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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井得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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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井得一人》節選自《呂氏春秋·慎行論·察傳》 [1] 
這篇文章已被收入2016年人教版語文課本七年級上冊第24課《寓言四則》裏。 [2] 
2017年,教育部審定的人教版教材調整,《寓言四則》課數上調至22課。 [3] 
作品名稱
穿井得一人
作    者
戰國末秦相呂不韋 [3] 
創作年代
戰國末年
作品出處
呂氏春秋》書卷二十二《慎行論·察傳》 [1] 
文學體裁
文言文
相關成語
道聽途説穿井得人以訛傳訛

穿井得一人出處

本文選自《呂氏春秋》書卷二十二《慎行論·察傳》 [1] 
呂氏春秋》,又稱《呂覽》,先秦雜家代表著作。戰國末秦相呂不韋集合門客共同編寫而成。全書共二十六卷,分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共一百六十篇。 [3] 
收入鄂教版七年級上冊語文書中,編者添加題目為《穿井得一人》,2016年收入人教社新版語文教科書中(與兩篇《伊索寓言》及列子作品《杞人憂天》同屬《寓言四則 [2]  。)

穿井得一人原文

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聞而傳之者:“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聞之於宋君。宋君令人問之於丁氏。丁氏對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於井中也。”求聞之若此,不若無聞也。 [3] 

穿井得一人翻譯

宋國有家姓丁的人,家裏沒有水井,需到外面打水澆田,經常要派一個人住在外面。等到他家打了一口井(之後),(便)告訴別人説:“我家打井得到了一個人。”有人聽了這話就傳出去説:“丁家打井打出了一個人。”居住在國都中的人都在談論這件事,向宋國國君報告了這件事。宋國國君派人向丁家人問這件事,丁家人回答説:“得到一個人的勞力,並不是在井裏挖出一個人啊。”聽到像這樣的傳聞,還不如沒聽到。 [4] 

穿井得一人詞語註釋

穿:挖掘,開鑿。
宋:西周及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在今河南商丘一帶。
丁氏:丁是姓氏;丁氏泛指“姓丁的人”;但也有觀點認為;古代婦女的稱呼大多為姓加“氏”字。所以應該譯為姓丁的婦女;尚存疑。為避免誤解;泛譯為“丁姓人家”。
而:於是,就。
溉汲:打水澆田。溉,澆灌、灌溉。汲,從井裏取水。
居:停留。
及:待,等到。
國人:指居住在國都中的人。
道:講述。
聞之於宋君:向宋國國君報告這件事。聞,聽到,這裏是“使聽到”的意思。
令:派遣。
對:應答,回答。
得一人之使:得到一個人使喚,指得到一個人的勞力。
若:如,像。 [4] 

穿井得一人啓示

凡事都要調查研究,才能弄清真相。切不可輕信謠言,盲目隨從,人云亦云 [4] 

穿井得一人作者簡介

呂不韋(?—前235年),姜姓,呂氏,名不韋,衞國濮陽(今河南安陽滑縣)人。戰國末年衞國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後為秦國丞相,姜子牙的二十三世孫。
早年經商於陽翟,將秦國質子異人帶回秦國,扶植其成為秦莊襄王後,被拜為相國,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陽十萬户。帶兵攻取周國、趙國衞國土地,分別設立三川郡太原郡東郡,對秦王嬴政兼併六國的事業作出重大貢獻。莊襄王去世後,迎立太子嬴政即位,拜為相邦,尊稱“仲父”,權傾天下。受到嫪毐集團叛亂牽連,罷相歸國,全家流放蜀郡,途中飲鴆自盡。
主持編纂《呂氏春秋》(又名《呂覽》),包含八覽、六論、十二紀,匯合了先秦諸子各派學説,“兼儒墨,合名法”,史稱“雜家”。
注意:此書是呂不韋集合門客共同編寫而成,並非本人所作。
參考資料
  • 1.    呂氏春秋慎行論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17-09-15]
  • 2.    教育部組織審定編寫.語文七年級上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125
  • 3.    温儒敏.義務教育教科書(五·四學制)語文七年級上冊.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7號院1號樓: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6:123
  • 4.    高遲,郭玟君.中考文言詩文考試篇目點擊.北京市西城區永安路106號:光明日報出版社,2021.11(2021.6重印):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