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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

(食材)

鎖定
狗肉,即狗的肉,泛指從身上獲取的可食用部分。以狗為食是世界各國曆史上的普遍現象。有一種觀點認為,狗主要是伴侶動物,是家庭中的一員,吃狗肉一直為愛狗人士所詬病,有一定爭議。 [1] 
各國對狗的保護以動物保護法或者反虐待動物法居多。僅有個別國家立法禁止食用狗肉。如奧地利《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以食用目的宰殺貓和狗。還有少部分國家立法禁止販賣為目的屠宰犬類,也就是允許殺狗自己吃,但不得販賣,如加拿大為肉用目的屠宰狗類必須經過政府批准,不許私宰犬類;德國《肉類檢疫法》禁止販賣狗肉。 [2] 
中文名
狗肉
外文名
dog meat

狗肉歷史追溯

禮記·王制》中的燕饗之禮“一獻之禮既畢,皆坐而飲酒,以至於醉,其牲用狗……”;
《周禮·天官冢宰》以及《周禮·天官·食醫》中皆載“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而《禮記》中記載的周代宮廷佳餚“八珍”中的“肝膋”,則完全就是以狗肝為原料的。秦漢時期吃狗肉風氣極普遍。
《史記·樊酈滕灌列傳》“舞陽侯樊噲者,沛人也,以屠狗為事”;《七發》“※牛之腴,菜以蒲筍。肥狗之和,冒以山膚”等等。而唐人張守節《史記正義》亦云“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俗語“伏羊冬狗”(可在湖南長沙,有人説的是“冬羊伏狗”),即説狗肉宜在秋冬進食。
禮記·月令》中有“孟秋之月……,天子食麻與犬”,“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嘗麻,先薦寢廟”,即言天子也只有在秋季祭祀時,才與羣臣分享狗肉。
李時珍《本草綱目》中“九月勿食犬,傷神”之説與元人忽思慧所著《飲膳正要》“犬肉味鹹……九月不宜食之,令人損神”義同。

狗肉相關爭議

狗長期以來被視為“伴侶動物”,多年來,吃狗肉一直為愛狗人士和動物保護者所詬病,頗有爭議。2011年,浙江金華取締了據稱有600多年曆史的“狗肉節”。 [3] 

狗肉飲食禁忌

  1. 狗肉不能和鯉魚一起吃:鯉魚氣味甘平,利水下氣。除含蛋白質、脂肪、鈣、磷、鐵外,還有十幾種遊離氨基酸及組織蛋白酶。與狗肉同食,不僅二者營養功能不同,而且因為二者生化反應極為複雜,可能產生不利於人體健康的物質,所以不適合一起吃。
  2. 狗肉不能和茶一起吃:吃狗肉後不要喝茶,這是因為茶葉中的鞣酸與狗肉中的蛋白質結合,會產生一種叫鞣酸蛋白質的物質。這種物質具有一定的收斂作用,可使腸蠕動減弱,大便裏的水分減少。因此,大便中的有毒物質和致癌物質就會在腸內停留時間過長而極易被人體吸收。所以,吃完狗肉後不宜立即喝茶。
  3. 狗肉不能和大蒜一起吃:由於大蒜的揮發性物質可抑制胃液分泌,而狗肉性熱,所以吃狗肉時若大量食用新鮮大蒜,可能會引起胃腸不適,也不利於狗肉的消化吸收,因此吃狗肉時不應大量食用新鮮大蒜,但若是狗肉炒大蒜、青蒜或蒜苗則無需顧忌。
  4. 孕婦禁食狗肉(民間説法)

狗肉著名菜餚

廣西靈川狗肉 [18]  。桂林素有吃狗肉的傳統和愛好,特別是在靈川一帶,靈川狗肉已成為一道特色美食。 [18] 
沛縣狗肉又叫黿汁狗肉,是江蘇省沛縣最有名的地方傳統特色名菜。沛縣狗肉以涼食為主,食時用手撕肉不用刀切,其味尤佳。 [4] 
貴州花江狗肉,“花江三絕”之一,布依族的傳統菜。
觀瀾狗肉有熱菜和冷盤之分。熱菜以狗肉為主料,輔以近20種佐料烹調而成,主要有生狗肉、原煲狗肉、清蒸狗肉、紅燒狗肉、爆炒狗肉,狗肉丸子,狗肉羹等;冷盤主要有狗雜、白切狗肉等。廣東雷州的白切狗肉。 [5] 
廣東的客家五香狗肉煲。 [20] 
延邊狗肉湯 [19]  。八十年代在吉林延邊首府延吉市,朝鮮族飯館迅速興起,從不到100家到2000多家。狗肉湯作為一道名菜也經常出現在菜單上。 [21] 
江西永新狗肉,永新狗肉是一道以狗肉為主要食材製作的一道贛菜。永新狗肉做法頗有講究,大體分為烹、燒、炒三種。 [22] 
雲南砂鍋燜狗肉,是雲南文山州苗族的風味菜。 [23] 

狗肉有關俗語

狗肉香的
  • “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
  • “三六滾一滾,神仙都企唔穩”
  • “聞到狗肉香,神仙要跳牆”
  • “不食狗肉,不知天下大味”
狗肉性熱的
  • “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可過冬”
  • “喝了狗肉湯,冬天能把棉被當”
其他
  • “寒冬至,狗肉肥”或“秋風起,狗狗肥”:吃狗肉的最佳時節。
  • “掛羊頭,賣狗肉”:與“魚目混珠”同義。
  • “狗肉上不了正席”
  •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都是讀書人”

狗肉各國現狀

狗肉中國

中國大陸
主要的食用地區有北京、遼寧、吉林、江蘇、安徽、貴州、湖南、廣西、廣東、福建、黑龍江、四川、雲南等省。隨着西方思想的傳入,一些人開始認為食用狗肉並不文明,亦有觀點認為狗肉未經過免疫或檢疫,容易引發食品安全問題。但也有人認為食用狗肉是民族傳統,是否食用應當是個人自由。 [6] 
吉林省現有地方標準《食用犬屠宰動物衞生檢驗規範》,適用於犬類的屠宰和檢疫 [7] 
根據《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規定,任何人如果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最高被罰款5000元並最高拘留15日。如果是犯規的是單位和組織處的話,違者會面對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以上規定的監管職責主要由公安機關負責。《反虐待動物法》的前身是《動物保護法》。法案只是專家建議稿,並未頒佈,而且法案受爭議較大,不少人認為這一法規是對傳統習俗的侵犯,而希望修改為:狗肉的屠宰過程有正常途徑監管,以杜絕寵物貓、狗進入食用範圍內。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可以吃。 [8]  深圳將禁食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包括貓狗等寵物。深圳市人大公佈通過表決的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條例,明確可食用的動物名單,並加重處罰,對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行為,處動物及其製品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五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深圳市人大解釋,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中國香港地區、中國台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9] 
2020年4月14日,珠海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新聞發佈會,其中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雍靈對該條約作出明確説明:“雖然珠海的條例中並未明文規定,但貓、狗沒有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也無法取得檢疫檢驗手續,因此貓、狗禁止食用。” [10]  “根據國家的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食用貓、狗相關行為可處價值五倍至二十倍的罰款。”
中國台灣
在中國台灣,狗肉俗稱為“香肉”。進食狗肉在古代較為被容許。 [11] 
2017年4月1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未來違反規定食用狗肉、貓肉者,將處5萬元以上25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下罰鍰;故意殺害、傷害動物,刑責提高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修正條文”明訂,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之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之食品或經台當局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動物之屠體,違反者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也不能辦理登記寵物及認養。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刑責由現行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加重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12] 
根據香港法例第167A章《貓狗條例》第22及23條規定,香港市民若屠宰狗或貓食用,最高可罰款五千港元及監禁六個月;而屠宰過程中如果同時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可罰款二十萬港元及三年監禁,此條例沿用。 [13] 

狗肉韓國

韓國仍有半數左右的人口仍食用狗肉,全國均食用狗肉,一年四季皆有人食用,但最常見的在夏天。
韓國1984年頒佈法令,將狗肉被歸類為“不潔食物”,出售狗肉被取締,1988年漢城奧運會舉辦前,一些國家的動物保護組織強烈要求韓國禁吃狗肉,並且以抵制奧運會相“威脅”。韓國政府採取了比較折中的方式,強行要求繁華地段和路邊的狗肉館遷移。
但除了在1988年漢城奧運會時外,其他時間的監管並不嚴格,2001年漢城市長宣佈將不會有更大的執法力度去控制狗肉在2002年世界盃舉行期間出售。2008年3月,首爾市政府宣佈建議中央政府將狗合法列為家畜的計劃,重新引起對食用狗肉問題的辯論。
韓國,也有很多人並不吃狗肉,但是他們認為應該尊重他人吃狗肉的權利。與此同時,也有部分“中堅分子”認為應該延續和發揚吃狗肉的傳統。 [11] 
2023年11月,韓國政府和韓國執政黨決定在年內推動禁食狗肉的特別法案。此法案將禁止飼養、屠宰、分配和銷售供人類食用的犬隻。考慮到餐廳關閉期限等因素,打擊行動計劃將從2027年正式開始,給予狗肉從業者三年寬限期。 [24] 
2024年1月9日,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終止以食用為目的飼養、宰殺及流通犬隻特別法》(《禁食狗肉法》)。 [25] 

狗肉朝鮮

朝鮮,狗肉被稱為“甜肉”。三伏天時,人們常會叨唸“喝上一碗狗肉湯該多好”。喝了狗肉湯,出一身汗,能夠促進新陳代謝,滋補身體,因此“狗肉湯”又被稱為補身湯、長壽湯。有句俗話説,“五六月的狗肉湯,滴到腳背上也能大補”。2015年是朝鮮官方設立的“民族飲食文化發展年” [14] 

狗肉印度

印度,那加蘭以外的地區都認為狗肉是禁忌,而那加蘭人卻認為吃狗肉有益於健康。 [15] 

狗肉日本

日本歷史上吃狗肉一度盛行,後來因日本天皇頒佈禁令而式微。但如今,日本每年仍進口一定數量的狗肉。在東京、大阪等大城市的韓國餐館也常常可找到狗肉供應 [11]  。據統計,2008年,日本仍從中國進口5噸狗肉。

狗肉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亞,只有7%的人口,即該國的非穆斯林少數民族有食用狗肉的習慣,但每年仍有100多萬隻狗死於餐桌。在某些地區,狗肉被當作傳統食物出現在婚禮、宴會等節日或家庭慶祝活動上。在印度尼西亞,狗肉被視為一種健康食物,可以治療皮膚病、登革熱和哮喘等疾病,甚至能夠提高免疫能力或壯陽。 [16] 

狗肉越南

越南人吃狗肉貓肉的歷史久遠,主要是饑荒與迷信兩大因素,越南在1945年爆發大饑荒,旱災與後來的越戰更導致情況進一步惡化;越南人還認為月底吃狗肉可一掃黴運,月初吃貓肉則可帶來好運。
據日經新聞報道,光河內就有上千家攤販與餐館在賣狗肉和貓肉,越南一年約宰殺500萬隻貓狗,活體動物年交易額約20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60萬元)。 [17] 

狗肉東帝汶

東帝汶,狗肉被視為一種精美的食品。 [11] 

狗肉菲律賓

菲律賓1998年頒佈的《動物福利法》,明確規定禁止虐待動物和動物屍體,並進一步禁止殺害牛、豬、山羊、羊、家禽、兔以及水牛、馬、鹿和鱷魚以外其他任何動物,只有宗教、文化、科研、公眾安全或動物健康的原因可得到豁免。《馬尼拉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82-05》中則明確禁止殺害狗只和販賣狗肉作食物。不過在菲律賓的本格特省特別允許土著保留狗肉文化,並承認這可能會導致有限的商業用途。

狗肉瑞士

瑞士,政府無權監管公民的飲食習慣,因此吃狗肉在瑞士不違法,然而,從事商業用途的犬肉食品的生產,在瑞士是非法的。

狗肉美國

美國,各州的立法有所不同。聯邦動物保護法(Animal Welfare ACT)對虐殺動物者訂有重懲條例,在該法令1990年的修訂條例中,增加了對貓狗的出售途徑的規範管理規定,在2008年的修訂案中,明文規定禁止進口和轉售年齡不足6個月的狗只。各州也有條例法規禁止屠殺和販賣狗肉,但並未明文規定“禁吃狗肉”。

狗肉法國

法國高盧的考古遺址中就發現過屠宰過的狗骨頭,證明法國人曾食用過狗肉。資料顯示,直到1910年,法國街頭還有狗肉鋪子。

狗肉德國

至少從腓特烈大帝的時代開始,在德國的每一個重大危機中人們都會食用被視為羊肉替代品的狗肉。在20世紀初,其它肉類的價格高漲迫使德國人廣泛消費馬肉和狗肉。狗肉的食用持續至1920年左右。1937年,針對旋毛蟲的肉類檢驗法中包含了豬、狗、野豬、狐狸、獾和其他食肉動物。狗肉自1986年起在德國被禁止食用。 [11] 

狗肉比利時

比利時在二十世紀初的肉店賣狗肉,在1916年的平均價格為每公斤12法郎。如今,比利時獸醫學院理事會仍推薦狗肉作為人類的食物。

狗肉加拿大

加拿大,雖然主流文化視吃狗肉為禁忌,但部分少數民族仍有吃狗肉的習慣。根據加拿大野生動物法案,在聯邦監督員的監督下,殺狗、出售和烹調狗肉並不違法。

狗肉丹麥

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的丈夫亨裏克親王曾自曝喜歡吃狗肉:“狗肉嚐起來像兔子肉,像一種乾的小山羊肉,或者像小牛肉,只不過更幹一些。”亨裏克親王在越南長大,狗肉乃是當地的美食之一。亨裏克親王説:“我對吃狗肉一點不感到內疚,這些狗生下來就是被人吃的,如同雞一樣。”
格陵蘭島等地區,狗都被當地人視作一種緊急食物來源。那裏的雪橇狗通常用作拉雪橇,但在找不到食物的情況下,它們也可能被宰殺食用。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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