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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

(西晉大臣)

鎖定
高光(?—308年12月3日 [1]  ),字宣茂。陳留圉城(今河南杞縣南)人 [2] 西晉時期大臣,曹魏太尉高柔第三子。
高光出身世代法家,年少時就通曉家業,熟悉刑法理論。歷任太子舍人尚書郎、幽州刺史、潁川太守、黃沙御史、廷尉等職,後封延陵縣公。於八王之亂時盡心侍奉晉惠帝。官至尚書令、金紫光祿大夫,頗受朝臣推崇。
永嘉二年(308年),高光去世,獲贈司空侍中
本    名
高光
宣茂
所處時代
西晉
民族族羣
漢人
逝世日期
308年12月3日
主要成就
明練法理,頻典理官
官    職
尚書令、金紫光祿大夫
爵    位
延陵縣公
追    贈
司空、侍中

高光人物生平

高光世代法家

高光為曹魏太尉高柔的兒子。他年少時就通曉家業,熟悉刑法理論。最初由太子舍人逐漸遷升任尚書郎,又外出擔任幽州刺史、潁川太守。當時,晉武帝司馬炎設置黃沙獄,用法典告戒囚犯。司馬炎因高光家族歷代明曉法律,於是任命他為黃沙御史,俸祿與御史中丞相同。後來遷任廷尉 [3] 
晉惠帝元康(291年—299年)年間,高光任尚書,主管三公曹 [4] 
永康元年(300年),趙王司馬倫逼迫惠帝司馬衷稱太上皇,篡逆稱帝。高光在當時堅守正道,保全了節操。 [5] 
永寧元年(301年),司馬倫被賜死,司馬衷復位,由齊王司馬冏輔政。朝廷又任命高光為廷尉,調任尚書,加職奉車都尉 [6] 

高光侍帝而西

永興元年(305年),高光因隨從司馬衷討伐成都王司馬穎有功,被封為延陵縣公食邑一千八百户。當時,朝廷都推崇高光擅長用法,因此多次出任主管法律的官員。 [7] 
同年十一月,司馬衷被張方所逼迫前往長安,眾臣大都奔走離散,沒有跟隨司馬衷的人,惟獨高光侍奉司馬衷西行。司馬衷在新安時,天氣非常嚴寒,司馬衷跌下馬傷到了腳,高光向他進獻面衣古人服飾,用以遮蔽臉面),司馬衷多次頗為嘉許 [8]  。又調任尚書左僕射,加散騎常侍 [9] 

高光頗受推崇

光熙元年(306年),司馬衷返回洛陽。時值皇太弟司馬熾(即後來的晉懷帝)剛剛確立,朝廷慎重挑選輔佐人才,任命高光為太弟少傅,加職光祿大夫,散騎常侍之職依舊。 [10] 
永嘉元年(307年),司馬熾即位,加授高光為光祿大夫,佩金章紫綬,與傅祗一同受到推崇 [11]  。同年十二月庚子,高光又任尚書令,其餘官職依舊。 [12] 

高光死未得諡

永嘉二年(308年)十一月初四(12月3日) [13]  ,高光因病去世,朝廷追贈他為司空、侍中。適逢天下動亂、洛陽形勢危急,朝廷竟沒有授予高光諡號 [1] 

高光主要成就

高光出身法律世家,他本人也頗為熟悉刑法理論。晉武帝司馬炎設置黃沙獄時,用法典告戒囚犯,也任命高光為黃沙御史。朝廷都推崇高光擅長用法,高光因此多次出任主管法律的官員,曾兩次擔任廷尉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一職。 [3]  [7] 

高光人物評價

傅暢《晉諸公贊》:少習家業,明練法理。 [14] 
房玄齡等《晉書》:子真(劉寔)、宣茂,雅志難陵。進忠能舉,退讓攸興。皎皎瑚器,來光玉繩。 [15] 

高光軼事典故

高光的兄長高誕生性放縱沒有規矩,但果斷剛烈超過常人,與高光的品行不同。高誕常説高光拘於小節,總是輕慢欺悔他,高光對待高誕卻更加恭謹。 [16] 

高光史料記載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 [15] 

高光親屬成員

高光祖父

高靖,曾任蜀郡都尉。 [17] 

高光父親

高柔 [3]  ,字文惠,官至太尉,封安國侯,卒諡號元。 [17] 

高光兄弟

高俊,高光長兄,官至大將軍掾屬。 [18] 
高誕,高光次兄,歷任三州刺史(一作徐、雍二州刺史)、太僕 [18] 

高光子嗣

高韜,字子遠,官至右衞將軍,後參與誅殺司馬越,因事情泄漏而伏誅。 [15] 
參考資料
  • 1.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以疾卒,贈司空、侍中。屬京洛傾覆,竟未加諡。
  • 2.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高光,字宣茂,陳留圉城人...
  • 3.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魏太尉柔之子也。光少習家業,明練刑理。初以太子舍人累遷尚書郎,出為幽州刺史、潁川太守。是時武帝置黃沙獄,以典詔囚。以光歷世明法,用為黃沙御史,秩與中丞同,遷廷尉。
  • 4.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元康中,拜尚書,典三公曹。
  • 5.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時趙王倫篡逆,光於其際,守道全貞。
  • 6.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及倫賜死,齊王冏輔政,復以光為廷尉,遷尚書,加奉車都尉。
  • 7.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後從駕討成都王穎有勳,封延陵縣公,邑千八百户。於時朝廷鹹推光明於用法,故頻典理官。
  • 8.    《晉書·卷四·帝紀第四》:行次新安,寒甚,帝墮馬傷足,尚書高光進面衣,帝嘉之。
  • 9.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惠帝為張方所逼,幸長安,朝臣奔散,莫有從者,光獨侍帝而西。遷尚書左僕射,加散騎常侍。
  • 10.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帝既還洛陽,時太弟新立,重選傅訓,以光為少傅,加光祿大夫,常侍如故。
  • 11.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及懷帝即位,加光祿大夫金章紫綬,與傅祗並見推崇。尋為尚書令,本官如故。
  • 12.    《晉書·卷五·帝紀第五》:庚子,以光祿大夫、延陵公高光為尚書令。
  • 13.    《晉書·卷五·帝紀第五》:十一月乙巳,尚書令高光卒。
  • 14.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裴松之注。
  • 15.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1-02]
  • 16.    《晉書·卷四十一·列傳第十一》:光兄誕為上官巳等所用,歷徐、雍二州刺史。誕性任放無倫次,而決烈過人,與光異操。常謂光小節,恆輕侮之,光事誕愈謹。
  • 17.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17]
  • 18.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裴松之注引傅暢《晉諸公贊》:柔長子俊,大將軍掾,次誕,歷三州刺史、太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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