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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大臣

(清代官名)

鎖定
官名,清代僅次於領侍衞內大臣侍衞親軍統領,負責協助領侍衞內大臣。清代制度,設“侍衞處”,《清史稿·職官志》説:“侍衞處設領侍衞內大臣,正一品;內大臣,從一品,各六人”。另有散秩大臣若干人。協助領侍衞內大臣掌管統率侍衞親軍,護衞皇帝,地位頗為尊崇,以八旗鑲黃、正黃、正白(稱上三旗)旗中選拔侍衞(侍衞分四等,另有藍翎侍衞等),由內大臣協助領侍衞內大臣統率。 [1] 
中文名
內大臣
機    構
侍衞處長官之一
品    秩
從一品
職    掌
掌侍衞親軍,扈從翊衞
定    額
6人
歷史背景
唐後期置樞密使,以宦官任之,掌承受表奏;又用宦官任護軍中尉,統領神策軍,防守京師。樞密使和護軍中尉稱為"內大臣"。
清制,選滿洲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子弟作為皇帝侍衞,以勳戚大臣統之,稱為領侍衞內大臣,共六人,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各二人。其次稱內大臣,亦六人,掌先後宸御,左右翊衞,出入扈從。參閲《清朝通典·職官九》﹑清王士禛《池北偶談·談故二·內大臣》。 [2] 
清史稿》記載,內大臣,初制正一品,後改從一品。各六人。鑲黃、正黃、正白旗各二人。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