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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奚珣
(唐朝時期大臣)
鎖定
- 字
- 子美
- 所處時代
- 唐代
- 民族族羣
- 鮮卑
- 出生地
- 司州洛陽
- 出生日期
- 690年
- 逝世日期
- 757年
- 主要成就
- 上柱國 南陽縣子 河南尹
- 主要作品
- 《劍賦》
- 本 名
- 達奚珣
達奚珣人物生平
唐肅宗皇帝收復兩都後,崔器任三司使。為人性情苛毒,興災樂禍,陰險殘忍,很少施恩於人,能根據皇上的意圖給予發揮。他上奏皇帝説:“凡是淪陷在賊寇中的官員都應該處死。”李峴和他爭議説:“凡事應該看他是首犯還是協從,情節也要看輕重,如果一概處死,恐怕沒有一點兒寬宏大量的仁義可講。過去開明的皇帝用刑罰就是處掉罪魁禍首,協從的不加審辦。況且河北一帶的殘寇還沒有平息。暫時讓他漏網,最好給他們開一條悔過自新的出路。如果全部誅殺,是堅定了叛賊的反叛心理。”舞文弄墨的文官,不能認識大局,過了很長時間才採納了李峴的主張。陳希烈之下的人,都定為六等罪犯。呂湮馬上推薦崔器為吏部侍郎、御史大夫。後來崔器得了病,腳腫,一個多月以後漸漸重了。他閉上眼睛就看見達奚珣,只是喊:“給大尹磕頭,不是我自己作主的。”身邊的人問他,很久才回答説:“達奚府尹來訴冤,我這樣哀求他。”經過三個月,這種事也沒停止,然後死了。
達奚珣家族成員
祖父:達奚寶善,汾州司馬。
父親:達奚聞恭,比陽縣令。
夫人:上谷寇氏,襄城郡君。
兒子:達奚説;亭山縣令達奚摯。
女兒:達奚婍、達奚婉、達奚娧、達奚慶。
達奚珣軼事典故
達奚珣崔器陷害
唐肅宗收復兩都,崔器為三司使,性刻樂禍,陰忍寡恩。希旨深文,奏陷賊官據合處死。李峴執之曰:“夫事有首從,情有輕重,若一概處死,恐非含弘之義。昔者明王用刑,殲厥渠魁,協以罔理。況河北殘寇,今尚未平,苟容漏網,適開自新之路。若盡行誅,是堅叛逆之心。”守文之吏,不識大體,累日方從峴奏,陳希烈已下,定六等科罪。呂湮驟薦器為吏部侍郎御史大夫,器病腳腫,月餘漸亟。瞑目即見達奚珣,但口稱:“叩頭大尹,不自由。”左右問之,良久答曰:“達奚尹訴冤,我求之如此。”經三月。不止而死。(同《譚賓錄》)
達奚珣安史之亂獲罪
崔器、呂湮上言説:諸陷叛軍官員,皆背國從偽,按律都應該處死。肅宗想從其議。李峴則認為:叛軍攻陷兩京,天子走保蜀中,人們各自逃生。這些陷賊官都是陛下親戚或勳舊子孫,一概以叛逆罪處以死刑,恐有乖於仁恕之道。並且叛亂還沒有最後平定,河北未下,羣臣還有許多陷於叛軍。如果從寬處置,是開其自新之路:如果全部誅殺,是堅其叛逆之心。《尚書》有言:“殲厥渠魁,脅從罔理。”呂湮、崔器只是死守律例,不識大體。希望陛下深加考慮。雙方爭論數日,肅宗遂從李峴之議,分六等定罪,重者刑之於市,次賜自盡,次重杖一百,次三等流、貶。至德二年(75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斬達奚珣等十八人於城西南獨柳樹下,陳希烈等七人被賜自盡於大理寺,應受杖者皆杖於京兆府門。
肅宗想要免張均、張垍兄弟死罪,玄宗説:均、垍二人附於叛賊,皆任權要之官。張均還為賊毀我家事,罪不可赦。肅宗叩頭再拜説:如果沒有張家父子,臣就不會如此。如果臣不能赦免均、垍兄弟死罪,何面目見張説於九泉之下!因俯伏流涕。玄宗遂命左右人扶起肅宗,並説:把張垍長流於嶺表,張均死罪必不可免,你不要再想救他了。肅宗遂泣而從命。安祿山所任命的河南尹張萬頃,以在叛軍中能保庇百姓而獨被免罪。不久,有人從叛軍中來説:百官仍依附安慶緒在鄴郡者,聽説廣平王赦免陳希烈等罪,皆自恨失身於叛賊;及聽説陳希烈等人被殺,反心又堅。肅宗聽後,心中十分悔恨。乾元元年(七五八)六月十八日,唐肅宗又下敕,兩京陷叛軍官,三司推究未畢者皆釋其罪,貶、降者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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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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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唐達奚珣夫婦墓誌考釋》 .中國社科院.2016-07-14[引用日期2017-05-26]
- 2. 資治通鑑 卷二百一十七 唐紀三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5-26]
- 3. 資治通鑑 卷二百二十 唐紀三十六 .國學導航.2014-11-27[引用日期201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