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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仁弘

鎖定
黨仁弘,同州馮翊人(今陝西大荔縣),唐初大臣。隋末為武勇郎將。唐高祖起兵後,仁弘將兵兩千餘人,於蒲州(今山西永濟)歸附,從平長安,尋拜陝州總管。改瀛州刺史,封廣都公,太宗貞觀初,為南寧州都督,遷戎州都督。又歷竇州道州行軍總管,遷廣州都督,後因罪貶為庶人。
全    名
黨仁弘
所處時代
民族族羣
出生地
同州馮翊
主要成就
唐朝著名開國元勳
本    名
黨仁弘

黨仁弘人物生平

黨仁弘原是隋朝的一名武將,李淵起兵反隋後,他率兩千多人投唐,為唐朝的建立作出了重要貢獻。唐朝建立後,他先後擔任過南寧、戎、廣等州都督。這個人很有才略,所到之處,頗有政績和聲望。太宗很器重他。但他為人性貪,罷除廣州都督後,被人告發,貪贓一百多萬,罪該處死。李世民為黨仁弘深感悲哀,他向侍臣們説:"我昨天看到了大理寺的文書,要誅殺黨仁弘,我為他白首就戮感到難過,正在吃飯,立刻讓人撒了筵席。然而想為他求一條活路,始終沒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現在我想向你們請求,能否曲法饒他一死。"過了幾天,太宗又召集五品以上的官員到太極殿前,告訴大家説:"國家的大法,是作人君的從上天那裏接受的,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不可以看作私有之物任情決斷而失信於天下。現在我偏愛黨仁弘而想赦免他的死罪,是破壞國家法律的行為,上負於天。我想在南郊鋪草而跪,每天只吃一餐素食,向上天謝罪三日。"房玄齡等大臣苦勸不可,他們説:"生殺之權本來為皇帝所專有,何必要自相貶責呢?"太宗不答應,堅持要向上天謝罪,大臣們在院子裏都跪倒在地,堅持請求太宗放棄這一打算,從早上直到太陽偏西,太宗才降手詔,表示尊重大家的意見,不再舉行謝罪的儀式,但仍下了罪已詔,稱:"在黨仁弘的案件中,我有三罪:知人不明是其一,以私亂法是其二,對好人雖然喜歡卻沒有獎賞,對惡人雖然痛恨卻不加誅是其三。"於是將黨仁弘罷官,貶為庶人,流放欽州

黨仁弘主要事蹟

黨仁弘原為隋武勇郎,唐高祖李淵太原起兵後,他率兩千餘眾歸高祖於蒲坂(今山西永濟),後又參加了進攻隋都城長安的作戰,盡全力支援了這次戰爭。是唐朝著名的開國元勳之一。在唐初,他歷任南寧、戎、廣州都督,辦事幹練,很有才略,史書上説他:“所至皆著聲跡,深得唐朝廷器重。
但是,因其愛聚斂錢財。公元642年當他調離廣州都督任時,“為人所訟,贓百餘萬。”按當時律法,應判處死罪。唐太宗李世民知道此事後,對侍臣們説:“我昨天看到大理司(相當於最高法院)五次奏報,要處決黨仁弘。哀其自首就戮,當時我正要吃午飯,就命人把案卷拿走。這樣做是為黨仁弘求生也。但終不能達目的,今天就曲法而向諸位乞之。”
同年12月的一天,李世民再次把朝廷五品以上的官員全都召到太極殿上,對大家説:“法者,人君所受於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今朕私,黨仁弘違法,吾欲赦之,是亂其法,上負於天。”並向大家宣佈,準備到南郊去住蒿草房,日進一次素食,以謝罪於天三日。丞相房玄齡説:“生殺大權實由陛下所掌握,何必為此就自貶到如此程度呢?”李世民不同意,堅持要去,諸大臣就“頓首請於庭”從早朝一直到中午,李世民才下了一道“罪己詔”説:“朕有三罪,知人不明,一也;以私亂法,二也;善善未賞,惡惡未誅,三也。”於是免黨仁弘死罪,削官為民,徙於欽州。從中可以看出,黨仁弘深得唐太宗的器重。

黨仁弘相關內容

唐太宗自責違法案
貞觀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夜,已經很深了,皇帝住的東上閣燈光仍然亮着。唐太宗神色憂慮,在屋裏踱來踱去。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是一件重大案件糾纏着他。這一天,大理寺五次上奏,要判處貪贓犯黨仁弘死刑。黨仁弘是太宗的相交知己,又是朝廷的有功之臣。當年唐高祖李淵發兵入關時,是黨仁弘把自己的兩千多名軍隊交李淵指揮,幫助他及早地奪得了長安。在唐太宗東征討伐王世充時,黨仁弘大力籌備糧餉,立下了汗馬功勞;他曾擔任過南寧、廣州等地的都督,所至之處,治理有方,對開發大唐的南疆建樹了卓越功績。唐太宗一向很器重他。然而,眼下就是這位愛臣,只要自己御筆一揮,就要身首異處了。怎麼辦呢?唐太宗一次次提起筆來,一次次又放下去,下不了決心。按照唐朝法律,黨仁弘貪贓百萬,理應受誅。但封建法律還規定,皇帝有特赦的大權。朝廷有功的大臣犯了罪,最後處刑的決定權屬於皇上。唐太宗想到他有恩於朝廷,又覺得他是高年古稀之人,不忍把他處死,想改“死刑”為“革職”,但又怕處理不公,失信於天下。
“怎樣才能給黨仁弘留下一條生路呢?”唐太宗想不出辦法,心情煩悶。這天晚上,侍臣三次給他端上飯菜,他哪裏吃的下去,都讓端了回去。侍臣看到這種情景,勸道:“陛下用不着多慮。法律上不是議功、議故的規定嗎?陛下不是有特赦的大權嗎?免除黨仁弘的死刑,我看也不算違法。”太宗嘆息道:“事情不是這麼簡單,固然,朕一句話就可以使黨仁弘轉死為生,但這實屬執法不公。況且,朝廷裏功臣甚多,此例一開,其禍無窮!”侍臣説:“若能想個辦法,使羣臣知道陛下寬赦仁弘只此一次,下不為例就好了!”侍臣的這句話,使唐太宗茅塞頓開。他想,按古代也有過聖賢自責謝罪的故事。戰國時廉頗負荊請罪,將相和好;三國時,諸葛亮為嚴明法令,第一次北伐失敗,給自己降三級處分。我自登基以來,賞不避仇,罰不阿親貴,未敢以私害法。如今,因念黨仁弘古稀高齡,不忍殺戮於他,我何不仿效古人,自責請罪,求得眾臣諒解,給黨仁弘留下一條生路。
第二天,就是貞觀十六年十二月一日,清晨,唐太宗讓侍臣準備好了請罪用的草蓆、香裱之類,並把朝廷五品以上的官員召集到太極殿前。他站在殿前的平台上,以沉重的語調宣佈:法律,是整個國家的法律,君臣上下都應遵守。今天,朕辦了一件違法的事。黨仁弘貪贓本該處死,朕念他有功於朝廷,且年事高邁,便把“死刑”改為“罷官”。這種做法,是一種亂法的行為。朕知道自己錯了,但是,朕的感情又迫使聯幹出了自己不願乾的事情。為了檢討自己的罪責,朕決定從今日起,在南郊坐草蓆自責,每日只素食菜飯一次,謝罪三天,以示對自己的懲罰。
羣臣傾聽着皇帝的“自責”,個個感動得流下淚來。是啊,從西周秦漢,從三國到隋朝,自古以來,皇上至高無尚,説一不二。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雖然歷朝自有法律,但法律是不能約束皇帝的。生殺予奪,全憑皇帝“聖心獨斷”,哪有皇帝向臣下檢討的道理?翻開千年青史,又有幾個像當今皇上這樣的明君!本來,大臣就對唐太宗帶頭守法敬佩得五體投地,現在見他要請罪三日,感情上哪能通過!大臣們幾乎是同時跪在地上,請求皇上收回“請罪”的決定。房玄齡等老臣們説:“決定人臣是生是死,裁定案件如何發落,這是君主的特權。皇上的詔旨就是法律,古今各代,概莫例外。陛下何必這樣謝罪自責呢?”不少大臣們接二連三地上請皇帝收回“請罪”之舉,唐太宗都不允許。羣臣們見太宗非“請罪”不可,大家都跪在地上,頻頻叩頭,齊聲奏道:“聖上若不接受臣下諍諫,我們就不離開這裏!”就這樣,大臣們從清晨一直跪到午後,誰也不起身回府。太宗見大家執意不許,説:“既然諸位愛卿不讓朕去南郊謝罪自責三日,那就允許我在這裏自責吧。”他降下詔書説:“從黨仁弘這件事的處理上可以看出,我有三條過失:一是知人不明,二是以私亂法,三是賞罰不明。這幾條弊病,朕將竭力克服,也望諸位極諫。”於是,唐太宗通過“自責”取得了眾臣的同意,將黨仁弘貶為庶人。

黨仁弘藝術形象

黨仁弘曾是秦王府的將軍,立有功勞,並且有才能,有政績。任廣州都督後,貪圖享樂,買官賣官,魚肉鄉里。他的手下殺人越貨,被馬周偶遇。馬周拿着證據,到長安告發了黨仁弘。黨仁弘被兩名侍衞押上殿,明顯蒼老了很多,他不敢與李世民目光對視,低下頭痛哭起來。
李世民:“你好讓我傷心啊。”
黨仁弘:“陛下,我知錯了。”
李世民:“從太原起義開始,我們死了多少人,流了多少血,不就是因為朝廷不像朝廷,百姓不像百姓嗎。現在你的所作所為,與暴隋有什麼區別?”
黨仁弘:“臣也不是沒有想到這一層,但想的是九死一生活下來,就應該好好享受,看着朝廷的俸祿不夠用,就……”
李世民低下頭,用手託額頭:“把他帶下去。”
黨仁弘依法當處死,當李世民問近臣如何處理黨仁弘時,長孫無忌、房玄齡、杜如晦魏徵都主張“殺一儆百,讓天下知道陛下治國不徇私情,藉着這個堵住那些封王和武德朝老臣的嘴。將來處理到他們頭上,也讓他們無話可説。”
世民仰天長嘆,對眾臣説道:“黨仁弘案件讓朕寢食不安。黨仁弘是國家的功臣,但是他竟然如此不顧國法,為所欲為,作為朝廷的命官,禍害百姓,死有餘辜。現在,眾多大臣也認為他罪當一死,所議至當。魏徵常跟我説,天子更應當去私立公。可是,對於黨仁弘,朕現在卻是滿腦子私情。黨仁弘一家,為了江山社稷,有兩個兒子死在戰場。他大兒子死於薛舉之戰。我們中了埋伏,薛舉的排箭第一個穿透黨仁弘的大兒子。滿身的箭桿,竟有十幾枝。黨仁弘趴在兒子的屍體上,用舌頭舔乾兒子臉上的血。轉身上馬,又去衝殺。武德五年,洛陽城下,我們與王世充拼殺,黨仁弘抱着受傷的兒子來到朕的面前,胸部被長矛刺穿,奄奄一息。我接過他,黨仁弘依然沒有説話,繼續衝殺。老二在我懷裏,聲音斷斷續續地説:‘不能盡孝了,要我照顧他父親。’人之將死,我如何不答應。他就死在朕的懷裏啊。兩個孩子,為了大唐的江山死了,如今,為了大唐的法律,父親也要死了。我李世民,戰場上殺人無數,可是對於黨仁弘,我真是不忍啊。我在這裏求求你們,就饒黨仁弘一死吧。作為皇帝,我不能下跪,但求你們饒他一死吧。好,我是天子,我不能跪求大臣,我總可以跪求上天吧。” [1] 
李世民走出大殿,來到門外,跪下去:“上天啊,請留下黨仁弘一條性命吧。”李世民滿臉是淚水。殿內,羣臣齊刷刷跪倒,多人滿臉淚水。宰相房玄齡見此情景,感動得鬆了口:“陛下,這天下都是您一人的,為什麼要如此自苦啊。”李世民跪求於天,免除了黨仁弘的死罪,改為流放欽州。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