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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爾喀喇烏蘇

鎖定
庫爾喀喇烏蘇,中國清代新疆準部地名。在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依連哈畢爾尕山(額林哈畢爾噶山)北麓。其地大致相當於今塔城地區烏蘇市、伊犁州直轄的奎屯市、博爾塔拉州的精河縣以及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南部、獨山子區一帶。由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統轄,領隊大臣駐慶綏城(今烏蘇市)。光緒年間分為庫爾喀喇烏蘇直隸廳精河直隸廳
中文名
庫爾喀喇烏蘇
別    名
準部
地理位置
依連哈畢爾尕山北麓
所屬國家
中國

庫爾喀喇烏蘇建制沿革

庫爾喀喇烏蘇得名於“黑水”。“庫爾”即庫爾河(今名奎屯河);“喀喇烏蘇”,維吾爾語“黑水”之意。唐代曾於此地置黑水守捉、東林守捉、西林守捉。
清初,庫爾喀喇烏蘇為厄魯特蒙古布爾古特部落牧地。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軍平定準噶爾,布爾古特台吉呢瑪、渾齊率部投降清軍。不久,呢瑪、渾齊追隨阿睦爾撒納反叛。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定邊將軍成袞扎布擒殺呢瑪,次年,定邊右副將軍兆惠擒獲渾齊,庫爾喀喇烏蘇之地併入清朝版圖。其地東至奎屯,與迪化州綏來縣界相接;西至託和木圖,接伊犁東路呼蘇圖布拉克台界;北至鄂倫布拉克,接塔爾巴哈台界;南至天山,接伊犁東南界。
乾隆三十七年(1771年),置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隸屬於烏魯木齊參贊大臣。四十六年(1781年),置撫民同知。四十八年(1783年),築安阜城(今精河),設糧員一人。兼轄西路舊土爾扈特旗(晶河土爾扈特)。
光緒十年(1884年),裁撤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光緒十二年(1886年),置庫爾喀喇烏蘇直隸廳,十四年(1888年)分置精河直隸廳

庫爾喀喇烏蘇轄境

庫爾喀喇烏蘇城池

遂城堡,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建,即庫爾喀喇烏蘇舊城,在慶綏城東,奎屯河畔。慶綏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建。建成後,庫爾喀喇烏蘇之名移至此處。即今烏蘇市。安阜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建,即今精河縣。

庫爾喀喇烏蘇屬境

奎屯,在遂城堡東。布勒哈齊鄂壘扎拉圖,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兆惠與準噶爾叛軍達什策凌激戰於此。晶河(豐順堡),今名精河。

庫爾喀喇烏蘇清代庫爾喀喇烏蘇軍政機構的設置

清統一新疆後,於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即設官職率兵駐防在庫爾喀喇烏蘇,⑦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於此設辦事大臣,受烏魯木齊都統統轄。二十八年修築慶綏城(即今烏蘇市)。三十七年(1772年)設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並設縣丞。四十六年(1781年)將領隊大臣改為同知。四十八年在慶綏城旁又修了新城,並將城名定為庫爾喀喇烏蘇,隸屬烏魯木齊都統。光緒十二年(1886年)裁糧員,置庫爾喀喇烏蘇直隸廳,隸屬迪化府。庫爾喀喇烏蘇直隸廳,就是今天烏蘇市的前身。⑧
明末清初,庫爾喀喇烏蘇地區曾是厄魯特蒙古遊牧地,後為準噶爾部布爾古特呢瑪①之牧居地。“呢瑪內附,授職從徵。”②後尼瑪受阿睦爾撒納煽惑,參與準部叛亂,“劫將軍和起,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七月,將軍成袞札布遣副都統由屯等追至哈什郭勒(伊犁河上游喀什河———引者)上游阿爾奇圖山口,擒之,伏誅。”③至此,庫爾喀喇烏蘇正式歸屬清朝。
在平定準噶爾部叛亂、統一新疆的進程中,因庫爾喀喇烏蘇地處烏魯木齊至“天山南北總會之區伊犁”之間,西北去邊防重地塔爾巴哈台(今塔城)之要衝,戰略地位至關重要,故清廷在設置伊犁將軍時,向庫爾喀喇烏蘇地區同時派駐了辦事大臣一員,④並於乾隆二十八年在庫爾喀喇烏蘇境內庫爾河濱修築了“遂城堡”軍事要塞。⑤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爾扈特蒙古迴歸,清政府冊封巴木巴爾為郡王,奇布騰為貝子,⑥翌年,賜郡王巴木巴爾、貝子奇布騰領土爾扈特東路二旗遊牧於庫爾喀喇烏蘇境內濟爾哈朗(亦稱濟爾噶朗)地區,實行札薩克制,隸於庫爾喀喇烏蘇辦事(領隊)大臣管轄。⑦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改辦事大臣為領隊大臣,負責庫爾喀喇烏蘇、精河兩地屯田及土爾扈特部遊牧等各項管理事宜,並設筆帖式一員、委筆帖式二員、書吏二人,協助領隊大臣分管部分事務,領隊大臣受烏魯木齊都統節制。⑧乾隆四十六年,設同知直隸廳。四十八年,改直隸廳為糧務廳,隸於烏魯木齊都統。⑨
新疆建省後,於光緒十二年(1886年),清政府設庫爾喀喇烏蘇直隸廳,並設撫民同知兼理事銜,舊設之糧員、辦事大臣一律裁汰,撫民同知負責地方户籍、田賦、刑案以及土爾扈特遊牧事宜,兼理精河屬境,隸於鎮迪道。鎮迪道時領有一府四廳,庫爾喀喇烏蘇廳為其一也。光緒十三年,析置精河直隸廳,隸於伊塔道。⑩
關於清代庫爾喀喇烏蘇之轄境,《新疆圖志》卷2《建置二》記載:“庫爾喀喇烏蘇,其界東一百一十里至石壘接綏來;南一百八十里至南山接寧遠;西二百二十里至樺樹林(亦作花樹林)接精河;北三百五十五里逾鄂倫布拉克(俗稱漢三台)接塔城;東南一百三十五里至南山接焉耆;西南三百二十里至樺樹林接精河;東北一百一十里至五子、石壘接綏來;西北三百二十里逾鄂倫布拉克接塔城。東西三百三十里,南北五百三十五里。”其西界一句注云:“謹按本境西界與舊略殊。乾隆三十七年設領隊,而晶河安阜城員弁及全境屯田皆隸入焉。《漢西域圖考》、《水道記》諸書附安阜城於庫爾喀喇烏蘇是也。四十八年,改精河巡檢為糧員,遂分屬精河。”由此可見,清代庫爾喀喇烏蘇之轄境,包括今烏蘇、奎屯、獨山子等地,並一度兼理精河屬境,其所轄地區遠比今烏蘇市為廣。至清末民初,庫爾喀喇烏蘇境內已形成“奎屯莊、幹河子、西湖、車牌子、八十四户、九間樓、三個莊、六十户、馬廠湖”等九個村莊。①
據清宣統元年(1909年)調查,庫爾喀喇烏蘇時有居民767户,口3 805人(不含土爾扈特東路二旗之人口)。②
清代,為維護統一,鞏固邊防,發展經濟,安定社會,清廷在本地設置軍政機構,實施了以下主要措施:
1.置官屯軍,鞏固邊防。為加強軍政管理,清政府除向本地選派辦事大臣外,還由陝甘省、伊犁、烏魯木齊等地調派了管理糧餉官及負責台站、屯政管理的文、武官員。③
清政府自鄂壘扎拉圖之戰後,正式在本地屯軍駐防,自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駐軍數額屢有添減。《西域圖志》卷3l《兵防》記載:“庫爾喀喇烏蘇駐防綠旗兵三百五十名。乾隆二十七年,初設差兵三十名,台兵(台站駐兵)七十五名;二十九年,增差兵二十名;三十二年,增台兵四十名;三十六年,增防守兵二百名,共如今額。”此外,庫爾喀喇烏蘇境內還駐有相當數量的屯兵。乾隆二十七年,始有屯兵二百七十名,乾隆三十年至四十二年,屯兵數量已裁至一百八十名。以上駐軍,主要由陝西、甘肅兩地調派。④乾隆後期至嘉慶年間,庫爾喀喇烏蘇境內駐軍數量較前期略有增加。“乾隆四十七年並五十一年等,(清政府)由固原、甘州、西寧、沙州、瑪納斯各營調撥官兵”,組建了“庫爾喀喇烏蘇營”,營內設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二員、經制外委四員、額外外委五員,統轄馬、步軍各三百名,屯兵一百二十名。以上駐軍,分領於烏魯木齊提督。⑤
新疆建省後,為緩解財政壓力,清政府曾先後三次實行了軍制改革,以裁減冗兵,節約軍餉開支。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五月實行第三次軍制改革時,新疆境內駐軍悉改為巡防隊建置,共設五路撫標、鎮標,每路各設統領官一員。其中,戍守在庫爾喀喇烏蘇地區的駐軍為中路撫標下轄的步隊第七營和馬隊第六營,兩營由原庫爾喀喇烏蘇營改成,各設管帶官一員、哨官一員、哨長三名,其下分設什長、書記長等職。兩營又各分為三哨,計有馬、步兵200餘名,境內今奎屯、車牌子等地各有馬、步兵定期稽查、巡哨,以充實邊防。⑥
2.設立台站,組織巡邏。清政府統一新疆後,為確保在天山北路便捷轉運過往官兵物資、接濟公務、傳遞緊急公文,以及就地籌措軍糧,“以省額林哈畢爾噶一路台站挽運口糧之力”⑦,清政府在天山北路庫爾喀喇烏蘇、瑪納斯、精河等戰略要地加快組織實施屯田的同時,“在鎮西府(今巴里坤)至迪化州西迄伊犁之道,乾隆二十七年議設台站,與山南分道並行。”⑧同年,清政府向本地派調了首批75名軍台駐兵,戍守其境內軍台,以充實天山北路沿線總體軍防力量。
清代,庫爾喀喇烏蘇境內曾先後設有軍台、營塘、卡倫、驛站。清朝前期,庫爾喀喇烏蘇境內陸續設有兩條台站線路,含8個軍台,兩線基本呈十字交叉狀。其中,境內沿東西向佈設的台站,與天山北路烏魯木齊至伊犁台站線相接。沿線台站自西向東依次為:古爾圖喀喇烏蘇台、都木達喀喇烏蘇台(也作墩木達、達爾達喀喇烏蘇,俗稱四棵樹)、布勒哈齊台(也作布爾噶濟台)、庫爾喀喇烏蘇底台、奎屯台,共計5個台站。自奎屯台東行,過四十里井、雙石壘即抵綏來縣所屬之安濟哈雅(安集海)台界;自古爾圖喀喇烏蘇台西行,則至精河託多克台界。①由庫爾喀喇烏蘇底台北行至塔爾巴哈台底台,屬迪化州至塔爾巴哈台台站線。其中,屬庫爾喀喇烏蘇境內的台站有4個,自南而北依次為:庫爾喀喇烏蘇底台、庫爾必喇台(又稱庫爾河台,俗稱頭台)、沙喇烏素台(亦作沙拉烏蘇台,俗稱二台,又稱車牌子)、鄂倫布拉克台(俗稱漢三台)。自鄂倫布拉克台北行可抵塔爾巴哈台境內沙爾札克腰站台、烏爾圖布拉克等台站。此台站線南段有兩條分支巡邏線路,其一是自奎屯台西北行90裏抵庫爾河台,為乾隆年間舊路;其二是由庫爾喀喇烏蘇城繞行至庫爾河台,過庫爾河台後則兩支路合一。②
庫爾喀喇烏蘇境內營塘設置當不晚於嘉慶十四年(1809年),境內軍台、營塘是並設於一處的。有關清代庫爾喀喇烏蘇境內卡倫設置及其添減情況,據《西陲總統事略》卷10《烏魯木齊所屬事略》記載,庫爾喀喇烏蘇(事略中記作庫爾喀噶烏蘇)境內設有“滋泥泉、柏楊河、蔡家莊子、車牌子、奎屯河沿子”五座卡倫。筆者查閲《欽定西域圖志》、《新疆圖志》,除“車牌子、奎屯河沿子”兩者均系庫爾喀喇烏蘇境內地名外,尚無充分依據證實“滋泥泉、柏楊河、蔡家莊子”三處地名確係庫爾喀喇烏蘇境內地名,疑為《西陲總統事略》地名轉載之誤,烏魯木齊南山白楊河一帶、昌吉州阜康縣均有“滋泥泉”地名。故庫爾喀喇烏蘇境內車牌子、奎屯河沿子兩地是否曾於嘉慶十四年前設立非常設卡倫,尚需史料佐證。
新疆建省後,“(南北兩路)悉改台塘為驛站。同年五月,督辦軍務大臣劉錦棠奏請釐定新制,刪除台員、驛卒、字識等。”③庫爾喀喇烏蘇境內設有固爾圖驛、墩木達驛、布爾噶齊驛、庫爾喀喇烏蘇廳底驛、奎屯驛、庫爾河驛、沙拉烏蘇驛、小草湖驛、鄂倫布拉克驛等9個驛站。以上驛站分屬兩條驛路,兩驛路均在原台站線路基礎上演變而成。
3.組織屯墾,發展生產。清政府統一新疆後,為恢復和發展長期遭受戰亂破壞的社會經濟,先後在天山南北各重要地區開屯設戍,積極發展屯政事業,於是“山北推之晶河、庫爾喀喇烏蘇、塔爾巴哈台諸境;山南推之烏什、阿克蘇諸城”④。庫爾喀喇烏蘇境內兵屯,其籌劃事宜始自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⑤至乾隆二十六年,清政府於庫爾喀喇烏蘇地區組織實施軍屯的各項條件已趨成熟,⑥翌年,首批屯墾官兵奉調進抵庫爾喀喇烏蘇地區,正式組織屯田。⑦
庫爾喀喇烏蘇地區兵屯實行的換防制,原為三年一換。乾隆四十三年四月,經伊犁將軍伊勒圖奏準,將“庫爾喀喇烏蘇、精河兩地所有種地綠營兵丁皆改為攜眷駐防,五年一換”⑧。為加強屯政管理,明確獎懲制度,乾隆五十年,烏魯木齊都統常青奏準核定了庫爾喀喇烏蘇地區的兵屯考績標準,即“十二石以上,功過相抵;十五石以上,議敍加賞”①。
除軍屯外,庫爾喀喇烏蘇境內還有遣屯、户屯兩種形式屯田。②清朝前期,在庫爾喀喇烏蘇境內的三種屯田形式中,以兵屯面積最大,遣屯規模最小(始自乾隆三十一年)。其中,户屯零星開發雖較早,但其大規模開發則是在乾隆後期至嘉慶年間才開始興起。據記載,嘉慶年間(1796~1820年),除兵屯、遣屯外,庫爾喀喇烏蘇、精河兩地民屯面積已分別發展到2 500畝和1 200畝,③主要種植小麥、粟、谷、青稞等作物。
清朝前期,庫爾喀喇烏蘇地區的屯墾事業發展較快,到同治年間,由於受當時吏治腐敗、經濟衰退、戰亂頻繁等因素影響,屯田業遭受嚴重破壞;至新疆建省後,隨着屯墾制度的修改、完善,清政府採取了輕徭薄賦、重修水利、招集內地流亡人口、休養生息、組織退職軍人開荒等一系列措施,本境屯田業始有較快的恢復與發展。至清末,庫爾喀喇烏蘇境內已有乾渠17條,支渠34條,灌田畝數11 405畝。④《新疆圖志》記載,鎮迪道所屬庫爾喀喇烏蘇廳在同治初年新疆發生戰亂前,熟地原額為11 630畝,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冊報升科面積為9 120畝,光緒三十一年後新墾土地830畝,另有撂荒地1 580畝。至此,庫爾喀喇烏蘇廳所轄耕地面積已恢復至同治初年戰亂前的水平。
清朝統一新疆之後,設伊犁將軍總統南北兩路,北路節制統轄塔爾巴哈台,東路節制烏魯木齊都統,南路節制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烏魯木齊都統管轄東路地區包括哈密、吐魯番、迪化直隸州、鎮西府、古城、綏來、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其中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在設立之初並不受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管轄,而是直接置於烏魯木齊都統管轄之下。應該説清初在新疆實行的軍府制度是“因地制宜”、“因俗施治”的重要舉措,在其實行之初對鞏固統治和邊防、上令下達、下情上達,確保政令暢通,穩定地方社會秩序,促進新疆社會經濟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的設置就是最好的例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