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襁保
鎖定
- 中文名
- 襁保
- 外文名
- qiǎng bǎo
- 屬 性
- 詞語
- 解 釋
- 包裹嬰兒的被子
- 古代稱謂
- 泛指1歲以下幼童。
- 詞義延伸
- 包裹起剛出世的孩子
襁保解釋
◎襁褓(qiǎng bǎo)
[swadding clothes] 亦寫作“襁緥”、“襁保”、“繦緥”、“襁葆”,葆,通“ 褓 ”。揹負嬰兒用的寬帶和包裹嬰兒的被子
[1]
。舊説長一尺二寸至二尺,闊八寸左右。襁指嬰兒的帶子,褓指小兒的被子。後亦指嬰兒包或借指未滿週歲的嬰兒。
張守節《正義》:“襁,長尺二寸,闊八寸,以約小兒於背;褓,小兒被也。”
《玉篇·衣部》:“襁,襁褓,負兒衣也。織縷為之,廣八寸,長二尺,以負兒於背上也。”
霍光以結髮內侍,起於階闥之間,確然秉志,誼形於主。受襁褓之託.....<漢書霍光傳>
襁保引證解釋
1.揹負嬰兒用的寬帶和包裹嬰兒的被子。後亦泛指嬰兒包。
《列子·天瑞》:“人生有不見日月,不免襁褓者,吾既已行年九十矣。”
艾青《年輕的母親》詩:“打開襁褓又包好,抱起嬰兒又放下,嘴裏在自言自語,好像和嬰兒對話。”
2. 借指1歲以下的嬰幼兒。
<漢書霍光傳>:“霍光....受襁褓之託.”漢昭帝年僅8歲.
漢·賈誼《新書·數寧》:“發子曰:‘至治之極,父無死子,兄無死弟,途無襁褓之葬,各以其順終。’”
宋·黃庭堅《寄耿令幾父過新堂邑作》詩:“白頭晏起飯,襁褓語嘔啞。”
蘇曼殊《斷鴻零雁記》第二六章:“餘自襁褓,獨媪一人憐而撫我,不圖今已長眠。”
3.謂把嬰兒包裹在小兒被中。
宋·洪邁《夷堅乙志·龔濤前身》:“醫居於郡治之南,過司法廳,見門外擾擾往來,雲:‘官病亟。’及至龔氏而濤 生。襁襁畢,復還,則司法已死。”
襁保古代稱謂
嬰兒:人初生。
襁褓:泛指一歲以下。
孩提:兩至三歲。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四歲。
舞勺之年:十三歲至十五歲。
舞象之年:十五歲至二十歲。
弱冠:男子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杖朝之年:八十歲。
鮐背之年:八十至九十歲合稱。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襁保詞義延伸
“孩子剛出孃胎,剛一享受活動和伸展肢體的自由時,人們又重新把他束縛起來。人們用襁褓把他包着,把他放在牀上這樣睡着:頭固定在一定的位置,兩腿伸直,兩臂放在身子旁邊,還用各式各樣的衣服和帶子把他捆紮起來,連位置也不能挪動……”這段話出自二百多年前法國人所編的《博物學》一書。如今,西方的孩子已基本不知襁褓為何物了,而襁褓仍然是中國孩子來到人世間收到的第一件禮物。
尤為可憐的是,孩子稍長,有形的襁褓從身體撤去,無形的襁褓又將孩子的心靈裹得嚴嚴實實。“管教”二字讓孩子簡直透不過氣來。先管後教,幾乎成了所有家長和學校的教育方式。很多家長不顧實際,對孩子寄予過多的希望,讓孩子屈從自己的意志;很多學校對學生的要求整齊劃一,制訂不少清規戒律,並用應試教育的魔棒強壓學生的個性。“強使一種土地滋生另一種土地上的東西,強使一種樹木結出另一種樹木的果實”(盧梭語),最讓這些家長和學校樂此不疲。這些年來,中小學生因受不了家庭和學校的雙重壓力,離家出走甚至自殺的現象常常讓人痛心疾首;由於個性得不到正常發揮,學生考分高卻缺乏創造性的毛病也令有識之士憂心忡忡。面對“冰化了變成水”的唯一答案,一位小學生“冰化了變成春天”的創造性解答只能得零分!這樣嚴酷的要求,又何嘗不是強加在孩子身上和心靈上的襁褓呢?為孩子營造一個寬鬆的成長環境實為當務之急。孩子的未來就是民族的希望,撤去孩子心靈上的襁褓,既是給孩子一片自由成長的藍天,也是給我們民族的未來鬆綁。
營造一個寬鬆的成長環境,意味着要解放孩子的個性,意味着要尊重孩子的愛好,意味着要減輕孩子的負擔,意味着要寬容孩子的錯誤,意味着要鼓勵孩子的探索,意味家長和老師應當是孩子的朋友,意味着家長和學校對孩子高標準而不嚴要求,考不了100分,99分就是最好。
願所有的孩子在寬鬆的環境裏健康快樂地成長,心靈如鳥兒一樣自由自在地飛翔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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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襁保 .在線漢語詞典[引用日期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