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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言

(明朝湖廣參議)

鎖定
楊言(1488~1562),字惟仁,號後江,浙江鄞縣人,明朝正德十六年(1521)進士,官至湖廣參議
全    名
楊言
惟仁
後江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寧波府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
出生日期
1488年
逝世日期
1562年
主要成就
直言敢諫
最高官職
湖廣參議

楊言生平經歷

正德十六年(1521)進士,授行人
嘉靖四年(1525),擢禮科給事中。到任數日後,上疏彈劾張璁桂萼張侖等人,被明世宗斥責為“浮謗”。奸人何淵請求建立世室,楊言與廷臣爭辯,沒有采納。楊一清被召入內閣,楊言請求留任三邊。明世宗特旨拜張璁兵部侍郎。楊言以張璁貪佞險躁,且新進,未更國家事,請求罷免張璁,並彈劾吏部尚書廖紀引薦匪人。同僚解一貫等也一同上諫,明世宗沒有采納。有人投匿名書於御道,楊言請求即可燒燬,得到採納。
嘉靖六年(1527),錦衣衞百户王邦奇借哈密事,請求誅殺楊廷和彭澤等,下部議,未覆,而王邦奇又誣陷大學士費宏石珤包庇楊廷和,供詞牽連楊廷和之子、主事楊惇等,將興大獄。楊言上疏力爭。明世宗大怒,將楊言打入大牢,並親自審問於午門。楊言備受酷刑,斷一指,無所屈服。下五府九卿議。鎮遠侯顧仕隆等覆奏王邦奇言皆虛妄,明世宗指責顧仕隆等徇情。但楊言得以釋放,貶官宿州判官御史程啓充請求讓楊言官復原職,沒有采納。歷任溧陽知縣蘇州府同知、南京刑部郎中、南京吏部郎中。坐事,再次貶官夷陵州知州。歷任荊州府同知、四川按察僉事湖廣參議 [1-2] 

楊言人物評價

明史》:言為吏,多著聲績。溧陽、夷陵皆祠祀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