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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臣

鎖定
魏良臣(1094-1162年),字道弼,建康郡高淳縣(今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淳溪鎮南塘村)人。南宋大臣,贈少傅魏樞的兒子。
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進士及第,授丹徒縣尉。建炎元年,起家壽昌縣令。紹興年間,歷任都官員外郎吏部員外郎右司員外郎左司員外郎吏部侍郎。外放池州、廬州的知州,遷參知政事,出任紹興知府,遷宣州、潭州、洪州的知州。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四月十七日,時年六十九,追贈左光祿大夫、建康郡侯,諡號敏肅 [1] 
本    名
魏良臣
所處時代
南宋
出生地
南京市高淳區淳溪鎮南塘村
出生日期
1094年8月23日
逝世日期
1162年4月17日
主要成就
任宰相

魏良臣人物生平

建炎年間,任嚴州壽昌令。
紹興三年,左從政郎、敕令所刪定官。
紹興四年,遷都官員外郎。是年十月初三日,以以宣教郎吏部員外郎朝請大夫、工部侍郎,充奉使金國軍前奉表通問使,右武大夫、果州團練使王繪副之。
紹興五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奉使亡狀”,罷吏部郎奉祠
紹興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以左朝奉大夫、尚書吏部員外郎。
紹興九年五月一日,遷右司員外郎。九月一日遷左司員外郎。
紹興十年十月二十四日,遷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是年十一月十四日遷尚書吏部侍郎
紹興十一年十月十日以左朝散大夫、吏部侍郎假左正議大夫,吏部侍郎、文安郡開國侯充奉使金國軍前稟議使,以保信軍承宣使兼閣門事王公亮副之。
紹興十三年九月十一日以御吏李文會奏劾,罷吏部侍郎,出知池州。紹興十五年閏十一月,尚在知池州任內。
紹興十九年五月十二日,以敷文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起知廬州,至二十年四月吳逵知廬州,良臣當已罷去此後家居五年。
紹興二十五年十一月八日,以敷文閣直學士、參知政事
紹興二十六年二月十九日罷參政,以左中大夫出知紹興府,三月到任,十二月奉祠(參《宋宰輔年表》、《嘉泰會稽志》卷二)。
紹興二十八年正月,以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宵宮知宣州。是年九月二十五日,改知潭州。
紹興三十二年正月二十日,改知洪州。四月十七日,卒於任。終左中大夫,致仕轉一官,上遺表特贈五官,為左宣奉大夫;九月二十三日,因前知潭州賣官田賞,再贈一官為左光祿大夫。後諡敏肅 [1] 

魏良臣親屬成員

魏良臣出生於現南京市高淳區淳溪鎮南塘村。
祖父:魏覺,贈太子太傅
祖母:陶氏;
父親:魏樞,贈少傅
母親:林氏,贈慶國夫人;
妻子:趙氏,秦國夫人,卒於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十月。
三子:魏伯友,生平不詳。魏仲恭,字端禮,名士魯察的女婿,曾輯朱淑真《斷腸詩集》。魏叔介,字端直,軍器監丞,卒年38歲,韓元吉作墓誌銘者。
女婿:胡長文,字元質,知貢舉、建康留守、成都制置使。
弟弟:魏信臣,右承直郎。

魏良臣解析

魏良臣出生於高淳縣(今南京市高淳區),是南宋早期的一個政壇風雲人物,不知出於何種原因,元代所修《宋史》並未給他立傳,其一生事歷,只能憑藉地方誌和其他史藉的記載,才得以瞭解其大概情況。
元人張鉉纂修的《至正金陵新志》卷十三載:“宋魏良臣字道弼,崇教鄉南塘人,負質瑰偉。少遊郡學歸,母病已殛,良臣割股為糜以進,下嚥即安,閶裏稱孝。宣和三年(1121年),登進士第。初擬丹徒,詣闕投匭,函伸太學陳東冤,天下高其義。調嚴州壽昌令,以縣最聞,召對,除敕令刪定官,遷吏部郎。金人犯高郵,擇使講和,上曰:“魏良臣頗有氣節,宜往。”使還,舊相去國,廷議不協,丐以祠歸,閒廢累年。上念之,除禮部郎官,遷左右司、檢正。秦檜當國,欲畀以言職,力辭。適金人敗盟。擢吏部侍郎奉使,兀朮擁精鋭以懼之,良臣從容不懾,反覆詳辯,迄定初議,後參大政,出衣冠之囚,釋變瘴之冤,起淹抑,斥奸回,修軍政,罷冗員,節浮費。晚歷知紹興|、宣潭洪三州,卒年六十九,贈光祿大夫、建康郡侯,食邑千三百户,實封二百户,諡號敏肅”。
元代所記魏氏事蹟最為周詳。後世方誌,如光緒《溧水縣誌》﹑光緒的《宣城縣誌》、民國的《高淳縣誌》所記良臣事多據元志移錄,因此,要對魏良臣作進一步研究,還須參考宋代以來的各類史書記載。
爭議一:魏良臣移家宣城,而並非自其幼子叔介始。
陳亮《吏部侍郎章公德文行狀》:“轉左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添差權通判宣州,轉朝散郎。時魏公良臣得罪里居,公嘗以事忤之,魏公不堪,公不為動,良臣由是知公。秦檜死,良臣入參知政事,奏除公兩浙提舉市舶公事。”(《龍川集》卷二十六)可見魏良臣里居之地為宣城,而非高淳。
又,魏良臣次子魏仲恭淳熙九年輯朱淑真斷腸集》成,作有序,亦自署曰“醉□居士宛陵魏仲恭端禮書”(《全宋文》卷六二六九)。可見,魏家移居宣城,並非自其幼子始。
爭議二:是忠是奸?
史學界有部分專家認為,魏良臣有賣國求安的嫌疑;另一些專家則認為魏良臣是忠臣無疑,只是在救國報國的道路上,採取了更為智慧與緩和的策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