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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殘值
鎖定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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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殘值
- 含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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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資產報廢時回收的殘料價值
- 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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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固定資產喪失使用價值以後
- 借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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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資產殘值規定
2008年1月1日前,國家對
殘值率的規定是
內資企業不低於5%,外資企業不低於10%,新《企業所得税法》於2008年1月1日生效以後不再硬性規定比例,由企業自行確定。
固定資產殘值會計核算
固定資產殘值在
會計科目中,通過設置“
固定資產清理”對其進行核算。實際收回的殘值,借記“原材料”或“
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確定固定資產應提折舊總額時,一般先扣除
預計殘值,然後確定
折舊率。從固定資產的原值中扣除預計殘值後,再加上預計的清理費用作為應提折舊總額。固定資產未來的殘值一般採用
預計淨殘值率數值的辦法來確定。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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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