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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森先

鎖定
李森先(1616年 [8]  —1660年),字琳枝,又作琳之、琳芝,掖縣(今山東萊州)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明崇禎九年(1636年)中舉人,崇禎十三年(1640年)中進士,官授國子監博士李自成攻入北京明朝滅亡後,投降李自成軍,曾被李自成政權任命為禮政府祠祭司從事。
順治元年(1644年)清軍入關,李森先再仕清朝,恢復原官國子監博士。順治二年(1645年)考授為江西道監察御史。他風骨冷峻,鐵面無私,平生以摧折豪惡、匡扶正義為己任,聲滿天下,被稱為清初御史第一人。
琳枝、琳之、琳芝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東掖縣
出生日期
1616年
逝世日期
1660年
主要成就
在清朝初年被譽為“御史第一人”
主要作品
《椒雨園集》
《李森先諫草》等
本    名
李森先

李森先人物生平

李森先,字琳枝,是山東掖縣人,曾經考中明朝崇禎十三年(1640年)進士。 [8]  順治元年(1644年),明亡後曾被李自成政權任命為禮政府祠祭司從事。清朝定鼎北京後,李森先恢復原來的官職。
順治二年(1645年),御史吳達等人彈劾馮銓收受明朝降將賄賂、放縱子弟為非作歹。八月李森先也上疏指出:“明朝二百多年天下壞於魏忠賢,而魏忠賢當時殺賢臣、通賄賂、謀逆成於馮銓。請求將馮銓棄市以彰大法。”李森先此疏,詞極冷峻,一時轟動朝野上下。後由於馮銓上下活動,清朝又正在用人之際,此事遂不了了之,李森先卻被罷了官回原籍居住。 [1] 
順治九年(1652年)十二月,因彈劾馮銓而獲罪的大臣全部起用,李森先才官復原職。 [2] 
順治十三年(1656年),李森先以四川道監察御史出巡江南。當時,江南的抗清鬥爭已煙消雲散,但社會極為混亂,地痞流氓橫行不法、豪強劣紳侵欺百姓,嚴重影響江南的穩定和發展。還有一些新任地方官視江南為發財之地,肆意侵吞貪污,更加劇了江南社會的動盪。李森先到達江南後迅速遏制住這些風氣,並穩定了那裏的秩序。 [3] 
順治十五年(1658年),李森先上疏請朝廷廣開言路,赦免因言獲罪的諫官李呈祥等人。應詔上書,大略説:“皇上孜孜不倦謀求天下天平,多次下求言詔,但是大臣們猶豫觀望的人很多,都是因為從前上書言事的大臣,一旦受到懲處,就流放永不續用,互相都把進諫作為警戒呀。我認為想要廣開言路,應該寬容對待進諫的大臣。像流徙的諫臣李呈祥、季開生、魏琯、李裀、郝浴、張鳴駿等,都與下詔恩准進諫因為公事受連累有關。倘使蒙受皇上顧念和憐憫,讓天下人明明白白知道皇上寬容直臣,即使發配到偏遠地方的直臣也不會被遺漏,凡是有進言責任的人,能不洗心竭慮進言嗎?”皇上責怪他買恩徇情,奪去官職,下放刑部議罪,流放尚陽堡。三個月後,順治帝憐其忠直,又寬宥了他,三複原官,命他去河南調查災荒情形。李森先到了河南汝州,其剛正的品質、過人的才幹迅即獲得當地士民愛戴。 [4] 
當時,汝州農民開荒墾田,由於丈量土地用的弓不一個標準,常常發生爭鬥、訴訟。李森先了解到這一情況,下令統一了丈量用弓,將標準長度刻在石碑上,從根本上杜絕了爭執。促進了開荒發展。由於勞累過度,李森先到汝州不數月便一病不起,順治十七年(1660年)卒於任上。

李森先主要成就

李森先一生為人剛勁耿直,曾自書“鐵面冰心”匾額,以明心志。雖屢遭坎坷,終以"不愧朝廷,不愧百姓"以自勵,被時人譽為"真御史",有"海忠介之風"。 李森先仕清之時,正是清朝初立、風雲未定、社會動盪、法紀混亂的時候。他作為掌管風紀的御史,不避鼎鑊、放膽直言、搏擊豪強、興利除弊,於國於民都作出了很大貢獻。為御史16年,他三起三落,坎坎坷坷,但本志不變、初衷不改,當時便被稱為“御史第一人”。

李森先人物評價

森先、裀、開生以謇直蒙譴,獨森先復起。煊死非罪,世尤哀之;然挾外轉之嫌,授讒人以隙,與森先諸人不同矣。(《清史稿》評價) [5] 
順治、康熙年間,天下公論,御史當以李森先為第一。王士禛評價) [6] 
憂時賈傅心誠痛,請劍朱雲事獨難。鼎鑊自甘編虎齒,斧柯終擬斫龜山。殿爭氣通千尋上,袖草風吹萬壑寒。睨柱衝冠君不覺,艱危頭與壁懼還。(龔芝麓《送李琳芝侍御還山》評價)
公為人寬厚長者,而嫉惡特嚴。當秦公時,大憝元惡,皆已草無餘,而踵起者猶蔓衍不絕,公一一擒治之,始根株盡拔無櫱矣。其最快者,優人王子,善為新聲,人皆愛之。其始不過供宴劇,而其後則諸豪胥奸吏,席間非子不歡,縉紳貴人,皆倒屣迎,出入必肩輿,後棄業不為,以夤緣關説,刺人機事,為諸豪胥耳目,遨遊當世,儼然名公矣!(無名氏《研堂見聞雜記》評價)
吾曹期不愧天日、不愧朝廷、不愧百姓耳。成敗利鈍,造物司之。公今日之行,榮於登仙矣!諸君何至作楚囚相對耶!李正華評價)

李森先個人作品

著有《椒雨園集》、《李森先諫草》、《天中記遊》 [7] 

李森先軼事典故

順治十三年(1656年),李森先到江南,首先劾罷民憤極大的貪官淮安推官李子燮、蘇州推官楊昌齡。接着清除為害地方的流氓惡棍。當時,蘇州有個優人名叫王紫稼,此人風流儇巧,明末遨遊於京都公卿和文人雅士之間。江南名宦、名儒如錢謙益、吳梅村等都與其詩酒往還,稱為“王郎”而不名。入清之後,此人棄優業,以其名聲和機巧奔走於官府,關説公事、包攬詞訟。平日花天酒地,淫污良家婦女不可數計,所受饋遺,成千鉅萬,成為蘇州一大害。李森先詳細訪察得實,命人逮捕了王紫稼,一頓痛杖,直打得嬌弱王郎皮開肉爛,隨後立枷死於蘇州閶門之外。蘇州還有一個三遮和尚,居天平山中,宣傳邪教,煽誘良民,姦淫婦女。李森先喬裝打扮親探天平山,盡得三遮劣跡,立即將其逮捕杖打八十,與王紫稼相對枷死。李森先到蘇州時,有一個金姓惡棍正在虎丘搞選美。他與其他紈絝子弟集中全蘇美女,像考進士一樣按照姿色高下分授為狀元、榜眼、探花和二、三甲進士。李森先了解到此人明末曾犯殺人之罪,因國變而逃脱了懲罰,立時將他拘捕,重打八十棍,當場斃命。一時台省貴人,鹹皆喪膽。除掉這三害,蘇州社會秩序大大好轉,人民奔走相告、歡欣鼓舞,稱李森先為“海瑞再世”。但,李森先在蘇州時間並不長,因奏陳一起貪污案就被江南劣紳誣告,被革職問罪下獄。李森先素來廉潔,起解時連路費也沒有。蘇州市民知道這個情況後,自發地進行捐款。當時,蘇州府衙前放了一個大錢櫃,上書“願救李御史者投金於此。”不一會兒,櫃子便滿了。第二天,蘇州市民哭送李森先,數十里不絕。當地官吏皆送到河邊,相視揮涕。時人詩曰:“親見攀轅淚萬行,金昌城下水茫茫。”松江知府李正華酌酒相餞説:“我們一生圖的是不愧天日、不愧朝廷、不愧百姓。今日李公被逮,其榮賽過登仙,諸君何必悲愴呢!”李森先聽罷掀髯大笑,連聲道謝。

李森先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傳三十一》 [5] 
參考資料
  • 1.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傳三十一》:順治二年,自國子監博士考選江西道監察御史。啓睿親王發大學士馮銓貪穢及其子源淮諸不法狀,略謂:“明二百餘年國祚,壞於忠賢,而忠賢當日殺戮賢良,通賄謀逆,皆成於銓。此通國共知者。請立彰大法,戮之於市。”御史吳達,給事中許作梅、莊憲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羅國士、鄧孕槐、桑芸等先後論劾。睿親王於重華殿集大學士,刑部、科道諸臣,召銓等面質,以為無實跡,責森先啓請肆市語過當,奪官。順治既親政,銓罷去。
  • 2.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傳三十一》:九年十一月,大學士范文程以劾銓諸疏進,上閲之竟,曰:“諸臣劾銓誠當,何為以此罷?”文程曰:“諸臣劾大臣,無非為君國,上當思所以愛惜之。且使大臣而能鉗制言官,非細故也。”越數日,上諭吏部,諸臣以劾銓罷者皆起用,森先補原官。
  • 3.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傳三十一》: 十三年,巡按江南,劾罷貪吏淮安推官李子燮、蘇州推官楊昌齡,論如律。巡蘇州,杖殺不法僧三遮、優王紫稼,一時震悚。淮安吏張電臣坐侵蝕漕糧,折銀一百二十兩有奇,例當追比,森先為疏請緩之。上責森先徇縱,奪官,逮至京訊鞫,事白,復原官。
  • 4.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傳三十一》:十五年,應詔陳言,略曰:“上孜孜圖治,求言詔屢下,而諸臣遲回觀望者,皆以從前言事諸臣,一經懲創,則流徙永錮,相率以言為戒耳。臣以為欲開言路,宜先寬言官之罰。如流徙諫臣李呈祥、季開生、魏琯、李裀、郝浴、張鳴駿等,皆與恩詔因公詿誤例相應。倘蒙俯賜軫恤,使天下昭然知上寬宥直臣,在遠不遺。凡有言責者,有不洗心竭慮而興起者乎?”上責其市恩徇情,奪官,下刑部議,流徙尚陽堡,上仍寬之,復原官。尋命察荒河南,用都御史魏裔介言,給敕印,未訖事而卒。
  • 5.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列傳三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2-26]
  • 6.    李森先  .中華文史網[引用日期2014-12-12]
  • 7.    《清朝御史題名錄》 蘇樹蕃 編輯,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第144頁
  • 8.    《明崇禎十三年庚戌科進士三代履歷》李森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