政區劃優化設置的着力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引用日期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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