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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洛書

鎖定
鄭洛書(1496~1534),字啓範,號思齋,福建莆田人,明朝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官至監察御史
全    名
鄭洛書
啓範
思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福建莆田
出生日期
1496年
逝世日期
1534年
主要成就
直言敢諫
主要作品
《思齋集》
最高官職
監察御史

鄭洛書生平經歷

正德十一年(1516),考中舉人
正德十二年(1517),考中進士觀政廣西道,奉例歸省
正德十五年(1520),授上海知縣,有政績。
嘉靖四年(1525),召拜河南道監察御史張璁桂萼陳九川事誣告費宏,鄭洛書與同僚鄭氣進言:“陳九川事,人謂張璁、桂萼與謀,固已得罪公論,而費宏取與之際亦未明。夫朝廷有紀綱,大臣重進退,費宏、張璁、桂萼皆不可不去。費宏不去,則有持祿保位,張璁、桂萼不去,亦冒蹊田奪牛之嫌。”明世宗下詔責問鄭洛書妄言。
明世宗賜尚書趙鑑席書詩翰,鄭洛書進言:“陛下眷禮大臣,此虞廷賡歌之風也。願推此心以念舊。如致仕大臣劉健謝遷林俊孫交等,特降宸章,諮訪時政,則聖德益宏。又推此心以赦過。如遷謫豐熙劉濟、餘寬、王元正等,特垂仁恩,量與牽復,則聖度益廣。”報聞李福達案爆發,明世宗準備親自審問,鄭洛書説:“陛下操獨斷之威,使法官盡得罪,雖有張釋之於定國,不獲抗辨於人主之前,何以使刑罰中!”明世宗大怒,準備懲罰他,楊一清力解而止。
嘉靖六年(1527),奉命出視南直隸學政,途中聽説父親去世而歸鄉。
嘉靖十一年(1532),終制,補浙江道監察御史,兼理廣西江西諸道。
嘉靖十二年(1533),京察完成後,命科道官互相糾察,鄭洛書被彈劾罷官。給事中饒秀為御史所彈劾,無所泄憤,彈劾鄭洛書及王重賢等九人貪污闒茸。王重賢等皆降職、罷官。時論驚駭
嘉靖十三年(1534)閏二月,去世,年僅三十九歲。 [1-2] 

鄭洛書親屬成員

高祖父:鄭貴八
曾祖父:鄭再一
祖父:鄭廷輔
父:鄭祥,號近庵,正德二年(1507)舉人,官至電白教諭
子:鄭開,嘉靖二十二年(1543)從莆田前往上海,上海人購田百畝資助他,每年將收入給他。 [1-2] 

鄭洛書人物評價

陸深:以氣節自負,所與交遊,必海內賢豪士,非其人,雖貴顯,不顧也。好辯有口,明習當世之故,廣庭羣議,善批屈人,卒亦以是自屈雲。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