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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同

(北魏官吏)

鎖定
盧同(477~532),字叔倫,范陽涿(今河北涿州)人。盧玄族孫。
出身范陽盧氏北祖。北魏孝文帝太和中,起家北海常侍,歷昌黎太守、冀州鎮東府長史,累遷尚書左丞元叉廢胡太后,中山王元熙起兵討叉,兵敗被執,同奉叉命往刑熙,乃深窮熙黨,以希叉旨。累官幽州刺史。孝昌元年胡太后再臨朝,同坐叉黨被除名。孝莊帝即位,復本秩。官至侍中。孝武帝永熙初(532年)卒,年五十六。諡號“孝穆”。 [1] 
字叔倫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477年
逝世日期
532年
本    名
盧同
籍    貫
范陽涿(今河北涿州)人
家    世
范陽盧氏北祖

盧同史籍記載

盧同,字叔倫,范陽涿人,盧玄之族孫。父輔,字顯元,本州別駕。同身長八尺,容貌魁偉,善於處世。太和中,起家北海王詳國常侍。稍遷司空祭酒、昌黎太守。尋為營州長史,仍帶郡。入除河南尹丞,遷太尉屬。
會豫州城民白早生反,都督中山王英、尚書邢巒等討之,詔同為軍司。事平,除冀州鎮東府長史。遭父憂解任。後除司空諮議參軍,兼司馬,為營構東宮都將。延昌中,秦州民反,詔同兼通直常侍,持節慰諭之,多所降下。還轉尚書右丞,進號輔國將軍,以父諱不拜,改授龍驤。熙平初,轉左丞,加徵虜將軍。時相州刺史奚康生徵民歲調,皆七八十尺,以邀奉公之譽,部內患之。同於歲祿官給長絹,同乃舉按康生度外徵調。書奏,詔科康生之罪,兼褒同在公之績。
肅宗世,朝政稍衰,人多竊冒軍功。同閲吏部勳書,因加檢覆,核得竊階者三百餘人。同乃表言:
竊見吏部勳簿,多皆改換。乃校中兵奏按,並復乖舛。臣聊爾揀練,已得三百餘人,明知隱而未露者,動有千數。愚謂罪雖恩免,猶須刊定。請遣一都令史與令僕省事各一人,總集吏部、中兵二局勳簿,對勾奏按。若名級相應者,即於黃素楷書大字,具件階級數,令本曹尚書以朱印印之。明造兩通,一關吏部,一留兵局,與奏按對掌。進則防揩洗之偽,退則無改易之理。從前以來,勳書上省,唯列姓名,不載本屬,致令竊濫之徒輕為苟且。今請徵職白民,具列本州、郡、縣、三長之所;其實官正職者,亦列名貫,別錄歷階。仰本軍印記其上,然後印縫,各上所司,統將、都督並皆印記,然後列上行台。行台關太尉,太尉檢練精實,乃始關刺,省重究括,然後奏申。奏出之日,黃素朱印,關付吏部
頃來非但偷階冒名、改換勳簿而已,或一階再取,或易名受級,凡如此者,其人不少。良由吏部無簿,防塞失方。何者?吏部加階之後,簿不註記,緣此之故,易生僥倖。自今敍階之後,名簿具注加補日月,尚書印記,然後付曹。郎中別作抄目,印記一如尚書,郎中自掌,遞代相付。此制一行,差止奸罔。
詔從之。同又奏曰:
臣頃奏以黃素為勳,具注官名、户屬及吏部換勳之法,事目三條,已蒙旨許。臣伏思黃素勳簿,政可粗止奸偽,然在軍虛詐,猶未可盡。請自今在軍閲簿之日,行台、軍司、監軍、都督各明立文按,處處記之。斬首成一階已上,即令給券。一紙之上,當中大書,起行台、統軍位號,勳人甲乙。斬三賊及被傷成階已上,亦具書於券。各盡一行,當行豎裂。其券前後皆起年號日月,破某處陳,某官某勳,印記為驗。一支付勳人,一支付行台。記至京,即送門下,別函守錄。
又自遷都以來,戎車屢捷,所以徵勳轉多,敍不可盡者,良由歲久生奸,積年長偽,巧吏階緣,偷增遂甚。請自今為始,諸有勳簿已經奏賞者,即廣下遠近,雲某處勳判,鹹令知聞。立格酬敍,以三年為斷。其職人及出身,限內悉令銓除;實官及外號,隨才加授。庶使酬勤者速申,立功者勸,事不經久,僥倖易息。或遭窮難,州無中正者,不在此限。
又勳簿之法,徵還之日即應申送。頃來行台、督將,至京始造,或一年二歲方上勳書。奸偽之原,實自由此。於今以後,軍還之日便通勳簿,不聽隔月。
詔復依行。
元義之廢靈太后也,相州刺史、中山王熙起兵於鄴。熙敗,以同為持節、兼黃門侍郎、慰勞使,乃就州刑熙。還授平東將軍、正黃門、營明堂副將。尋加撫軍將軍光祿大夫、本州大中正。同善事在位,為義所親,戮熙之日,深窮黨與,以希義旨,論者非之。又給同羽林二十人以自防衞。同兄琇,少多大言,常雲“公侯可致”。至此始為都水使者。同啓求回身二階以加琇,琇遂除安州刺史。論者稱之。
營州城民就德興謀反,除同度支尚書,黃門如故,持節使營州慰勞,聽以便宜從事。同頻遣使人,皆為賊害,乃遣賊家口三十人並免家奴為良,齎書諭德興,德興乃降。安輯其民而還。德興復反,詔同以本將軍為幽州刺史,兼尚書行台慰勞之。同慮德興難信,勒眾而往,為德興所擊,大敗而還。
靈太后反政,以同義黨,除名。孝昌三年,除左將軍太中大夫、兼左丞,為齊兗二州行台,節度大都督李叔仁。囗莊帝踐祚,詔複本秩,除都官尚書,復兼七兵。以同前慰勞德興之功,封章武縣開國伯,邑四百户。正除七兵,尋轉殿中,加徵南將軍。普泰初,除侍中,進號驃騎將軍左光祿大夫。同時久病,強牽從務,啓乞儀同。初同之為黃門也,與前廢帝俱在門下,同異其為人,素相款託。廢帝以恩舊許之,除儀同三司,餘官如故。永熙初薨,年五十六。贈侍中都督冀滄瀛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司空公、冀州刺史,開國伯如故,賜帛四百匹,諡曰孝穆。三年,復加贈尚書右僕射。有四子。 [2] 

盧同家庭情況

盧同出身范陽盧氏北祖。唐朝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詔,禁止“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范陽盧氏作為中原門閥士族“五姓七族”之一,東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於是盧度世四子、盧輔六子、盧溥諸子被列入禁婚家範疇,博文約禮,門第清華,冠於卿族。 [3-5] 
父親:盧輔,幽州別駕。
兄長:盧靖太常丞。盧靖子盧景裕,在《儒林傳》。
長子:盧斐,東魏武定中,任大將軍府掾
次子:盧筠,青州治中
參考資料
  • 1.    盧同  .保定地方誌[引用日期2019-07-04]
  • 2.    魏書·列傳第六十四·盧同:盧同,字叔倫,范陽涿人,盧玄之族孫。父輔,字顯元,本州別駕。同身長八尺,容貌魁偉,善於處世。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16-04-18]
  • 3.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4.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