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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華

(訴訟法學家,北京大學教授)

鎖定
陳瑞華,男,漢族,1967年出生,山東聊城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社會科學學部副主任。 [8] 
致力於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司法制度、程序法理、法學方法學術研究。 [1-2] 
先後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政法論壇》等重要刊物發表學術論文一百餘篇。獨立出版學術專著十餘部。
中文名
陳瑞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
畢業院校
中國政法大學
職    業
教師
主要成就
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代表作品
《刑事證據法學》
職    稱
教授
性    別

陳瑞華人物經歷

先後於1989年、1992年、1995年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
1995年7月進入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後流動站工作,1997年7月出站被聘為副教授,隨後被破格評為教授,2005年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
2022年4月,任北京大學社會科學學部副主任。 [8] 

陳瑞華主講課程

陳瑞華教授在北大法學院為法學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以及各類在職研究生班開設多門專業課程。
其中主要的課程有:為法學博士生開設“法學前沿講座”;為法學碩士生開設“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法學方法論”、“人權法講座”等課程;為法律碩士生開設“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法”、“司法制度”;為法學本科生開設“刑事訴訟法”、“法學方法論”等課程。
曾先後連續四次被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生評為“十佳教師”。 [3] 

陳瑞華社會兼職

2020年7月10日,被聘為第三屆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4]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聘任新一屆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的決定》聘任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聘期為五年。 [5] 

陳瑞華主要貢獻

陳瑞華學術觀點

(1)法律程序既具有保證實體法公正實施這一外在的工具價值,其本身又具有內在的道德價值。作為評價法律程序的內在價值程序正義有其獨立的理論基礎,也有着諸如參與性、中立性、對等性、自治性、合理性及時性、終結性等一系列的最低要求。之所以要維護程序的正義,是法治原則的要求,是尊重程序參與者人格尊嚴的需要,也是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內在應有之義。
(2)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的最大研究課題是訴訟形態的迴歸問題。在當下的訴訟程序中,從迴避、管轄、偵查、起訴、強制措施的設計,到一審法院對起訴罪名的隨意變更、二審法院全面審理以及不開庭審理方式、死刑裁判的複核、法院對已決案件的主動再審以及執行中刑罰內容的變更等,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行政化甚或準軍事化的傾向。只有在這一系列程序環節上建立基本的訴訟形態,程序正義才有存在的空間,警察權檢察權司法權濫用的問題也才有可能得到解決。
(3)從性質上看,司法權應定位為司法裁判權,它在程序上具有被動性、親歷性、公開性集中性和終結性,在組織體系上則具有合議性、裁判者的職業化、民眾參與等特徵,而司法裁判權不同於行政權的根本特徵還在於其獨立性。確定司法裁判的適用範圍,必須遵守兩項基本標準:一是對其他國家公共權力進行制約;二是為那些受到國家公共權力機構侵害的公民權利提供最後的司法救濟。因此,在諸如刑事拘留、逮捕、逮捕後的羈押、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搜查、扣押、竊聽等一系列強制處分環節上,建立司法審查、司法救濟的機制,是中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大課題。
(4)警察權的司法化是中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一方面,警察擁有在治安行政領域直接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權力,另一方面,警察在刑事偵查活動中擁有自行決定限制、剝奪公民自由、財產等基本權利,並可以自行決定刑事追訴活動的啓動、進程和終結,其偵查活動具有自我決定訴訟結局的效果。控制警察權的中國走向法治社會的必由之路。而控制的關鍵措施在於兩點:一是將警察所享有的行政性羈押權加以剝奪,使得未經司法裁判機構的聽審,任何人的自由不被剝奪;二是逐步將警察的偵查權納入到公訴權的控制和約束之下,使得檢察機關擁有對刑事追訴活動的啓動、進行和終止的權力,也是使得偵查成為公訴活動的必要準備,其成功取決於公訴活動的最終成功。
(5)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的另一重大課題是走出認識論的誤區問題。在認識論是指導下,發現真相、實事求是、不枉不縱、有錯必糾成為訴訟活動的終極目標。而這些目標必然與一系列體現程序正義的訴訟規則、證據法則背道而馳。不走出認識論的誤區,不建立程序正義和形式理性觀念,那麼,不僅無罪推定會喪失存在的基礎,而就連沉默權非法證據排除、證人特權、證人出庭作證等一系列的證據規則難以確立起來。 [6] 

陳瑞華社會職務

學術兼職: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少年審判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維權委員會顧問;
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山東大學兼職教授。
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國家檢察官學院兼職教授;
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顧問。 [7] 

陳瑞華學術成果

先後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政法論壇》、《中外法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一百餘篇。獨立出版學術專著十餘部。其中代表作有: [6] 

陳瑞華出版著作

1、《刑事審判原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1月出版,2003年第二版,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全書約36.4萬字
2、《刑事訴訟法學》(合著),全國司法學校法學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完成約5萬字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與論證》(合著),中國方正出版社1995年7月出版,個人完成約3萬字。本書榮獲第4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等獎
4、《刑事訴訟法學》(合著),全國政法院校法學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6月出版,個人完成約6萬字
5、《庭審方式改革理論與實務》,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出版,完成約15萬字
6、《二十世紀的中國法學》(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完成約50000字
7、《刑事法學要論》(合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2005年第二版,完成50000字
8、《刑事訴訟的前沿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約43萬字
9、《看得見的正義》,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出版,約19萬字
10、《中國刑事司法制度與改革研究》(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出版,個人完成16萬字
11、《論法學研究方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
12、《比較刑事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
13、《問題與主義之間——刑事訴訟基本問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出版,2008年第二版
14、《程序性制裁理論》,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出版,2010年第二版
15、《法律人的思維方式》,法律出版社2007年出版
16、《刑事訴訟的中國模式》,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2010年第二版
17、《程序正義理論》,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年出版
18、《量刑程序中的理論問題》,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出版

陳瑞華主要論文

1、《市場經濟與刑事訴訟法學的展望》,載《中國法學》1993年第5期,約12000字
2、《海峽兩岸法學學術研討會觀點摘述》,載《中國法學》1993年第5期,約5000字
3、《北京刑事訴訟法學國際研討會綜述》,載《中國法學》1995年第1期,約4000字
4、《論法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載《政法論壇》1993年第3期,約13000字
5、《意大利1988年刑事訴訟法典評析》,載《政法論壇》1993年第4期,約14000字
6、《海峽兩岸法學交流的新篇章》,載《政法論壇》1993年第6期,約8000字
7、《刑事訴訟法修改中需要重新研究的一個問題》,載《政法論壇》1994年第4期,約6000字
8、《被告法人蔘加刑事訴訟的方式》,載《政法論壇》1994年第4期,約2000字
9、《法人犯罪案件訴訟程序的幾個問題》,載《人民檢察》1994年第5期,約5000字
10、《正當法律程序與美國刑事被告人的權利保障》,載《檢察理論研究》1994年第3期,約9000字
11、《法人案件訴訟程序中的幾個理論問題》,載《檢察理論研究》1993年第3期,約5000字
12、《法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確定》,載《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3年第4期,約6000字
13、《刑事訴訟法修改中的幾個熱點問題》,載《當代司法》1994年第6期,約5000字
14、《刑事訴訟法學基礎理論的探索與開拓》,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4期,約5000字
15、《美國辯訴交易程序與意大利刑事特別程序比較》,載《政法論壇》1995年第3期、第4期,約15000字
16、《刑事審判程序價值論》,載《政法論壇》1996年第5期、第6期,約20000字
17、《程序價值理論的四個模式》,載《中外法學》1996年第2期,約10000字
18、《應當怎樣設計刑事審判程序》,載《中外法學》1996年第3期,約4000字
19、《程序正義論:從刑事審判角度的分析》,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2期,約12000字
20、《修正後的中國刑事訴訟法典:從刑事司法國際標準角度的分析》,載《現代法學》1996年第5期,約9000字
21、《刑事程序的國際標準與中國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典》,載《政法論壇》1997年第3-4期,約32000字
21、《現代審判獨立的最低標準》,載《中國律師》1996年第3期,約8000字
22、《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訴訟地位》,載《中國律師》1996年第7期,約10000字
23、《正當程序與控制犯罪的平衡:從刑事司法國際標準的角度看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載《中國律師》1997年第2期,約13000字
24、《二十世紀中國之刑事訴訟法學》,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六期。約2.5萬字
25、《論程序正義價值的獨立性》,載《法商研究》1998年第二期。約10000字
26、《英國刑事證據法中的排除規則》,載《人民檢察》1998年第8期。約5000字
27、《英美刑事證據展示制度之比較》,載《政法論壇》1998年第六期。約20000字
28、《通過法律實現程序正義:薩默斯‘程序價值’理論評析》,載《北大法律評論》1998年第一卷第一輯。約12000字
29、《正義的誤區:評法院審判委員會制度》,載《北大法律評論》1998年第一卷第二輯。約35000字
30、《程序正義論綱》,載《訴訟法學論叢》1998年第一卷第一輯。約30000字
31、《英國刑事訴訟的新發展:訪英考察報告》,載《訴訟法學論叢》1998年第一卷第二輯。約40000字
32、《公正與效益的衝突與平衡:論我國刑事簡易程序的設立及其缺陷》,載《湘江法律評論》第二卷(1998年)。約15000字
33、《在公正與效率之間:英國刑事訴訟制度的最新變化》,載《中外法學》1998年第六期,約10000字
34、《公正審判的保障:英美意日四國的刑事證據展示制度》,載《中國律師》1998年第11-12期,約12000字
35、《陪審團制度與俄羅斯的司法改革》,載《中外法學》1999年第4期,約10000字
36、《走向綜合性程序價值理論:貝勒斯程序正義理論述評》,載《中國社會科學》1999年第6期,約25000字
37、《刑事偵查構造之比較研究》,載《政法論壇》1999年第五期,約20000字
38、《對兩審終審制的反思》,載《法學》1999年第12期,約15000字
39、《司法權的性質:以刑事司法為範例的分析》,載《法學研究》2000年第5期,約40000字
40、《從流水作業走向以司法裁判為中心:對中國刑事司法改革的一種思考》,載《法學》,2000年第3期
41、《程序正義的理論基礎:評馬修的“尊嚴價值”理論》,載《中國法學》,2000年第3期,約12000字
43、《審前羈押的法律控制——比較法角度的分析》,載《政法論壇》2001年第4期
44、《未決羈押制度的理論反思》,載《法學研究》2002年第5期
45、《案卷筆錄中心主義》,載《法學研究》2006年第4期
46、《司法過程中的對抗與合作——一種新的刑事訴訟模式》,載《法學研究》2007年第3期
47、《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三個模式》,載《法學研究》2009年第1期
48、《量刑程序改革的模式選擇》,載《法學研究》2010年第1期
49、《刑事訴訟的私力合作模式》,載《中國法學》2006年第5期
50、《刑事程序失靈問題的初步研究》,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6期
51、《論量刑程序的獨立性》,載《中國法學》2009年第1期

陳瑞華獲獎記錄

重要科研獎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與論證》(合著),中國方正出版社1995年7月出版,個人完成約3萬字。1996年,本書榮獲第4屆北京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特等獎。1998年12月,該書獲得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法學著作類一等獎。
——“刑事審判程序價值論”,載《政法論壇》1996年第5期、第6期,約20000字。1997年11月,獲中國法學會第二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成果論文類一等獎。
——《刑事審判原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2月出版。約36.5萬字。1998年9月,獲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程序正義論:從刑事審判角度的分析”,載《中外法學》1997年第二期。約10000字。1998年3月獲《中外法學》1997年度相馬達雄優秀論文一等獎。
——1997年,獲北京大學1997年度獎教金(岡松科研獎)。
——1997年,《刑事審判原理論》一書獲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科研成果二等獎。
——1998年,獲北京大學98年度桐山獎教金。
——1998年,《刑事審判原理論》獲北京市第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1998年,獲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十佳教師”稱號。
——1999年,《刑事審判原理論》一書獲第三屆中國法學會中青年訴訟法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1999年,獲得北京市法學會授予的“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
——1999年12月,獲北京大學法學院第二屆“十佳教師”稱號。
——2000年4月,獲第七屆“霍英東優秀青年教師(科研類)一等獎
——2004年,獲得中國法學會第四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