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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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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所,佛學術語。二法對待之時,自動之法,謂為能。不動之法,謂為所。
中文名
能所
屬    性
佛學術語
釋    義
自動之法與不動之法
出    處
《佛學大辭典》

能所簡介

佛教最先使用的術語通常“能”指能動一方,“所”指被動一方;“能”指主體,“所”指客體。佛教語。 “能”與“所”相對, 猶言主客觀。如,“能緣”指認識主體及其能動作用,“所緣”指認識對象;“能取”是內識,“所取”是外境;“能知”是認識主體,“所知”為認識對象。東晉佛教哲學家僧肇説:“般若即能知也。五陰即所知也。所知即緣也。”認為佛教智慧般若是能認識的主體,五陰即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是認識對象。 佛教認為 “能”“所”相對,“所”不能離開“能”。明末清初唯物主義者王夫之予以批判改造,提出能必副所的唯物主義命題,從此“能所”有了新的意義(見所以發能與能必副所)。

能所定義

二法對待之時,自動之法,謂為能。不動之法,謂為所。如能緣所緣能見所見等。世言原告,即為能告。被告即為所告也。金剛經新注一曰:“般若妙理亡能所,絕待對。” --佛學大辭典
二法對待,其主動的一面稱“能”,被動的一面稱“所”。亦即有為法之造作,主體的一面稱能,客體(對象)一面稱所。如心識緣境,心識為能緣,塵境是所緣。阿賴耶識儲藏萬法種子,阿賴耶識是能藏,種子是所藏等是。--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從這裏可以看到,能所基本可以定義為主客,主體/客體,或者主動/被動。看看下面這個英文解釋就更清楚了。
Subject and object. Seeing the world in a dualistic subject and object way. --【漢英-英漢-英英佛教詞彙】

能所翻譯

翻譯過來就是:主體和客體.用二分的主客的方法看世界。
再看看能所在佛教中的具體用例:
能取和所取--能取即認識的主體,所取是被認識的對象。換言之,能取者為心識,所取者是外境。在唯識學上,能取是識體四分中的見分,所取是識體四分中的相分。
能詮和所詮--詮為詮顯經典、事物之文句,能顯義理者稱為能詮,所顯義理稱為所詮。
能所雙亡(或者能所不二)--已不執著能緣的相和所緣的相,是已進入三輪體空的境界了。
最後再談談佛學為什麼要使用能所這對概念。能所是所有二分法的基本,正是有了能所,才有了分別,進而有了執取--我執--慾望...在佛教看來用能所的方法看待世界是錯誤的,而這是一般人最基本的思維模式, 這正是人類苦難的根源。
老光對能所的解釋--能是所隱藏的,所是所顯現的--可能是把能所當作能藏(阿賴耶識)和所藏(種子識)了。

能所有關能所

大般若經》卷五六八: “作是思惟, 所觀境界皆悉空無, 能觀之心亦復非有, 無能所觀二種差別, 諸法一相, 所謂無相。”
《壇經‧機緣品》: “汝但心如虛空, 不著空見, 應用無礙, 動靜無心, 凡聖情忘, 能所俱泯, 性相如如, 無不定時也。”
清 王夫之 《尚書引義‧召誥無逸》: “夫能所之異其名, 釋氏著之, 實非釋氏昉之也。 其所謂能者即用也, 所謂所者即體也, 漢 儒之已言者也。 所謂能者即思也, 所謂所者即位也, 《大易》之已言者也。 所謂能者即己也, 所謂所者即物也, 《中庸》之已言者也。 所謂能者人之弘道者也, 所謂所者道之非能弘人者也, 孔子 之已言者也。”
薶照 《人民程度之解釋》: “蓋一切事物, 有能即有所, 能所固對待而不可離。”

能所能所地名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香粉鄉中坪村《能所屯》是一個地名,是少數民族苗族的居住地。
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