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642年

鎖定
642年,農曆壬寅年(虎年)。年號貞觀十六年,當時中國為唐朝。該年有魏王泰上《括地誌》、太宗徙死罪者實西州、以魏徵為太子太師,輔太子承乾等歷史事件。
中文名
642年
對應朝代
唐朝
年    號
貞觀十六年

642年歷史大事

魏王泰上《括地誌》
魏王泰是太宗第四子。貞觀十六年(六四二)正月,撰成《括地誌》。這是一本唐代地理書,共五百五十卷,另外有序五卷。題名為魏王泰撰,實際上是蕭德言等人撰成。《通典》,《太平御覽》、《太平寰宇記》有許多地方引用此書,此書於南宋時亡佚。有清人孫星衍輯佚本,僅有八卷,遠非原書面目。序略記述歷代沿革和唐初督府區劃,後依據唐朝的制度,分別敍述各州以及山川、古蹟等。此書大多根據經傳撰寫而成,並援引六朝輿地書籍作為佐證。
太宗徙死罪者實西州
貞觀十六年(六四二)正月,太宗下令把判定死罪的犯人徙至西州(今新疆吐魯番附近),充實邊地,判流徙之人充衞戍,各以罪行輕重為年限。
禁自傷肢體
鑑於隋未有人為避免苛重賦役,往往自壞肢體,稱做“福手”、“福足”,至貞觀時,此種風氣依然存在。太宗於貞觀十六年(六四二)七月下詔,規定今後自傷身體的人,要依法加罪,仍要服役。
魏徵為太子太師,輔太子承乾
羣臣與太宗商議政事,太宗問:“當今國家何事最急?”諫議大夫褚遂良言定立太子最急。當時太子承乾失德,魏王泰有寵。為了解除天下疑惑,貞觀十六年(六四二)九月,太宗任命魏徵為太子太師,輔佐承乾,以示天下無廢立之心。
郭孝恪敗西突厥咄陸可汗
西突厥乙毗咄陸可汗擊滅吐火羅,拘留唐使,侵掠西域,騷擾伊州,又派處月、處密二部進犯天山。貞觀十六年(六四二)九月,安西都護郭孝恪將二部兵馬擊敗,乘勝進攻處月,收降處密。乙毗咄陸西擊康居,沿途攻破米國,為爭奪財物而發生內亂。西突厥各部請求廢掉乙毗咄陸,太宗派使臣前去冊立乙毗射匱可汗,乙毗咄陸西奔吐火羅。
高麗王武被殺
高麗東部大人泉蓋蘇文(姓泉,名蓋蘇文)兇暴,經常做不法的事情,高麗王武及其他大臣商議殺死他。泉蓋蘇文知道後,將所部兵馬集結起來,佯稱要校閲,並設置酒宴,召集各大臣前來觀看,趁機殺死大臣一百多人,並且入宮將王武殺死,立王弟之子藏為王,自己做莫離支,此官類似唐朝的吏部尚書兼兵部尚書,掌握國家軍政大權。貞觀十六年(六四二)十一月,營州都督張儉向太宗報告了泉蓋蘇文殺死高麗王的經過。有人請求討伐高麗,太宗又以“山東雕弊”為藉口未許。不久冊封藏為上柱國、遼東郡王、高麗王。
敕天下括浮游無籍之人,限明年底附籍(登記)完畢。令今後有自殘肢體以避賦役者,依法治罪,仍不免賦役。隋末賦役繁重,人民往往自折肢體,稱為“福手”、“福足”,至是遺風尚存。魏五泰(太宗子)招學者撰《括地誌》成書。唐與薛延陀和親。西突厥攻伊州,安西都護郭孝恪破之。乙毗咄陸可汗不為部眾所附,出奔。部眾立乙毗射匱可汗。營州奏報高麗泉蓋蘇文殺其王武,立武之侄藏為王,自為“莫離支”,專國政。

642年通鑑記載

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中之中貞觀十六年(壬寅,公元六四二年)
春,正月,乙丑,魏王泰上《括地誌》。泰好學,司馬蘇勖説泰,以古之賢王皆招士著書,故泰奏請修之。於是大開館舍,廣延時俊,人物輻湊,門庭如市。泰月給逾於太子,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以為:“聖人制禮,尊嫡卑庶,世子用物不會,與王者共之。庶子雖愛,不得逾嫡,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也。若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佞巧之奸,乘機而動矣。昔漢竇太后寵梁孝王,卒以憂死;宣帝寵淮陽憲王,亦幾至於敗。今魏王新出閣,宜示以禮則,訓以謙儉,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上從之。
上又令泰徙居武德殿。魏徵上疏,以為:“陛下愛魏王,常欲使之安全,宜每抑其驕奢,不處嫌疑之地。今移居此殿,乃在東宮之西,海陵昔嘗居之,時人不以為可;雖時異事異,然亦恐魏王之心不敢安息也。”上曰:“幾致此誤。”遽遣泰歸第。
辛未,徙死罪者實西州,其犯流徒則充戍,各以罪輕重為年限。
敕天下括浮游無籍者,限來年末附華。
以兼中書侍郎岑文本為中書侍郎,專知機密。
夏,四月,壬子,上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卿猶知起居注,所書可得觀乎?”對曰:“史官書人君言動,備記善惡,庶幾人君不敢為非,未聞自取而觀之也!”上曰:“朕有不善,卿亦記之邪?”對曰:“臣職當載筆,不敢不記。”黃門侍郎劉洎曰:“借使遂良不記,天下亦皆記之。”上曰:“誠然。”
六月,庚寅,詔息隱王可追復皇太子,海陵剌王元吉追封巢王,諡並依舊。
甲辰,詔自今皇太子出用庫物,所司勿為限制。於是太子發取無度,左庶子張玄素上書,以為:“周武帝平定山東,隋文帝混一江南,勤儉愛民,皆為令主;有子不肖,卒亡宗祀。聖上以殿下親則父子,事兼家國,所應用物不為節限,恩旨未逾六旬,用物已過七萬,驕奢之極,孰雲過此!況宮臣正士,未嘗在側;羣邪淫巧,暱近深宮。在外瞻仰,已有此失;居中隱密,寧可勝計!苦藥利病,苦言利行,伏惟居安思危,日慎一日。”太子惡其書,令户奴伺玄素早朝,密以大馬棰擊之,幾斃。
秋,七月,戊午,以長孫無忌為司徒,房玄齡為司空。
庚申,制:“自今有自傷殘者,據法加罪,仍從賦役。”隋末賦役重數,人往往自折支體,謂之“福手”、“福足”;至是遺風猶存,故禁之。
特進魏徵有疾,上手詔問之,且言:“不見數日,朕過多矣。今欲自往,恐益為勞。若有聞見,可封狀進來。”徵上言:“比者弟子陵師,奴婢忽主,下多輕上,皆有為而然,漸不可長。”又言:“陛下臨朝,常以至公為言,退而行之,未免私僻。或畏人知,橫加威怒,欲蓋彌彰,竟有何益!”徵宅無堂,上命輟小殿之材以構之,五日而成,仍賜以素屏風、素褥、幾、杖等以遂其所尚。徵上表謝,上手詔稱:“處卿至此,蓋為黎元與國家,豈為一人,何事過謝!”
八月,丁酉,上曰:“當今國家何事最急?”諫議大夫褚遂良曰:“今四方無虞,唯太子、諸王宜有定分最急。”上曰:“此言是也。”時太子承乾失德,魏王泰有寵,羣臣日有疑議,上聞而惡之,謂侍臣曰:“方今羣臣,忠直無逾魏徵,我遣傅太子,用絕天下之疑。”九月,丁巳,以魏徵為太子太師。徵疾小愈,詣朝堂表辭,上手詔諭以“周幽、晉獻,廢嫡立庶,危國亡家。漢高祖幾廢太子,賴四皓然後安。我今賴公,即其義也。知公疾病,可卧護之。”徵乃受詔。
癸亥,薛延陀真珠可汗遣其叔父沙缽羅泥孰俟斤來請昏,獻馬三千,貂皮三萬八千,馬腦鏡一。
癸酉,以涼州都督郭孝恪行安西都護、西州刺史,高昌舊民與鎮兵及謫徙者雜居西州,孝恪推誠撫御,鹹得其歡心。
西突厥乙毘咄陸可汗既殺沙缽羅葉護,並其眾,又擊吐火羅,滅之。自恃強大,遂驕倨,拘留唐使者,侵暴西域,遣兵寇伊州;郭孝恪將輕騎二千自烏骨邀擊,敗之。乙毘咄陸又遣處月、處密二部圍天山;孝恪擊走之,乘勝進拔處月俟斤所居城,追奔至遏索山,降處密之眾而歸。
初,高昌既平,歲發兵千餘人戍守其地。褚遂良上疏,以為:“聖王為治,先華夏而後夷狄。陛下興兵取高昌,數郡蕭然,累年不復;歲調千餘人屯戍,遠去鄉里,破產辦裝。又謫徙罪人,皆無賴子弟,適足騷擾邊鄙,豈能有益行陳!所遣多復逃亡,徒煩追捕。加以道塗所經,沙磧千里,冬風如割,夏風如焚,行人往來,遇之多死。設使張掖、酒泉有烽燧之警,陛下豈得高昌一夫鬥粟之用?終當發隴右諸州兵食以赴之耳。然則河西者,中國之心腹;高昌者,他人之手足;奈何糜弊本根以事無用之土乎!且陛下得突厥、吐谷渾,皆不有其地,為之立君長以撫之,高昌獨不得與為比乎!叛而執之,服而封之,刑莫威焉,德莫厚焉。願更擇高昌子弟可立者,使君其國,子子孫孫,負荷大恩,永為唐室籓輔,內安外寧,不亦善乎!”上弗聽。及西突厥入寇,上悔之,曰:“魏徵褚遂良勸我復立高昌,吾不用其言,今方自咎耳。”
乙毘咄陸西擊康居,道過米國,破之。虜獲甚多,不分與其下,其將泥孰啜輒奪取之,乙毘咄陸怒,斬泥孰啜以徇,眾皆憤怨。泥孰啜部將胡祿屋襲擊之,乙毘咄陸眾散,走保白水胡城。於是弩失畢諸部及乙毘咄陸所部屋利啜等遣使詣闕,請廢乙毘咄陸,更立可汗。上遣使齎璽書,立莫賀咄之子為乙毘射匱可汗。乙毘射匱既立,悉禮遣乙毘咄陸所留唐使者,帥諸部擊乙毘咄陸於白水胡城。乙毘咄陸出兵擊之,乙毘射匱大敗。乙毘咄陸遣使招其故部落,故部落皆曰:“使我千人戰死,一人獨存,亦不汝從!”乙毘咄陸自知不為眾所附,乃西奔吐火羅。
冬,十月,丙申,殿中監郢縱公宇文士及卒。上嘗止樹下,愛之,士及從而譽之不已,上正色曰:“魏徵常勸我遠佞人,我不知佞人為誰,意疑是汝,今果不謬!”士及叩頭謝。
上謂侍臣曰:“薛延陀屈強漠北,今御之止有二策,苟非發兵殄滅之,則與之婚姻以撫之耳。二者何從?”房玄齡對曰:“中國新定,兵兇戰危,臣以為和親便。”上曰:“然。朕為民父母,苟可利之,何愛一女!”
先是,左領軍將軍契苾何力母姑臧夫人及弟賀蘭州都督沙門皆在涼州,上遣何力歸覲,且撫其部落。時薛延陀方強,契苾部落皆欲歸之,何力大驚曰:“主上厚恩如是,奈何遽為叛逆!”其徒曰:“夫人、都督先已詣彼,若之何不往!”何力曰:“沙門孝於親,我忠於君,必不汝從。”其徒執之詣薛延陀,置真珠牙帳前。何力箕踞,拔佩刀東向大呼曰:“豈有唐烈士而受屈虜庭,天地日月,願知我心!”因割左耳以誓。真珠欲殺之,其妻諫而止。
上聞契苾叛,曰:“必非何力之意。”左右曰:“戎狄氣類相親,何力入薛延陀,如魚趨水耳。”上曰:“不然。何力心如鐵石,必不叛我!”會有使者自薛延陀來,具言其狀,上為之下泣,謂左右曰:“何力果如何!”即命兵部侍郎崔敦禮持節諭薛延陀,以新興公主妻之,以求何力。何力由是得還,拜右驍衞大將軍。
十一月,丙辰,上校獵於武功。丁巳,營州都督張儉奏高麗東部大人泉蓋蘇文弒其王武。蓋蘇文兇暴,多不法,其王及大臣議誅之。蓋蘇文密知之,悉集部兵若校閲者,並盛陳酒饌於城南,召諸大臣共臨視,勒兵盡殺之,死者百餘人。因馳入宮,手弒其王,斷為數段,棄溝中,立王弟子藏為王;自為莫離支,其官如中國吏部兼兵部尚書也。於是號令遠近,專制國事。蓋蘇文狀貌雄偉,意氣豪逸,身佩五刀,左右莫敢仰視。每上下馬,常令貴人、武將伏地而履之。出行必整隊伍,前導者長呼,則人皆奔迸,不避坑谷,路絕行者,國人甚苦之。
壬戌,上校獵於岐陽,因幸慶善宮,召武功故老宴賜,極歡而罷。庚午,還京師。
壬申,上曰:“朕為兆民之主,皆欲使之富貴。若教以禮義,使之少敬長、婦敬夫,則皆貴矣。輕徭薄斂,使之各治生業。則皆富矣。若家給人足,朕雖不聽管絃,樂在其中矣。”
亳州刺史裴莊奏請伐高麗,上曰:“高麗王武職貢不絕,為賊臣所弒,朕哀之甚深,固不忘也。但因喪乘亂而取之,雖得之不貴。且山東凋弊,吾未忍言用兵也。”
高祖之入關也,隋武勇郎將馮翊黨仁弘將兵二千餘人,歸高祖於蒲坂,從平京城,尋除陝州總管,大軍東討,仁弘轉餉不絕,歷南寧、戎、廣州都督。仁弘有才略,所至著聲跡,上甚器之。然性貪,罷廣州,為人所訟,贓百餘萬,罪當死。上謂侍臣曰:“吾昨見大理五奏誅仁弘,哀其白首就戮,方晡食,遂命撤案;然為之求生理,終不可得。今欲曲法就公等乞之。”十二月,壬午朔,上覆召五品已上集太極殿前,謂曰:“法者,人君所受於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今朕私黨仁弘而欲赦之,是亂其法,上負於天。欲席藁於南郊,日一進蔬食,以謝罪於天三日。”房玄齡等皆曰:“生殺之柄,人主所得專也,何至自貶責如此!”上不許,羣臣頓首固請於庭,自旦至日昃,上乃降手詔,自稱:“朕有三罪:知人不明,一也;以私亂法,二也;善善未賞,惡惡未誅,三也。以公等固諫,且依來請。”於是黜仁弘為庶人,徙欽州。
癸卯,上幸驪山温湯;甲辰,獵於驪山。上登山,見圍有斷處,顧謂左右曰:“吾見其不整而不刑,則墮軍法;刑之,則是吾登高臨下以求人之過也。”乃託以道險,引轡入谷以避之。乙巳,還宮。
刑部以反逆緣坐律兄弟沒官為輕,請改從死。敕八座議之,議者皆以為“秦、漢、魏、晉之法,反者皆夷三族,今宜如刑部請為是。”給事中崔仁師駁曰:“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奈何以亡秦酷法變隆週中典!且誅其父子,足累其心,此而不顧,何愛兄弟!”上從之。
上問侍臣曰:“自古或君亂而臣治,或君治而臣亂,二者孰愈?”魏徵對曰:“君治則善惡賞罰當,臣安得而亂之!苟為不治,縱暴愎諫,雖有良臣,將安所施!”上曰:“齊文宣得楊遵彥,非君亂而臣治乎?”對曰:“彼才能救亡耳,烏足為治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