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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税率

鎖定
優惠税率又稱優惠關税(preferential duty),是指對特定的納税人或納税項目採用低於一般税率的税率徵税。優惠税率適用的範圍可視實際需要加以調整。適用優惠税率的期限可長可短。一般來説,長期優惠税率的鼓勵程度大於短期優惠税率,尤其是那些投資巨大但獲利較遲的企業,常可從長期優惠税率中得到較大好處。 [1-2] 
中文名
優惠税率
外文名
preferential duty
別    名
優惠關税
原    因
政治因素等

目錄

優惠税率基本定義

例如同協優惠、共同體優惠及普遍化優惠關税制度(gsp)等均是。在關貿總協定中,優惠税率是指各締約國間因特定原因(如普惠制)給予對方的低於最惠國税率的優惠待遇。
優惠税率,乃是對合乎規定的企業課以較一般為低的税率。其適用的範圍,可視實際需要而予以伸縮。這種方法,既可以是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是長期優待。一般來説,長期優惠税率的鼓勵程度大於有期限的優惠税率,尤其是那些需要鉅額投資且獲利較遲的企業,常可從長期優惠税率中得到較大的利益。在實踐中,優惠税率的表現形式很多,例如,納税限額即規定總税負的最高限額,事實上就是優惠税率的方式之一。又如國家為了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特定的產業和項目,對於某些税種給予的優惠,例如所得税税率為25%,優惠税率為20%和15%。

優惠税率分類

優惠關税又可分為特定優惠關税、普遍優惠關税、最惠國待遇三種。
(1)特定優惠關税(特惠關税)
指某一國家對另一國家或某些國家對另外一些國家的進口商品給予特定優惠關税待遇,其他國家不得享受的一種關税制度。特惠關税的優惠對象不受最惠國待遇原則制約, 其他國家不得根據最惠國待遇原則要求享受這種優惠待遇。國際上最著名的特惠關税是“洛美協定”國家間的關税,它是歐盟向參加“洛美協定”的90多個發展中國家單方面提供的特惠關税,也是南北合作範例。
(2)普遍優惠關税(普惠關税)
指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或地區輸入的商品, 特別是製成品和半製成品, 普遍給予優惠的關税制度普惠關税有普遍性、非歧視性和非互惠性三項基本原則。
(3)最惠國待遇。
指締約國一方現在或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的一切優惠待遇,同樣也適用於對方。最惠國待遇是國際貿易協定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適用範圍很廣。需要注意的是,優惠是相對於一般關税税率而言的,因此最惠國待遇往往不是最優惠税率,在最惠國待遇之外,還有更低的税率。 [1] 
參考資料
  • 1.    海關辭典  .海關信息網[引用日期2012-08-30]
  • 2.    嶽松.財政與税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