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駐札大臣

鎖定
駐札大臣(一般寫作駐紮大臣):是清代駐紮於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藩部地區軍政長官的頭銜。如駐藏大臣西寧辦事大臣庫倫辦事大臣葉爾羌辦事大臣等,均派出八旗綠營官兵駐防,並任命駐紮大臣,作為駐防地區之最高軍政長官 [1] 
中文名
駐札大臣
也寫作
駐紮大臣、駐紮大臣
時    代
清代
駐    地
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

駐札大臣職務

清朝參贊大臣-阿桂 清朝參贊大臣-阿桂
駐札大臣,也寫作駐紮大臣駐紮大臣,是清代駐紮於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藩部地區軍政長官的頭銜。駐札大臣有將軍都統參贊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等職銜,皆為武職。將軍、副將軍為統轄一地之軍政長官;參贊大臣、都統協助將軍辦事,“掌佐劃機宜” [2]  ,並管轄其下各路大臣;辦事大臣管轄一城之軍政事務,略同於專城副都統;領隊大臣分管遊牧部落事務。駐札大臣一般由滿洲、蒙古人充任,也有漢人。清代官員初次被任命為駐札大臣時,多以正二品副都統銜上任,級別大致相當於內地的總督

駐札大臣歷史沿革

駐藏大臣衙門 駐藏大臣衙門 [3]
駐札大臣通常長駐一城,管轄該城及其附屬地區的軍事及重要行政、司法事務。日常性的行政事務一般由當地官吏(如伯克札薩克噶倫)自行管理。駐藏大臣烏里雅蘇台將軍庫倫辦事大臣伊犁將軍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還負責一部份外交事務。道光以後,駐紮大臣多由清宗室、貴戚出任,官員素質下降,任期普遍縮短,侵漁百姓、倦怠公務之事時有發生,造成清代中後期嚴重的邊疆危機。光緒九年(1883年),清廷籌建新疆省,始裁撤新疆各路駐紮大臣,僅保留伊犁將軍。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東三省建省,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將軍也被裁撤。至宣統末年,僅外蒙古、青海、西藏仍保留駐紮大臣。

駐札大臣各處駐札大臣

駐札大臣喀爾喀蒙古

清朝蒙古駐紮大臣
將軍
參贊、辦事大臣
轄區
駐地
地圖
烏里雅蘇台將軍(定邊左副將軍)
直轄
烏里雅蘇台城
幫辦大臣(蒙古辦事大臣)
(科布多辦事大臣)
布倫托海辦事大臣
-

駐札大臣青海

清朝青海 清朝青海
欽差青海辦事大臣西寧辦事大臣),駐西寧

駐札大臣西藏

西藏 西藏
欽差駐藏大臣(駐藏辦事大臣、幫辦大臣),駐喇薩左參贊、右參贊

駐札大臣新疆

清代新疆駐紮大臣
將軍
都統、參贊大臣
辦事大臣、領隊大臣
轄區
駐地
伊犁領隊大臣(五員) [4] 
伊犁
塔爾巴哈台領隊大臣(兩員) [5] 
烏魯木齊副都統(烏魯木齊領隊大臣)
烏魯木齊(迪化州
哈密新城(滿城)
闢展(廣安城)
巴里坤領隊大臣
會寧城
孚遠城
喀什噶爾辦事大臣(領隊大臣)
徠寧城、恢武城
英吉沙爾城
葉爾羌城
阿克蘇城
永寧城
庫車城
喀喇沙爾城

駐札大臣川邊地方

邊務大臣趙爾豐 邊務大臣趙爾豐
川滇邊務大臣
參考資料
  • 1.    駐紮大臣  .中華文史網[引用日期2017-01-24]
  • 2.    《清史稿》職官志
  • 3.    駐藏大臣衙門  .中國中央電視台[引用日期2017-01-24]
  • 4.    錫伯營領隊大臣、索倫營領隊大臣、察哈爾營領隊大臣、厄魯特營領隊大臣、惠寧城領隊大臣各一員。
  • 5.    協辦領隊大臣、專理遊牧領隊大臣各一員。
  • 6.    設協辦大臣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