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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貿易

鎖定
集市貿易是流傳於陝西傳統民間習俗,主要流傳於陝西地區。在城市和農村人口集中地區開辦的、地點和時間固定的商品流通場所中進行的交易。 [1-2] 
中文名
集市貿易
類    別
傳統民間習俗
流行地區
陝西地區 [2] 

目錄

集市貿易背景介紹

集市貿易,歷來是農民交換農副產品和手工產品的主要場所。1951年,全省有大小集鎮783個。逢集次數每月3次、6次、9次、12次和15次不等,一般9次三日集的居多。 [2] 

集市貿易發展

1956年以前,集市貿易有所發展。50年代後期,逐步加強了市場的嚴格管理。集市貿易發展不大。
1960年到1962年,市場商品奇缺,供求矛盾突出。根據調整國民經濟的“八字”方針以及中央關於商業工作的決定等文件精神,放寬了對集市貿易的管理。到1961年全省集市貿易市場發展到1121個,成交金額6.64億元。1963年經濟情況好轉,按照中央精神,對農村集市貿易市場和大中城市的集市貿易,又採取縮小、限制、代替的政策。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前,全省集市貿易市場減少為1016個,成交金額2.25億元。
“文化大革命”期間,把農村集市和城市農副產品市場,作為資本主義尾巴和滋生資本主義的土壤加以批判,到1972年全省集市貿易市場基本上關閉。市區、工礦區禁止設立農貿市場,歷史上遺留下來的一些民間物資交流會和古廟會,也被取消。1973年以後,陸續恢復了部分集鎮農貿市場,但限制每月逢集的次數,一般為七天一集。全省集市貿易市場進一步減少為692個,成交金額2.8億元。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農村集市貿易市場和大中城市的農副產品市場,陸續開放並不斷髮展。1983年,全省集市貿易市場增加到1224個,成交金額增加到10.45億元,比1978年分別增長42.3%和151.8%。
1984年,隨着農村政策放寬,集市貿易市場發展更為迅速,基本上達到了鄉鄉都有集市。當年全省有集市貿易市場1555個,成交金額12.1億元。1985年以後,大部分農副產品陸續放開,允許自由進入市場,價格隨行就市,使集市貿易更趨繁榮與活躍。到1988年,全省集貿市場發展到2087個,成交金額達到31.80億元,分別比1978年增加1.42倍和6.66倍。成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中國,是社會主義統一市場的組成部分。交易商品多為人民羣眾生產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務,交易水平也多為即時清結的簡單初級交易,交易數量受交易雙方銷售和購買能力限制,一般數量都比較少。早期的集市貿易場地往往按照傳統習慣在人口流動較大的場地展開;後來各地人民政府大多將集市貿易的場地建設納入城鎮建設規劃,本着方便羣眾購銷和不影響交通的原則,合理設置了許多商品集貿市場,在一些商品集中生產地區還出現了專業化的市場,交易的硬件環境也由露天、隨地設攤改善為一些永久性的室內商場和有棚頂的商場,並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種服務設施。城鄉集市農副產品的價格,大多由買賣雙方議定。
1983年國務院頒發了《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改革開放初期,集市貿易對於促進農副業生產發展、活躍城鄉經濟、便利羣眾生活、補充國營商業不足起到過重要的作用,對市場的活躍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最終確立具有促進作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