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伯克

(新疆維吾爾族舊制官職)

鎖定
伯克,官名。維吾爾語音譯。新疆維吾爾族舊制,凡官皆曰伯克,且世襲。其職以號別之。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大小和卓叛亂後,各城派駐大臣統轄,回疆設官則仍依伯克舊名,惟改伯克世襲製為任命制,並分定額缺、品級(自三品至七品不等,額外空銜伯克無級,給頂戴),授以俸地。其伯克職制,最高者為阿奇木伯克(三品至六品),掌綜本城及所屬回莊事務,其次為伊什罕伯克(四品至六品),掌襄理回務,此為正、副城主;另外還有三十多種名目,如噶雜拉齊伯克(掌庫藏錢糧,四品至七品)、商伯克(掌徵輸糧賦,四品至六品)、哈資伯克(掌總理刑名,五至七品)、密喇布伯克(掌水利,五品至七品)、雜布提摩克塔布伯克(掌經館教習)、密斯伯克(掌挖銅,七品)等。伯克與阿訇不得互兼。光緒十年(1884)新疆建省,各城分別改為府縣,除以阿奇木伯克、伊什罕伯克職秩較竣仍留原銜外,餘皆裁撤。 [10] 
中文名
伯克
性    質
古近代新疆維吾爾族地方官吏
地    區
新疆

目錄

伯克沿革

回鶻維吾爾)官吏統稱為“伯克” [1]  。伯克一詞是突厥語音譯 [11]  ,義為“首領”,原是維吾爾貴族的世襲官職。清代以前,伯克“惟序坐次以相統屬,無服色崇卑之別。亦無貢賦、養廉額數,均視其所轄回民之多寡貧富,恣意索取,不知撫卹。” [2]  大小和卓統治回部期間,“凡所需粟、布、牲畜以及力役,不論人丁地畝,任意攤派。司事之大小伯克、酋目、阿渾(阿訇)等,上行下效,苛派侵漁,回民仍不免逃避流離。”
在平定大小和卓的過程中,清廷開始任命各城伯克,以鄂對為阿克蘇的阿奇木伯克、霍集斯為和闐阿奇木伯克,給三品頂戴。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閏六月,乾隆皇帝下諭酌議回部官制 [3] 
舒赫德等奏稱:“阿克蘇系回部大城,村莊甚多。舊系伯克密喇卜等管理。今雖不必准以內地官制,而品級職掌,宜為釐定,庶足以辨等威而昭守信”等語。所奏甚是。著照所請,以阿奇木伯克為三品,伊沙噶伯克為四品,噶匝納齊伯克為五品。將應升人員,奏請補授。其小伯克密喇卜等,為六七品,俟缺出揀選補授。其餘各城俱一體辦理。……此等回人,雖承辦公事有官職大小之殊,皆系朕之臣僕。將來如阿奇木等大伯克,或令其輪班入覲,酌給官俸。其小伯克等,或所定租賦內,通融支給亦可。
此後數年中,清廷對原有的伯克官制進行改革,“勘酌定議,官仍各存其名,各司其職。添裁升降,定以品級,奏請賞給頂翎。各按地方大小繁簡,酌給養廉,禁其橫徵。頒給鈐印,專其職守。” [2]  使大小伯克由世襲貴族轉變為地方官吏。其特點是:
廢除伯克世襲制,改為流任。 確定伯克的秩品儀制。伯克最高為正三品,最低為七品。大伯克須穿著內地官服,剃髮留辮,並祭拜孔子 [4]  。 各伯克均由當地駐紮大臣管轄。三品至五品伯克由本城大臣簡選,經伊犁或喀什噶爾的參贊大臣奏請朝廷補放。六品以下由各城大臣簡選,上報參贊大臣驗放。 四品以上伯克須輪流進京朝覲皇帝,稱為“年班”。 伯克按秩品高低授予官田、種地人(“燕齊”)和養廉銀。 實行迴避制度,大伯克不得在本城任職,中小伯克不得在本村任職。 在天山以北的伊犁,清廷也任命了伯克管理維吾爾移民塔蘭奇事務。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廢除了伯克制,僅保留級別較高的阿奇木伯克、伊沙噶伯克頭銜。被裁撤的伯克充當了漢地“鄉紳”的角色,有人仍在州、縣衙門做書吏等差事。

伯克官職

清代新疆的各級伯克官職有三十餘種,品級為三品到七品,員額共270人左右。其中阿奇木伯克、伊沙噶伯克、商伯克、哈子伯克、密喇布伯克、明伯克在各大城普遍設置,員額佔伯克總數的七成左右。在地域上,人口密集的喀什噶爾、葉爾羌、和闐所置伯克最多,而拜、賽喇木等小城僅設伯克六人。 [5] 
清代新疆伯克
名稱 [6] 
異名
最高品級
一般職責
名稱釋義
-
三品
總管一城、一地的穆斯林居民事務
聽政公平 [7] 
伊沙噶伯克
伊什罕、伊沙罕
四品
協助阿奇木伯克辦事
管門人
噶匝納齊伯克
噶雜拉齊、噶匝爾齊
四品
掌管土地錢糧
司庫
商伯克
尚伯克
四品
掌管徵收、轉運糧賦
“商”,準噶爾語“布”之意
哈子伯克
哈資
五品
掌管刑名訴訟,為宗教法官
審問
密喇布伯克
-
五品
“職司水利、疏浚、灌溉之務” [8] 
水官
訥克布伯克
-
五品
掌管工匠差役、營造事務
督催
茂特色布伯克
莫提色布依
五品
掌管伊斯蘭宗教事務,“不與民事” [8] 
司賬員
帕察沙布伯克
帕提沙布
五品
掌管巡捕、提牢
夜間巡邏者
克圖瓦爾伯克
-
五品
“辦理工程事務” [8] 
-
克勒克雅喇克伯克
柯勒克牙拉克
五品
掌管貿易、商税
一切事宜
斯帕哈子伯克
斯帕哈資
五品
掌管貴族諍訟
斯帕,即官吏
拉雅哈子伯克
拉雅哈資
五品
掌管平民諍訟
拉雅,即農民
哈喇都官伯克
喀喇都管
五品
掌管台站,修整兵械
“哈喇”為瞭望,“都官”為公署
木特漥裏伯克
密圖瓦利、木特斡裏
五品
掌管買賣田園、房產及其税收,即瓦合甫的管理者
木特:經紀;漥裏:田畝
巴濟吉爾伯克
巴齊吉爾、巴濟格爾
六品
掌管税務
徵税官
阿爾巴布伯克
阿爾布
六品
管理派差催課,相當於鄉長、里正
掌管門關
明伯克
-
六品
分領回人頭目,相當於千總
一千
都官伯克
都管
六品
掌管公文檔案、驛館及移送官文
公署
什和勒伯克
-
六品
掌管驛站糧草,協辦都官伯克事務
右臂
巴克瑪塔爾伯克
巴克邁塔爾
六品
管理果園
管理果園者
鄂爾沁伯克
-
六品
“徵輸數十人糧賦”,相當於十户長
-
匝布梯墨克塔布伯克
雜布提墨克塔布
六品
掌管伊斯蘭宗教學校事務
稽查校舍
哲博伯克
哲伯
六品
修造兵甲器械
波斯語“鐵甲”
色依得爾伯克
塞特里 [9]  、都爾裏
六品
“巡察街道、園林、果木諸務” [8] 
-
市琿伯克
-
七品
協助都官伯克辦事
-
多博伯克
-
七品
“徵輸兩千户糧賦” [8] 
-
玉資伯克
-
七品
徵收百户糧賦,相當於百户長
一百
都爾噶伯克
-
七品
“阿奇木首領官” [8] 
都爾:隸屬;噶:首領
巴匝爾伯克
-
七品
“管理市集細務” [8] 
市場
哈什伯克
-
七品
“承辦採玉事務” [8] 
哈什,即喀什,玉石之意
鄂克他克齊伯克
鄂克他克奇
七品
“掌管宴會牲牽果品之屬” [8] 
-
依爾哈齊伯克
-
七品
掌管修建城垣街市、開山修路
蒙古語“挖掘者”
阿爾屯伯克
-
七品
專管淘金
阿爾屯即“金”之意
喀魯爾伯克
-
七品
管巡視卡倫
-
密斯伯克
挖銅伯克、採銅伯克
七品
庫隴勒、玉古爾採銅。
密斯,即“銅”
管銅伯克
-
七品
-
採鉛伯克
-
七品
-
-
協辦旗務伯克
-
不詳
協助哈密郡王及管旗章京辦理旗務。僅設哈密二人。
-

伯克俸祿

按品級的高低授予土地和種地人﹐如三品伯克給二百帕特瑪(一帕特瑪合四石五斗)籽種地畝﹐種地人一百名﹔四品伯克給一百五十帕特瑪籽種地畝﹐種地人五十名。伯克的名目繁多﹐有三十餘種﹐大多是盤剝勞動人民的税務官吏。各城的伯克也無固定名額﹐根據城市大小﹑事務繁簡而設置﹐往往是因當地有一些特產而設立專管的伯克。統理城村一切事務的稱阿奇木伯克﹐是各伯克之首。協理其辦事的稱伊沙噶伯克或伊什罕伯克﹐管理地畝糧賦的稱噶匝納齊伯克﹐管理匠役營造諸種公務的稱訥克布伯克﹐管理水利的稱密喇布伯克﹐管理集市貿易的稱巴匝爾伯克﹐辦理一切刑名詞訟的稱哈子伯克﹐還有管理交通﹑台站﹑社會治安﹑宗教事務﹑教育等方面的伯克。同一職務的伯克﹐品級往往不相同﹐如阿奇木伯克就有三品至六品不等。清政府利用這些伯克來統治新疆維吾爾族地區。
伯克都有一定數額的親隨或家僕﹐在其家服役。其土地全靠徵用無償勞役來耕種。他們任意徵收苛捐雜税﹐從中貪污。入京晉見皇帝﹐則藉攤派中飽私囊。有些伯克還把持水利﹑囤糧貴賣﹐私用肉刑﹐妄殺人命﹐奸佔婦女﹐橫行鄉里。他們的種種暴行﹐激起了維吾爾人民的不斷反抗。

伯克廢除

光緒十年(1884)﹐清政府將新疆改設行省﹐以州縣制代替維吾爾族地區的伯克制度。伯克的職務雖然被裁撤﹐但仍保留了伯克的品級﹐以“士紳”相待﹐有的還充當了州縣衙門的書吏或鄉約﹐使伯克的勢力和影響還存在了很長時期。
參考資料
  • 1.    《回疆志》卷四:“回人亦有官職制度。所謂伯克者,即其官也。”
  • 2.    《回疆志》卷四回人官制
  • 3.    《平定準噶爾方略》卷七十五
  • 4.    《劍橋中國晚清史》第二章第三節
  • 5.    《18-19世紀新疆社會史研究》,145至146頁
  • 6.    以《大清一統志》為準
  • 7.    以下見《西域同文志》
  • 8.    《一統志》新疆統部
  • 9.    《西域圖志》
  • 10.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 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1494頁.
  • 11.    新疆的歷史與發展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2-03-03]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