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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郡

鎖定
太原郡,古代區劃名。秦莊襄王三年(公元前247年)始置太原郡,治所在晉陽(太原市區西南汾水東岸),秦始皇時太原郡轄7縣:晉陽、界休(山西介休)、鄔(山西介休東北30 裏)、茲氏(山西汾陽)、離石榆次、霍人(山西繁峙東),包括今山西省五台山和管涔山南部一帶、霍山北部一帶地區。北魏時期,太原郡轄地在今山西省太原市(晉陽縣)、交城縣、平遙縣、和順縣之間的晉中一帶地區,陽曲縣及以北屬秀容郡。 [4] 
中文名
太原郡
面    積
約 120000 km²
記    載
禹貢
包    括
山西省五台山和管涔山南部一帶

太原郡秦之前

禹貢幷州域,西周屬唐國,春秋屬晉國,戰國屬趙國 [4] 

太原郡西漢時期

(一)廢止與重設
漢高祖二年(前205年)沿用秦置太原郡,郡治晉陽
高祖六年(前201年),廢太原郡,以郡21縣置韓國。同年韓王信投降匈奴,遂廢韓國,分其地置太原、雁門二郡,太原郡仍治晉陽。
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又廢太原、雁門二郡,合其地,復置代國,“立子(劉)恆為代王,都晉陽”。
漢文帝二年(前178年),分代國南部原太原郡之地新置太原國,“立子參為太原王”,都城仍為晉陽。
文帝三年(前177年)並代、太原二國為代國,都晉陽。
元鼎三年(前114年)漢武帝廢代國,復置太原郡,郡治晉陽,郡以下設21縣。
元封五年(前106年)太原郡屬幷州刺史部,刺史部於太原郡同治晉陽。
漢代太原郡有“户十六萬九千八百六十三,口六十八萬四千八十八,縣二十一”。那時的太原包括北至繁峙,南至介休整個山西中部地區太原盆地 [1]  [4] 
(二)西漢情形
西漢太原郡下轄21縣,其中晉陽、榆次、茲氏(今汾陽市鞏村遺址)、界休、鄔縣祁縣盂縣沿襲前代,新置14縣:葰人,秦霍人縣,廣武(今山陰舊廣武),原平(今原平南),慮虒(今五台古城),陽曲(今定襄待陽),汾陽(今陽曲西北靜樂縣),狼孟(今陽曲黃寨),上艾(今平定新城),陽邑(今太谷陽邑),大陵(今文水武陵),平陶(今文水縣平陶村),京陵(今平遙京陵),於離(地址不詳)。 [1] 
(三)王莽改制
王莽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太原郡仍屬幷州刺史部監轄,下轄縣仍為21個。但對其中11個縣啓用新稱:界休改為界美,於離改為於合,榆次改為大原亭,茲氏改為茲同,狼孟改為狼調,平陶改為多穰,京陵改為致城;大陵改為大寧,祁改為示,陽邑改為繁穰,廣武改稱信恆。 [4] 

太原郡東漢時期

東漢建武元年(公元25年),劉秀王莽所改郡縣名,恢復西漢舊稱。太原郡由21縣,減為16縣,即晉陽、榆次、陽曲狼孟、盂縣、大陵、平陶、京陵、茲氏、界休、鄔縣、中都、祁縣、陽邑、慮虒、於離。東漢時,太原郡和幷州同治晉陽,建安十八年(213年)幷州併入冀州。太原郡屬冀州。 [2]  [4] 

太原郡魏晉南北朝

黃初元年(公元220年),文帝曹丕“復置幷州,改太原郡為太原國”,旋又廢太原國置太原郡,轄縣降減到12:晉陽、陽曲、榆次、盂縣、祁縣、京陵、中都、大陵、平陶、狼孟、陽邑、鄔縣。幷州及太原郡均治陽曲。
西晉鹹熙二年(公元265年),改太原郡為太原國,隸屬幷州刺史部。西晉太原國轄縣13:晉陽、陽曲、榆次、盂縣、狼孟、陽邑、大陵、平陶、祁縣、京陵、中都、鄔縣、於離。西晉末年,北方少數民族上層貴族紛紛建立割據政權,互相攻伐。從晉建武元年(公元304年)到北魏太延五年(公元439年)進入十六國時期。在這一時期太原郡先後被前趙(漢)、後趙前燕、前秦、後燕等五國交替割據,這幾國都曾在太原設“續開之州郡”,各行建置。但為時短暫,無新建置,僅是彼此沿襲,無所變革。十六國時,幷州移至河東郡。太原郡仍屬幷州。北魏時太原郡和幷州仍同治晉陽。 [3-4] 
北齊武平六年,太原郡和幷州移治龍山縣(太原市西南汾水西岸),北齊太原郡領龍山,晉陽,鄔,榆次,中都,祁,平遙,沾,受陽,長安,陽邑十一縣。北周因之。 [4] 
南朝劉宋元嘉十年(433年)析濟南郡泰山郡僑置太原郡。治山茌縣(今山東長清東南19公里之張夏鎮)。轄山茌、太原、祝阿3縣。屬青州。
公元471年,山東地區被北魏佔據,改名東太原郡,以區別在今山西地區的太原郡。
北魏初沿劉宋治山茌,孝昌2年(526)移治太原縣(遺址今山東長清城區西南21公里孝裏鎮)。轄太原、祝阿、山茌(《魏書·地形志》誤作荏)、盧縣4縣,屬齊州
北齊天保七年(557),廢東太原郡。
南朝梁武帝天監五年(506年),在舜井,又名舜城(位安徽東至縣故梅城南2公里處)僑置太原郡,領晉陽(僑於今安徽東至縣張溪)、和城(僑於今安徽東至縣東流鎮)、天水(在今安徽東至縣境)3個僑縣,及彭澤縣(治今江西彭澤縣西南),屬南豫州
太平二年(557年)十月,陳朝代梁,僑置太原郡改治彭澤縣(治今江西彭澤縣西南),領彭澤,和城(仍治今東流鎮)、晉陽(位今安徽東至縣古晉陽鄉,張溪一帶)。屬西江州(治潯陽,今九江市)。

太原郡隋唐時期

隋開皇三年(583)廢太原郡入幷州。隋開皇九年(589年),平定陳朝,調整州、縣,廢太原郡。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恢復秦代郡縣制,廢幷州總管府,復置太原郡,郡治晉陽。共轄15縣:晉陽、陽直、太原、榆次、太谷、祁縣、文水、交城、受陽、盂縣、石艾、樂平、和順、平城、遼山 [4-5]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廢太原郡復為幷州總管府,領晉陽、太原、榆次、太谷、祁、陽直、壽陽、盂、樂平、交城、石艾、文水、遼山、平城、烏河、榆社十六縣。其年,置清源縣,仍以榆社屬韓州。武德三年(620年),廢總管。其年,置汾陽;仍以盂、壽陽二縣置受州,治盂縣;樂平、遼山、平城、石艾四縣置遼州,治樂平;太谷、祁二縣置太州,治太谷;仍以文水屬汾州。武德四年(621年),又置總管,管並、介、受、遼、太、榆、汾七州。其年,改為上總管。武德五年(622年),又改代、石二總管。其年,改上總管為大總管。武德六年(623年),又改朔州總管,仍割汾州之文水來屬。其年,廢太州,以太谷、祁二縣來屬。武德七年(624年),改為大都督府。其年,置羅陰縣,仍省陽直縣,改汾陽為陽曲縣,又以文水屬汾州。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省烏河、羅陰二縣,又以文水來屬。貞觀八年(634年),以廢受州之壽陽、盂、樂平、石艾,又割順州之燕然,凡五縣來屬。督並、汾、箕、嵐四州。貞觀十四年(640年),廢燕然縣。龍朔二年,進為大都督府。天授元年,置北都兼都督府。開元十一年(723年),又置北都,改幷州為太原府。天寶元年(742年),改北都為北京。舊領縣十四,户九萬七千八百七十四,口二十萬九百三十六。天寶領縣十三,户十二萬八千九百五,口七十七萬八千二百七十八。 [4]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