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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歧視
鎖定
- 中文名
- 税收歧視
- 定 義
- 一國政府制訂的税制在對不同國籍居民納税人和公司納税人徵税時,給予不同等的納税待遇,造成不同納税人在同樣經營條件下税收負擔的不一致
税收歧視主要表現
1.關於應納税所得額的確定
目前,內外資企業在應納税所得額的確定上,存在較大差異。
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税前扣除規定和標準不同。主要是壞賬準備、利息支出、業務招待費、企業職工工資支出和福利支出,以及捐贈支出的列支規定不同。如對於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支出,內資企業不得超過年應納税所得額的3%,而外資企業的這部分支出則沒有限制,允許全部在税前扣除。再如在業務招待費開支上,內資企業不分行業,一律按銷售(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而外資企業則是分行業,依據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按不同比例計算在税前扣除。第二,資產的税務處理規定不同。主要是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固定資產淨殘值率規定不同。如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內資企業由行業財務制度規定,而外資企業由税法規定。再如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的規定,內資企業為原值的5%以內,外資企業則為原值的 10%以內。再如外資企業取得的股息是免税的,而內資企業取得的股息則要徵税。
2.在税率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按所得額 30%徵税,另徵3%的地方所得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税税率為33%。由此可見,內外資企業的名義所得税税率是一樣的,都是33%。差異主要來自優惠税率。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規定:對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外國企業而有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應税所得,按20%的税率徵收預提税;對生產性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在第一年至第五年內,分別給予免税或減税的税收優惠。設在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東開發區導向外資企業減按15%的所得税率徵收。如果再加上其他的税務優惠,外資企業在中國的平均税負只有11%。
相比之下,中國一般內資企業的平均税負率要高出一倍,達到22%,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税負率更高達30%。
從以上兩個方面可以看出,內外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税收待遇差別很大,外資企業享受的是“超國民待遇”,這將內資企業明顯置於不利地位。如果説以前在受到較多的市場準入等方面限制的情況下,外資企業享受税收的“超國民待遇”,有利於外資與內資的公平競爭,避免對外資歧視的話,那麼在非税收待遇方面已經基本趨於相同的情況下,外資企業繼續享受税收方面的“超國民待遇”,則無疑構成了對內資企業的歧視,即所謂的“逆向歧視”。
税收歧視税收歧視的後果
內外資企業税制的差別,原本就是出於吸引外資的目的。然而,時過境遷。這種長期的“超國民待遇”給予中國的好處,似乎與人們的初衷漸行漸遠,而它帶來的負面效應,則正在逐漸凸現出來。現行所得税制所存在的對內資企業的逆向歧視,所帶來的後果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1.內資企業競爭力下降
就產品市場競爭而言,由於外資企業税負低,從而產品成本也相對較低,這樣,它就可以有足夠的空間與內資企業展開價格方面的競爭。 就金融市場競爭而言,由於外資企業税負與成本較低,市場競爭能力較強,因而盈利努力相對較強,從而對社會資金也就具有較強的吸引力。
更嚴重的後果表現在人才競爭方面。現代企業競爭,儘管手段很多,但最重要的還是人才競爭。目前,外資企業對人才最具競爭力的吸引方式是高工資。外資企業之所以能夠採取這種方式,主要原因之一就在於內資企業存在計税工資概念,而外資企業不存在計税工資概念。對內資企業來説,實際工資超過計税工資的部分,要計入應納税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税,因而內資企業實際負擔的員工工資,高於支付的員工工資。對外資企業來説,企業員工工資可以在税前據實抵扣,沒有任何限制,因而,外資企業實際負擔的員工工資與其支付的員工工資是相同的。以北京地區為例,目前北京地區的內資企業計税工資為960元,即對於實際工資超過960元的部分,都要計入應納税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税。假定內資企業為吸引某個人才,支付的工資為每月10000元,則每月要為此支付企業所得税為:(10000-960)×33%=2983.2元,即企業實際要負擔12983.2 元。而外資企業如果吸引該人才,它可以將工資提高到12000元,即使這樣,它比內資企業的負擔還要低983.2元。因此,隨着外資的大量進入,內資企業必將出現人才流失現象,從而使之面臨人才缺乏的困境。
2.內外資企業的行為扭曲
企業經營的目的是通過合理經營,在市場競爭中實現利潤的最大化。當企業之間由於税收待遇因素,不能實現公平競爭時,處於劣勢的企業必然會想方設法去謀求對方的税收地位,於是,企業的行為就發生了扭曲,一批“假外資”應運而生。有資料顯示,一些內資企業利用種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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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一圈”,而後便以外資或者合資的身份回到中國投資辦廠,曲折地獲得對外資的種種優惠。有研究估計,“假外資”佔了實際FDI(外商直接投資)利用額的三分之一左右。
然而,被長期不平等税率所扭曲的,不僅是內資企業。有人曾做過統計:從改革開放到現在,已經註銷掉的和現存的外商投資企業有100多萬家,目前還存在50多萬家,這其中有1/4的企業根本沒有正常納過税。它們用的就是“三減兩免”的税收政策優惠:前兩年免所得税,接下來的三年減徵所得税。優惠期結束後,它就離開了,撤資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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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
- 2. 希拉里特朗普針對就業、税收、種族歧視、網絡安全等打“嘴仗” 首次“正面交鋒”兩人“互相傷害” .光明網[引用日期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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