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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尚之

鎖定
盧尚之(463年~524年),字季儒,小字羨夏,范陽郡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北魏大臣,散騎侍郎盧度世第四子。
出身范陽盧氏北祖第四房(始祖)。以儒素見重,初拜議郎。歷任范陽太守、冠軍將軍,遷為前將軍、濟州刺史,徵為光祿大夫
正光五年(524年),去世,享年六十二歲,贈散騎常侍、安東將軍、青州刺史,諡號敬侯。 [1] 
季儒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范陽郡涿縣
出生日期
463年
逝世日期
524年
主要成就
范陽太守、濟州刺史、光祿大夫
本    名
盧尚之
封    贈
散騎常侍 安東將軍 青州刺史
諡    號

盧尚之人物生平

盧尚之也以符合儒家思想的品格德行受到重視,太和年間,出任議郎,魏孝文帝元宏下詔以盧尚之擔任趙郡王元幹徵東諮議參軍以匡正輔佐元幹李憑、唐茂和盧尚之直言規勸,元幹特別不接受意見 [8]  ,不久盧尚之為母親守喪而辭去官職。盧尚之後歷任太尉主簿、司徒屬、范陽郡太守、章武內史,兼任司徒右長史,加號冠軍將軍,轉任左長史,外調為前將軍、濟州刺史,又徵召為光祿大夫。正光五年(524年),盧尚之去世,虛歲六十二,朝廷贈予散騎常侍、安東將軍、青州刺史,諡號敬。 [5] 
盧尚之曾打算將長女嫁給崔休的長子崔㥄,崔休為自己弟弟崔夤的兒子崔長謙向盧尚之的次女求婚,崔休説:“家庭賴以維持的規則多由已婚婦女決定,我希望讓一對姐妹分別作兩個兄弟的妻子。”盧尚之為其情義而感動,就讓兩個女兒同日成婚。 [6-7] 

盧尚之家族成員

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詔,禁止“七姓十家”互相通婚,范陽盧氏作為中原郡姓“五姓七族”之一,東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盧度世四子、盧輔六子、盧溥諸子被列入禁婚家範疇。 [2-4] 

盧尚之父母

  • 盧度世,北魏散騎常侍、太常卿、使持節、鎮遠將軍、濟州刺史、固安惠侯。
  • 清河崔氏,北魏散騎常侍、大鴻臚卿、使持節、平東將軍、青冀二州刺史、清河侯崔賾之女。

盧尚之兄弟姐妹

  • 盧淵,北魏秘書監、固安懿伯。
  • 盧敏,北魏議郎。
  • 盧昶,北魏散騎常侍、鎮西將軍、雍州刺史。
  • 盧氏,嫁北魏侍中、鎮南將軍、秦益二州刺史、東郡莊王陸定國

盧尚之子女

  • 盧文甫,北魏司空參軍。
  • 盧文翼,北魏右將軍、太中大夫、范陽子。
  • 盧文符,北魏通直散騎侍郎。
  • 盧氏,長女,嫁北齊車騎大將軍、東兗州刺史、武城縣公崔㥄。
  • 盧氏,次女,嫁東魏司徒諮議、金紫光祿大夫、散騎常侍崔長謙
  • 盧真心,嫁北魏大將軍、尚書令、東平文貞王元略
參考資料
  • 1.    魏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10-27]
  • 2.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3.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
  • 4.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5.    《魏書·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昶弟尚之,字季儒,小字羨夏,亦以儒素見重。太和中,拜議郎,轉趙郡王徵東諮議參軍。母憂去官。後為太尉主簿、司徒屬、范陽太守、章武內史、兼司徒右長史,加冠軍將軍,轉左長史。出為前將軍、濟州刺史。入除光祿大夫。正光五年卒,年六十二。贈散騎常侍、安東將軍、青州刺史。
  • 6.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子愍,字長謙,幼聰敏。濟州刺史盧尚之慾以長女妻之,休子㥄為長謙求尚之次女,曰:“家道多由婦人,欲令姊妹為妯娌。”尚之感其義,於是同日成婚。
  • 7.    《北史校勘記·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子愍字長謙幼聰敏濟州刺史盧尚之慾以長女妻之休子㥄為長謙求尚之次女 張森楷雲:“案尚之自欲以長女妻長謙,則不待求矣。玩下文‘欲令姊妹為妯娌’語,當是休以子㥄年長,為求尚之長女,而為長謙求尚之次女,於事情乃合。”按疑是“妻”下衍“之”字,“㥄”下脱“休”字。蓋尚之自欲以長女妻休子㥄,而休復為長謙求尚之次女。
  • 8.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詔以李憑為長史,唐茂為司馬,盧尚之為諮議參軍,以匡弼之。而憑等諫,幹殊不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