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荷蘭議會

鎖定
荷蘭1848年憲法規定荷蘭實行世襲君主立憲制立法權國王議會,行政權由內閣執行。
中文名
荷蘭議會
屬    性
組織機構
成立時間
1848年
組    成
一院(參議院)和二院(眾議院)

荷蘭議會概況

荷蘭議會由一院(參議院)和二院(眾議院)組成。一院有75名議員,由12個省議會的議員投票選出。一院主要的職責是立法,但只能投票接受或反對一項法案,沒有修正權。一院議員大多同時擔任其他工作,每週聚首一次。
二院有150名議員,按比例代表制通過直接普選產生。二院主要負責監督內閣執政及與一院一起制定法律或修訂案,因此二院具有以下權力:預算核准權、向內閣質詢權、動議提交權、法案初始權、立法修正權等,並負責向政府推薦最高法院法官人選。若與內閣意見產生分歧,二院享有最終決定權 [1] 

荷蘭議會選舉

一院議員每四年全體改選一次,選舉在省議會選舉後的三個月內進行。
荷蘭國會一院會場 荷蘭國會一院會場
二院議員任期最長為四年。凡有選舉權者均有權組建政黨參議會選舉。在政府失去議會信任時、執政聯盟解體時、議員任期屆滿時或者無法形成執政聯盟時均將進行議會選舉。參加選舉的政黨必須在選舉前的43天註冊,並提供一份涵蓋全國範圍的候選人名單。名單上的第一候選人一般負責領導該政黨的競選活動。而獲得二院最多席位的政黨的第一候選人往往會出任首相。荷18歲以上公民均有投票權,但刑期超過一年的囚犯除外。選票可投給任何一位候選人。一般情況下政黨第一候選人將獲得選民投給該黨候選人選票的大部分。每一席位的票數門檻為贏得總有效票數的0.67% [1] 
自1918年執行比例代表制以來,尚未出現一黨獲得二院多數席位的情況,因此1918年以來歷屆政府均為兩黨或多黨聯合執政。現二院議員通過2006年11月大選選出,共有11個黨派進入議會,前三大黨為基督教民主聯盟黨(CDA,41席)、工黨(PvdA,33席)和社會黨(SP,26席)。其餘8個黨派分別為自由黨(VVD,21席)、新自由黨(PVV,9席)、左翼綠黨(GL,7席)、基督教聯盟(CU,6席)、66民主黨(D66,3席)、動物保護黨(PvdD,2席)、社會革新黨(SGP,2席)及為荷蘭自豪黨(TON,1席)。基民盟、工黨和基督教聯盟聯合組成荷蘭現政府,於2007年2月宣誓就職。

荷蘭議會組織

荷蘭國會二院會場 荷蘭國會二院會場
二院在行政、財務和經濟教育、空間規劃、社會事務、國際事務、二院組織七個領域設置若干常設委員會。其對外交往主要由對外事務委員會負責。該委員會現任主席為奧美爾,基民盟黨員,對華總體友好,2002年當選議員前是一名獸醫
二院各委員會負責審議各領域的專門議題。議員與政府部長或國秘在委員會會議上討論政府政策。政策文件在政策會議上討論,法案在立法會議上討論。經各委員會審定的文件和法案交由全會通過。全會由所有150名議員組成。只要有76名議員在二院大樓內,即可召開全會。全會如就某一問題進行辯論,各黨團往往只派其相關發言人出席,全會會場可能出現只有寥寥數人的情況。 [1] 

荷蘭議會投票

投票分為舉手表決、唱票和秘密投票三種形式,一般為簡單多數決 [1] 

荷蘭議會會期

議會二院會期跨年度,為當年9月至次年7月,其間包括四次休會,分別為秋季休會(10月)、聖誕休會(跨12月和1月)、春季休會(跨2、3月)、五月假期休會(跨4、5月)。每年7、8月份,二院閉會 [1] 

荷蘭議會主要黨派

荷蘭國會大廈 荷蘭國會大廈
基民盟為基督教—民主政黨,較為中立,略帶保守色彩,主張“責任共擔、保護環境、力主公正團結一致”。“責任共擔”主要是指政府逐漸退向幕後,由社會各部門擔負相應的責任。“保護環境”主要強調“人類替上帝代為管理地球”的角色,因此“發展可持續經濟、保護環境、為後代保留資源”至關重要。“力主公正”主要體現在懲惡揚善方面。“團結一致”則主要表現為對弱勢羣體的關懷,比如:反對租房市場的進一步自由化、主張納税與收入掛鈎等。其綱領包括:對妓女、軟毒品、墮胎安樂死應進行更多約束;堅決主張歐洲一體化,認為“東歐國家入盟應被視為政治和歷史的任務”。在土耳其入盟問題上,認為“一個民主的、面向歐洲的土耳其非常重要”。因其基督教背景,該黨非常重視保護和推行“傳統道德與價值觀念”,堅持在物質化的社會里傳承傳統價值觀。在移民歸化問題上,認為“不同族羣應容忍彼此的宗教、文化差異”,“尊重、寬容、打擊歧視是保持社會凝聚力的關鍵”。反對市長直選,主張取消房貸利息税,為“小學畢業生進行三個月社會實踐”倡議的發起者。
工黨起初為傳統的社會主義—民主政黨。20世紀70年代較為激進,綱領包括女性解放、環境保護及第三世界發展等。90年代稍顯温和,綱領中加入醫療福利改革及公共企業私有化等。2005年綱領修改後比較中間偏左。主要關注就業、社會福利、教育投資、公共安全及醫保等問題。
社會黨為民主—社會主義左翼政黨。主張人性尊嚴、平等及社會凝聚力。主要關注就業、社會福利、教育投資、公共安全及醫保,但反對公共服務私有化全球化進程。
自由黨為保守派自由主義政黨。強調“個人自由”原則,是“自由市場”的堅決擁護者。主張國際合作、首相直選、市長直選、統一的歐盟軍事及安全政策、減少雙重國籍移民入籍前必須先歸化等。一般被視為最右翼的主要政黨之一。
新自由黨為右翼極端保守平民主義政黨。由前自由黨黨員威爾德斯於2004年創立。主要反對歐洲伊斯蘭化,主張限制移民。
左翼綠黨為環保主義左翼政黨。宣揚“愛好自由”,主張“民主法治生態平衡權力財富平均分配、反對剝削壓迫”。現任黨首哈爾斯瑪的路線被稱為“左翼自由主義”。
基督教聯盟為基督教—社會主義政黨。根植於正統新教教義,在倫理道德外交政策上相對保守,在經濟、政治避難、社會及環境問題上中間偏左。主張政府鼓勵“一家之主模式”,即女性居家相夫教子;週日應該全國休息,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工作;墮胎安樂死應該逐步減少,以收養和臨終關懷取代;應停止對軟毒品的默許。
民主黨一般被認為是進步自由主義政黨,主要介於自由黨與左翼綠黨之間。黨派內部有兩種潮流:激進民主人士及進步自由主義者,皆強調個人價值的自我實現。贊成市場經濟與政府幹預相結合、增加教育與創新預算,非常重視環保,在安樂死同性婚姻墮胎等方面開明,主張取消上議院,推行首相及市長直選等民主改革,為最親歐盟的黨派。
動物保護黨主要關注動物權益保護問題。
荷蘭國會在開會 荷蘭國會在開會
社會革新黨為正統新教激進保守政黨。主張政府完全基於聖經施政(“政府是上帝的僕人”)、反對宗教自由、反對女性解放、主張恢復死刑、反對歐洲融合。從不參與組閣,因此被稱為“紀念性政黨”(testimonial party)。
為荷蘭自豪黨為國家主義、右翼保守—自由主義政黨。由前自由黨議員、前移民歸化大臣費爾東克女士於2007年10月17日成立,2008年4月3日正式啓動,將參加2010年的市議會選舉。宣揚國家主義,主張保護荷蘭文化,社會應以個人、而非政府為核心。主要關注教育種族融合、規章安全、移民、堵車、醫保和發展合作。儘管目前該黨在議會中僅有費爾東克一名議員,但2008年4月民調顯示,若舉行大選,該黨可能成為荷第二大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