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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後為大

(漢語成語)

鎖定
無後為大,漢語成語,拼音是wú hòu wéi dà,出自《孟子·離婁上》。
中文名
無後為大
拼    音
wú hòu wéi dà
出    處
《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注    音
ㄨˊ ㄏㄡˋ ㄨㄟˊ ㄉㄚˋ

無後為大成語出處

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1] 
示例
凡鄉愚誤將子女送人空門的,本地父老即將“壽夭有命”以及“無後為大”之義,向其父母愷切勸諭。(清·李汝珍鏡花緣》第十二回)

無後為大傳統解釋

古代釋無後為無子
繁體字版本 繁體字版本
東漢趙岐的《孟子章句》是最早的《孟子》註釋文獻,它解釋:“於禮有不孝者有三事……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2]  繼承祖祀的子在古代社會指男子,就是“子女”並稱裏的子。後世長期繼承他的説法。 [3]  後解釋為子,是解釋為某個類型的後人,所謂傳宗接代。
現代也説成無子孫
20世紀知名學者楊伯峻孟子譯註》的翻譯是:“孟子説:‘不孝順父母的事有三種,其中以沒有子孫為最大。舜不稟告父母就娶妻,為的是怕沒有子孫,〔因為先稟告,妻就娶不成〕因此君子認為他雖沒有稟告,實際上同稟告了一樣。’”楊的譯文被其它的書採用。 [3]  無子的結果是無孫,換個語詞説“沒有子孫”或“無子孫”,是繼承趙岐説法。

無後為大觀點爭議

觀點一:無後是不盡後輩的責任
先是把“無後”解釋為“不盡後輩的本分”,最早的説法出自百度知道2005年11月3日的回答:【我們分析原文不難發現,孟子的本意並非是我們平常瞭解到的含義。我認為更中肯的解釋應該是:不孝的表現很多,但以不盡後輩的本分為最舜在娶妻的時候沒有稟告健在的父母,是沒有盡做後輩的本分。但君子認為舜雖然沒有稟告但與稟告了是沒有多大的區別(因為舜取妻是在堯考察了舜的德行後決定把女兒嫁給他的,而此時,舜的父母對舜還有偏見,稟告他們並沒有什麼好處)。”】 [4]  這段話被新浪愛問的“要眇宜修”在2006年9月13日編輯進千字文回答 [5]  ,此文被網民用多種標題傳播,搜索關鍵句可知到2013年它是年年被轉載幾次,幾年裏轉載到20多個地方。
後來受到官媒重視:2012年2月13日《齊魯晚報》發表鮑震培《“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到底是誰説的》,講“不孝有三種,以不守後代之責為大”、“孟子的原意並不是説不生孩子就是不孝,最不孝的其實是沒有對長輩盡到後代的責任” [6]  ;5月18日央視網旗下的中國網絡電視台發佈4百字短訊《被曲解的“無後為大”》並註明“來源新華每日電訊”,要點是採用鮑震培這兩句話,短訊保存於360圖書館並註明責任編輯李海霞,還被轉載到8月16日《青年博覽》及2013年12月的《文史天地》和《國學》 [8]  ,新看法由此進入中國知網的搜索領域。接着是2014年3月,知名主持人孟非江蘇衞視著名的“非誠勿擾”徵婚節目裏轉述它 [7]  ,十多家媒體報道,網上熱議一時。
觀點二:無後通假於無後,是目無尊長
中國倫理學會會刊《道德與文明》2020年第5期發表了劉霖映的論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後”當釋為尊者》 [3] 內容摘要:【孟子名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帶有事例式定義,“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即,不稟告家長而娶妻是“無後”的做法。東漢以來學者們釋“後”為“子”或“後人”,並對舜例的“無後”增加否定詞“懼”,反向式改變原文以讀通句意。這破壞了原文和孟子的解釋,顛覆了儒家三孝觀的取向,曾子和孟子都視三級孝序的首位為對家長的尊敬問題。其實,周代“後”和“後”可通假周朝禮制裏“後子”在諸子裏地位獨尊,一般是嫡長子;夏商國王稱後,而周朝禮制稱王為天子,尊稱其妃為後,這會導致避諱。古“後”字是司之反寫,基本語義是主、君,擴指尊者,它和君字都象形着發號施令,《爾雅》訓曰“後者君也”,《説文解字》釋曰“君者尊也”。孟子之“無”有時指目無,如“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因此,“無後”應該通假於“無後”,指無主(無君,無尊),即目無尊長,在家事語境中是目無家主(家君,家尊)。這種訓義可聯繫三孝觀而圓通地解釋舜例及“為大”,並旁通《詩經》和《孟子》它處所談的相關話題。】 [2-3] 
劉霖映論文對各種舊説法進行了辨析,第一部分最後講:【有的網絡文章説“無後”是“不盡後人的義務”,可是不孝就是不盡後人的義務,“為大”在邏輯上無解。】 [2]  意思清楚:不孝就是不盡後人的義務(本分、責任),説“不盡(沒盡)後人的責任是大不孝”,其實是説“不孝是大不孝”,落入詭辯。論文第二部分對“後”釋為“後人”的傳統説法提出了詳細的駁議:【“後”釋為後人,則讀不通“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如何解決?舊釋的核心工作是修改原文。……實際上把原文修改成:“舜不告而娶,為懼(怕)無後也”。可是,這對立於原文和孟子的解釋,是曲解原意……】 [2]  。第三部分説:【“不孝有三”對應着“孝有三”,居首者應該都是對家長的尊敬問題】 [2] 
劉霖映論文第五部分提出了不孝章的全文新譯:【孟子説:不孝有三級,目無尊長居首。舜不稟告家長就娶妻,(在禮節上或行為現象上)是目無尊長。(但是,瞭解的一貫孝行及其家庭關係當時形勢極度惡劣的)君子認為(舜在特殊情況下不告而娶)猶如(人們在正常情況下)稟告(而娶一樣合適)。】 [2]  還説明:【“始作俑者其無後乎”之“後”非通假】。 [3]  【孟子視野裏的尊重父母,要兼顧仁和智,要顧及整體、長期,如果某事尊重父母會導致關係更加惡化,不利於將來尊重父母,那麼,應該權衡輕重、棄禮用“權”。禮不滅“權”,這個思想還例示於《孟子·離婁上》第17章:“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3]  這個權指權宜、變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