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襁褓

鎖定
襁褓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qiǎng bǎo。亦寫作“襁緥”、“襁保”、“襁葆”、“繦緥”。意思為包裹嬰兒的被子和帶子;指嬰幼兒(古代泛指1歲以下幼童,現以此借指未滿週歲的嬰兒);把嬰兒包裹在小兒被中。出自《列子·天瑞》:“人生有不見日月,不免襁褓者,吾既已行年九十矣。”
中文名
襁褓
外文名
swaddle
屬    性
詞語
解    釋
包裹嬰兒的被子
古代稱謂
泛指1歲以下幼童
詞義延伸
包裹起剛出世的孩子
拼    音
qiǎng bǎo

襁褓詞語解釋

襁褓(qiǎng bǎo)
[swadding clothes] 亦寫作“襁緥”、“襁保”、“繦緥”、“襁葆”,葆,通“褓”。揹負嬰兒用的寬帶和包裹嬰兒的被子。舊説長一尺二寸至二尺,闊八寸左右。襁指嬰兒的帶子,褓指小兒的被子。後亦指嬰兒包或借指未滿週歲的嬰兒。
又如:襁抱(同襁褓,背嬰兒用的布幅繫帶);襁負(以布幅包裹幼兒於背上);襁褓物(指嬰兒) 。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襁,長尺二寸,闊八寸,以約小兒於背;褓,小兒被也。”
玉篇·衣部》:“襁,襁褓,負兒衣也。織縷為之,廣八寸,長二尺,以負兒於背上也。”
昔成王年幼,越在襁保(褓)。——《後漢書·桓鬱傳》 [1] 
霍光以結髮內侍,起於階闥之間,確然秉志,誼形於主。受襁褓之託.....<漢書霍光傳>

襁褓引證解釋

  1. 揹負嬰兒用的寬帶和包裹嬰兒的被子。後亦泛指嬰兒包。列子·天瑞》:“人生有不見日月,不免襁褓者,吾既已行年九十矣。”《漢書·宣帝紀》:“曾孫雖在襁緥,猶坐收系郡邸獄。”顏師古注引孟康曰:“緥,小兒被也。”康有為大同書甲部第一章:“嬰孩無知,雖使隕於母胎,夭於襁褓,啜氣欲絕,豈識患苦!”艾青《年輕的母親》詩:“打開襁褓又包好,抱起嬰兒又放下,嘴裏在自言自語,好像和嬰兒對話。”
  2. 借指1歲以下的嬰幼兒。<漢書霍光傳>:“霍光....受襁褓之託." 漢昭帝年僅8歲.漢·賈誼新書·數寧》:“發子曰:‘至治之極,父無死子,兄無死弟,途無襁褓之葬,各以其順終。’”宋·黃庭堅《寄耿令幾父過新堂邑作》詩:“白頭晏起飯,襁褓語嘔啞。”蘇曼殊斷鴻零雁記》第二六章:“餘自襁褓,獨媪一人憐而撫我,不圖今已長眠。”
  3. 謂把嬰兒包裹在小兒被中。宋·洪邁《夷堅乙志·龔濤前身》:“醫居於郡治之南,過司法廳,見門外擾擾往來,雲:‘官病亟。’及至龔氏而濤 生。襁襁畢,復還,則司法已死。” [1] 

襁褓詞義延伸

襁褓中的嬰兒
襁褓中的嬰兒(2張)
“孩子剛出孃胎,剛一享受活動和伸展肢體的自由時,人們又重新把他束縛起來。人們用襁褓把他包着,把他放在牀上這樣睡着:頭固定在一定的位置,兩腿伸直,兩臂放在身子旁邊,還用各式各樣的衣服和帶子把他捆紮起來,連位置也不能挪動……”這段話出自二百多年前法國人所編的《博物學》一書。如今,西方的孩子已基本不知襁褓為何物了,而襁褓仍然是中國孩子來到人世間收到的第一件禮物 [2] 

襁褓古代稱謂

  • 嬰兒:人初生。
  • 襁褓:泛指一歲以下。
  • 孩提:兩至三歲。
  •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説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脱去乳齒,長出恆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 總角:幼年泛稱。
  •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 黃口:十歲以下。
  •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四歲。
  • 舞勺之年:十三歲至十五歲。
  • 舞象之年:十五歲至二十歲。
  • 志學:十五歲。(《論語: "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 弱冠:男子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女子出嫁稱梅之年摽梅之年。
  • 而立:三十歲。
  • 不惑:四十歲。
  •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原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説春秋衞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干支,因而稱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 杖朝之年:八十歲。
  • 鮐背之年:八十至九十歲合稱。
  •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説:“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於養,故曰頤。”)
另外,還有稱青少年為束髮,女子待嫁稱待年或待字,稱老年為皓首或白首,稱長壽老人為黃髮等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