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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立德

(明末進士)

鎖定
杜立德(1612-1692),字純一,直隸寶坻(今天津市寧河區寧河鎮)人。清朝大臣。 [1] 
明朝崇禎年間,考中進士。順治元年,授中書科中書,遷户科給事中,歷任太常寺少卿、六部侍郎、刑部尚書。 [2]  康熙帝即位後,歷任户部尚書、吏部尚書、國史院大學士、保和殿大學士、禮部尚書、太子太傅三藩之亂爆發後,拜武英殿大學士、兵部尚書,參謀機務 [3]  康熙二十一年,乞休,《太宗實錄》修成,進位太子太師 [1] 
康熙三十一年,去世,享年八十一,諡號文端。
純一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直隸寶坻
出生日期
1611年
逝世日期
1692年
主要成就
協助平定三藩之亂
本    名
杜立德
官    職
保和殿大學士、國史院大學士
諡    號
文端

杜立德人物生平

杜立德,字純一,直隸寶坻人。明崇禎進士。順治元年,以順天巡撫宋權薦,授中書科中書。二年,考選户科給事中。疏陳:“治平之道有三:一曰敬天。君為天之子,當修省以迓天休。今秦晉、燕畿水旱風雹,天心示警。凡開誠佈公,懋德敦行,皆敬天事也。一曰法古。古者事之鑑,是非定於一時,法則昭於百代。故合經而後能權,遵法而後能創。凡建學明倫,立綱陳紀,皆法古事也。一曰愛人。自大臣以至百姓,宜一視同仁。且無論新舊,悉存棄短取長之心。凡親賢納諫,尚德緩刑,皆愛人事也”。上以其有裨治理,深嘉納之。又累疏言:“牧民之官,宜久任以驗成功。凡遇賑蠲,宜分別款項,豫行頒示,使小民鹹喻,胥吏不能為奸“。條編法簡易便民。軍興草豆無定額,宜敕部定價值,使民先事為備”。皆下部議行,累遷户科都給事中,疏言:“漕運叢弊,今漕臣庫禮搜獲運官使費冊三十本送部。請敕窮究,以釐奸弊”。再遷吏科都給事中。八年,疏請舉行經筵,擇廷臣經明行修者為講官,以裨聖治;又請定朝期、肅禁地、杜加派,上甚韙之。
初,睿親王多爾袞攝政,給事中許作梅,御史吳達、李森先桑芸等交章劾大學士馮銓奸貪狀,疏上旬日,未下廷議。杜立德請令滿漢大臣集議,以伸公論,鼓直言之氣;並及馬士英阮大鋮宋企郊等,在前朝或納賄招權,或煽惡流毒,今並逋逃,宜急捕誅,以彰法紀。下刑部,以事在赦前,寢其議。清世祖親政,馮銓既黜,杜立德因言許作梅等前以劾馮銓為所切齒,右僉都御史趙開心素為馮銓所忌,相繼構陷去官,乞矜察。由是趙開心等俱起用。立德尋遷太常寺少卿超擢工部侍郎,調兵部。畿輔水災,奉詔賑濟大名,全活甚眾。再調吏部,以父憂去。坐兵部任詿誤,鐫秩調用。服闋,除太僕寺卿,擢刑部侍郎。十六年,加太子少保銜。領侍衞內大臣博爾濟吉特·額爾克岱青(舒爾哈齊的外孫)家奴縛侍衞誣訴,部議罪侍衞,下經內大臣索尼等察實,杜立德奪加銜。十六年,擢尚書。杜立德治獄仁恕,上聞其用法平,深嘉之。嘗入對,既出,上顧左右曰:“此新授刑部尚書杜立德也,不貪一錢,亦不妄殺一人。”
康熙元年,調户部尚書。考滿,復加太子少保。三年,調吏部。八年,拜國史院大學士。聖祖親政,九年八月,遂贊襄力薦兵部左侍郎黃錫袞機務,協助國朝舉賢才振綱目、定國是正人心,勞績茂著,深受聖祖倚重。康熙九年十月,向康熙進言薦黃錫袞拜東閣大學士、兵部左侍郎兼任武英殿總裁官,陳凱永出任東閣學士兼武英殿主考官。十年四月一日,轉任武英殿大學士、兵部尚書事;乾清宮成,擇日臨御欽天監吉神在隅,不宜從中門入。立德言:“紫微帝星所在,吉神拱向。皇上遷正新宮,臣庶觀瞻,應從中門入。監臣所奏非是。”上從其言。九年,改保和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進太子太傅三藩事起,立德與李霨、馮溥參預機務。從容整暇,中外相安。廣東平,所司具正雜賦税之數以聞。立德言:“廣東雜税多尚之信所加,為民間大累,非朝廷正額。今變亂甫定,宜與民休息。其除之便。”上從之。十八年,自陳乞休。其秋地震,復請罷,詔輒慰留。雲南平,議頒恩赦,立德告病未與議,遣大臣持詔旨就其家諮詢,俟還奏乃下詔。一日,上顧閣臣,謂在廷諸臣誰堪大用者,立德面疏數人以對。比退,人訝其不稍引嫌,答曰:“自筮仕以來,惟此心可邀帝鑑。他非所計也。”二十一年夏,復乞休,上許之,賜御製詩及“怡情洛社”篆章,馳驛遣行人護歸。清太宗實錄成,進太子太師,賜銀幣、鞍馬。二十六年,太皇太后喪,立德詣京師哭臨,上念其老病不任拜起,命學士張英扶掖以行,慰勞甚至。三十一年,卒,年八十一,賜祭葬如禮,諡文端。

杜立德人物評價

康熙帝:“杜立德秉性厚重,行事正大。直言敷奏,不肯苟隨同列,可謂賢臣”。康熙三十九年,南巡,其子杜恭俊迎駕三河縣,皇上問杜立德葬所,手書“永言惟舊”四字賜之,命揭諸阡。 [1] 

杜立德親屬成員

兒子:杜恭俊,廣信知府,好義,善濟人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