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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貞

(朝鮮王朝中期權臣)

鎖定
沈貞(朝鮮語:심정,1471年11月7日-1532年1月9日),字貞之,號逍遙亭,本貫豐山。朝鮮王朝中期權臣。燕山君時登科,中宗時錄為靖國功臣,封花川君,與洪景舟南袞製造己卯士禍,打擊士林派。後官至左議政,被金安老指使台諫彈劾而下台流放,一年後被賜死。
本    名
沈貞
貞之
逍遙亭
所處時代
朝鮮王朝
民族族羣
朝鮮族
出生日期
1471年11月7日(成化七年閏九月二十五日)
逝世日期
1532年1月9日(嘉靖十年十二月初三日)
主要成就
中宗反正的靖國功臣

沈貞人物生平

沈貞的曾祖父沈龜齡出身寒微,後因協助朝鮮太宗李芳遠奪位而發跡,作為佐命功臣而受封豐山君。 [1]  祖父沈寘官至南原府使,父親沈膺因參與平息李施愛之亂而被錄為敵愾功臣,封豐山君。沈貞於弘治五年(1492年,朝鮮成宗二十三年)中司馬試,成為生員。弘治十五年(1502年,朝鮮燕山君八年)在謁聖文科中被點為探花,歷任承文院檢校、司憲府監察,後入弘文館,歷任副修撰、修撰、副校理、校理、副應教,弘治十七年(1504年,燕山君十年)丁母憂。 [2] 
沈貞自幼“才器過人,酷貪功名” [3]  ,等到樸元宗等人密謀政變時,他加入其中,自詡“善謀處變”,被稱為“智囊”。 [4]  後來政變成功,中宗繼位,沈貞也被策為三等靖國功臣。 [5]  翌年與南袞等告發李顆等的政變陰謀 [6]  ,封花川君,此後歷任弘文館應教、漢城府右尹、黃海道觀察使、户、刑、吏曹參判、開城府留守等職,至正德十二年(1517年,朝鮮中宗十二年)升任刑曹判書,翌年移拜議政府右參贊、吏曹判書、漢城府判尹等職。 [2] 
在此期間,中宗起用趙光祖為首的士林派,與沈貞、南袞、洪景舟等所謂勳舊勢力對立。他通過敬嬪樸氏本家的問安婢子來讓樸氏説趙光祖壞話,從而引起宮廷對趙光祖的疑心。 [4]  到正德十四年(1519年,中宗十四年)十一月釀成己卯士禍,趙光祖被流放並賜死,沈貞等重新得勢。其後他歷議政府左參贊、知義禁府事、議政府右贊成。嘉靖二年(1523年,中宗十八年)丁父憂,終制後拜禮曹判書,歷任司憲府大司憲、刑曹判書等職。 [2]  期間與南袞一起排擠中宗新寵臣金安老 [7]  ,並在刑曹判書任內釋放所有獄囚,製造“囹圄空虛”的現象以粉飾太平,得到中宗褒獎。 [8]  嘉靖六年(1527年,中宗二十二年)正月升任右議政,當年發生灼鼠之變,沈貞不但不幫曾經的盟友敬嬪樸氏,還落井下石,參與陷害樸氏。 [9]  同年十月升左議政。擔任宰相期間,他與李沆、金克愊狼狽為奸,公開宣揚“貪可使“ [10]  ,“凡守令廉謹者,指以為有趙光祖餘習,輒斥去之。為守令者,不務恤民,專事橫斂,而諂附大臣” [11]  ,導致吏治敗壞、貪風大盛,故當時“言貪則必以沈貞、李沆、金克愊為首”。 [12] 
金安老為了重返朝廷,以保護東宮及平反己卯為誘餌,教唆台諫攻訐沈貞,沈貞遂於嘉靖九年(1530年,中宗二十五年)十一月倒台,流放平安道江西郡。翌年十月,在漢城鐘樓(今普信閣)發現誹謗朝廷的榜文,被指控是沈貞的兒子沈思順的筆跡,再加上從沈思順家裏搜出的《登南山放糞詩》(沈思順在南山大便時所作)中有“一聲雷雨掀天地,香滿長安百萬家”之句,令中宗厭惡,沈思順被嚴刑拷打而死,沈貞也於十二月初一日被中宗傳旨賜死,初三日在江西接旨,他南向再拜,連説兩次“冤讎金安老”,隨後喝下毒酒而死。 [2]  [4]  [10]  他與李沆、金克愊被稱為“辛卯三奸”。

沈貞軼事典故

沈貞得勢後,在漢城西南郊陽川縣東北孔巖的漢江岸邊搭了個亭子,號為“逍遙亭”,其形勝為漢江以下沿江亭榭之最。 [14]  沈貞在逍遙亭上掛了一副對聯,寫道“青春扶社稷,白首卧江湖”。某天晚上,一個俠客少年闖入逍遙亭,抓起沈貞的頭髮,説:“汝作士禍,善類終盡,宗社幾覆,何敢以扶社稷、卧江湖等説作詩懸板乎?汝若不亟改扶、卧兩字,吾當斬汝!”沈貞嚇得魂不守舍,只得答應,並問改扶為危、改卧為蟄如何,俠少否決,要他分別改為“傾”和“污”。沈貞被迫聽命。 [15] 

沈貞歷史評價

朝鮮王朝實錄》:沈貞以奸邪之魁,肆鬼蜮之毒,竄殺忠賢,空人家國,其禍至今未泯,是乃萬世罔貸之罪也。 [13] 

沈貞人際關係

  • 父親:沈膺
  • 母親:徐氏(徐文翰之女)
  • 妻子:許氏(?—1534年,許塘之女)
  • 兒子:沈思恭(官至內資正)、沈思遜(官至滿浦僉使,1528年被女真人殺死,其子沈守慶為朝鮮宣祖右議政)、沈思順(官至右副承旨,1531年死於獄中)、沈思訥(庶子)
  • 女兒:二人(分別嫁金億、韓胤宗) [2] 
參考資料
  • 1.    《朝鮮王朝實錄·太宗實錄》卷254,十三年六月二十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2.    沈守慶:《沈貞墓碣文》:公諱貞,字貞之,豐山人。曾祖諱龜齡,佐我太宗定內難,參佐命勳,封豐山君,官至正憲大夫、判義興三軍府軍資監事,諡靖襄;祖諱寘,嘉善、南原府使;考諱膺,參敵愾勳,嘉義、豐山君,諡襄胡,以公貴,贈南原公户曹判書、豐山君、議政府領議政;妣貞敬夫人徐氏,廣興倉副丞文翰之女。公以成化辛卯閏九月二十五日生,弘治壬子中司馬試,壬戌登科,拜承文院檢校,移司憲府監察。癸亥入弘文館,為副修撰,升修撰、副校理、校理、副應教,甲子,丁內艱。正德丙寅,參靖國勳。丁卯,拜應教,仍升堂上階,又升嘉善,封花川君,歷漢城府右尹、黃海道觀察使、户曹、刑曹、吏曹參判、開城府留守。丁丑,特升資憲,為刑曹判書,剖決勤敏,獄無滯囚,以囹圄空虛,受褒賞之典,移議政府右參贊、吏曹判書、漢城府判尹、左參贊兼知義禁府事、都總府都總管。嘉靖壬午,升崇政,為議政府右贊成。癸未,丁外艱。乙酉,拜禮曹判書,移司憲府大司憲、刑曹判書。丁亥春,拜右議政。冬,升左議政。姦凶金安老曾被竄黜,至庚寅年間,陰圖複用。時公在政府,子思順為弘文館副提學,政府、玉堂皆不可。安老以公父子唱議,含冤入骨,既得複用,嗾其羽翼為台諫者論公以非罪,竄之。辛卯,安老黨蔡無擇教其家臣掛匿名書於鍾路,譏斥時政,台諫詣為思順所為,請鞠之。思順不服,而殞於栲下,竟且及公於江西謫所,國人冤之,是年十二月初三日也,年六十一。明年壬辰二月,葬於陽川西開花裏。後安老、無擇伏罪,憲府捕掛匿名書者,訊之乃服,於是命復思順職,而公則未及復焉。夫人許氏,司猛塘之女,有婦行,自遭家禍,憂悸成疾,甲午四月十九日卒,年六十七,是年六月合葬於公墓。有三男,長思恭,內資正;次思遜,次即思順,同登丁丑科,俱歷揚清顯。思遜以弘文直提學特升堂上,授滿浦僉使,卒,以子爵推恩,贈禮曹判書。孽男思訥,女二,長適金億,次適韓胤宗。……判書娶務功郎李禮長女,生三男,守慶,登丙午科壯元,累官為户曹判書……
  • 3.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33,十三年五月十六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4.    《己卯錄》續集:沈貞……言貌巧黠,作態嫵媚,自稱善謀權變,而人指智囊,參靖國功臣,封花川君……遂與南袞洪景舟交構,潛通敬嬪樸氏本家問安婢,教不道之語,傳播禁中,構成黨禍……官至左議政,與金克愊李沆交結盤據,庚寅削官爵,竄江西,尋賜死。子思遜、思順同登丁丑文科,思遜以滿浦僉使,丁亥為野人所殺,思順以承旨辛卯罷官。其時適有謗書粘鐘樓,謗書有蔡無擇許沆名字,持議者指思順所為,命搜得本家書籍,以憑筆跡。其冊面有書《登南山放糞詩》曰:“一聲雷雨掀天地,香滿長安百萬家。”中廟見而惡之,累加刑訊,拘繫數朔,因死獄中。
  • 5.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1,元年九月初八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6.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2,二年閏正月二十八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7.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72,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8.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56,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9.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105,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10.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72,二十六年十二月初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11.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76,二十九年正月二十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12.    《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卷73,二十七年四月二十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13.    《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卷18,十年三月二十九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1-11-09]
  • 14.    沈守慶:《遣閒雜錄》:吾祖父作堂於陽川縣東北孔巖西江岸上,名曰“逍遙”,其形勝為漢江以下沿江亭榭之最。
  • 15.    任璟:《玄湖瑣談》:沈貞作己卯士禍後,出居逍遙亭,作題詠,釘板於壁上,其一曰“青春扶社稷,白首卧江湖”。一日夜,遊俠少持俠開户而入,捽貞發,數之曰:“汝作士禍,善類終盡,宗社幾覆,何敢以扶社稷、卧江湖等説作詩懸板乎?汝若不亟改扶、卧兩字,吾當斬汝!”貞顫伏謝曰:“當如教。扶字改以危字,卧字改以蟄字,何如?”俠少曰:“否!”“然則當改以何字耶?願教之。”俠少曰:“扶字改以傾,卧字改以污,宜矣!”貞只曰:“唯命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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