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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子伯克

鎖定
哈子伯克,官名。哈子阿拉伯語意為“朝覲者”,波斯語轉意為“法官、審判官、仲裁人”。
中文名
哈子伯克
設置時間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
裁撤時間
光緒十三年(1887)
職    責
專理刑事事務
該官專理刑事事務。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為五品至六品。光緒十三年(1887)裁撤。 [1] 
參考資料
  • 1.    蒲開夫,朱一凡,李行力.新疆百科知識辭典.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6:第5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