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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
(明朝勳臣、將領)
鎖定
李瑾人物生平
李瑾越次襲封
李瑾出身勳臣世家,為第一代襄城伯李濬之孫、第二代襄城伯李隆的第三子。景泰元年(1450年),李瑾的長兄、第三代襄城伯李珍於“土木之變”中戰死,李瑾的母親越過他貌醜的二兄李璉,推李瑾襲封爵位,成為第四代襄城伯。
[2]
[3-4]
李瑾職掌宿衞
成化元年(1465年)二月,明憲宗命李瑾與豐城侯李勇、太平侯張瑾、撫寧侯朱永輪流宿衞宮中。
[8]
四月,兵部尚書王竑舉薦李瑾出任總兵官,進討自稱趙王的四川趙鐸叛軍。憲宗認為李瑾身負重責,“不可動”,讓兵部另擇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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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進討都掌蠻
四川戎縣山都掌蠻多次叛亂,攻陷合江等九縣。朝臣商議派大軍進剿,於成化三年(1467年)六月命李瑾佩帶徵夷將軍之印,充任總兵官,率領四川、貴州明軍前往征討。由兵部尚書程信提督軍務、太監劉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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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李瑾與程信等抵達永寧衞,在研究當地形勢要害後,決定分道進軍。其部署為:
- 都督芮成由戎縣進軍;
- 巡撫貴州、都御史陳宜及參將吳經由芒部府進軍;
- 都指揮崔旻由普市冰腦進軍;
- 四川總兵官、南寧伯毛榮由李子關進軍;
- 巡撫四川、都御史汪浩及參將宰用由渡船鋪進軍;
- 左遊擊將軍羅秉忠、右遊擊將軍穆義由金鵝池進軍。
李瑾、程信則“居中節制”,掌控大局。成化四年(1468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明軍各部轉戰數日,攻克龍背、豹尾等七百五十六寨,斬首一千五百九十餘級,生擒三百四十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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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明軍攻至大壩山,焚燬寨落一千四百五十七座,共斬首三千零一十七級,生擒九百五十三人。兩次戰役後,統計繳得鎧甲、牲畜無數。
[13]
李瑾及程信認為都掌蠻素來號稱“難治”,如果不通過“改土歸流”的方法,無法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於是將都掌九姓中不馴化的人遷至瀘州衞,並在渡船鋪增設營寨。改大壩為太平川長官司,區劃都掌蠻的土地,通過設官、建治等舉措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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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總管營軍
成化十六年(1480年),李瑾上奏認為:“按舊例,官軍的折俸、鈔布都應前往北京庫中領取,但路途遙遠,加上年久過後官吏徇私舞弊、剋扣欺瞞。請求自今以後,保定、真定、河間、永平四府每年在運鈔布往京庫時,留下一定數量,讓附近官軍就地領取。這樣一來既可以使百姓免於遠運,又能使士兵得到實惠。”朱見深同意,並下詔命大寧都司(治今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西)、直隸衞所的官軍折色俸糧就近於附近的官庫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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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七年(1481年)三月,朝廷在禮部宴請新科進士,李瑾奉詔參與此宴。
[26]
六月,鎮守山西太監劉忠請求朝廷暫免受災的山西各地運送柴炭,李瑾附議。憲宗於是同意免去山西此年秋、冬二季的輸炭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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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二月,李瑾上奏請求暫免大寧都司及直隸、河間等五十三處衞所的輸炭之任,以舒緩民力。憲宗同意。
[29]
李瑾去世
李瑾主要影響
總領禁軍:天順五年(1461年),李瑾領軍護衞明英宗朱祁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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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元年(1465年),李瑾與豐城侯李勇等輪流宿衞宮中。
[8]
明英宗、明憲宗、明孝宗時期,李瑾身負重責,相繼提督五軍營、三千營、十二團營,並掌後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事務二十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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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治西南:成化三年(1467年)六月,李瑾出任總兵官,與兵部尚書程信一同討伐四川山都掌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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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次年四月,經歷兩次大戰,攻至大壩山,焚燬其營寨約三千座,斬首五千餘級,生擒一千餘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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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李瑾又通過“改土歸流”之法,將都掌九姓中不馴化者遷至瀘州衞,並在渡船鋪增設營寨。改大壩為太平川長官司,區劃都掌蠻的土地,通過設官、建治等舉措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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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而在短時間內安定了當地局勢。
李瑾歷史評價
陳璧:保國公朱永奸貪久著,襄城伯李瑾謀勇無聞,而付以大將之權;左都督範瑾屢戰屢北,失機壞事,而昏夜乞哀,營求複用。斯三人者,身既不正,何以帥人。
[37]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引)
劉健:(李)瑾性度寬厚,能禮賢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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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
李瑾軼事典故
李瑾人際關係
李瑾親屬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曾祖父 | 李旺 | 明初官至燕山左衞副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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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 於“靖難之役”中立下功勞,官至都指揮使,封襄城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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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 | 官至南京守備,頗有賢名,封襄城伯。 | ||
同輩 | 兄長 | 李珍 | |
李璉 | |||
子輩 | 兒子 | 李輔 | |
侄子 | 李鄌 | 襲封為第六代襄城伯。 |
李瑾伯爵世系
李瑾的襄城伯爵位,自其祖父李濬受封以來,子孫世代傳襲共歷九世十一代,傳至明亡。
- 襄城伯世系
第五代:李輔,李瑾之子,弘治二年(1489年)襲爵。弘治十一年(1498年)去世。
第六代:李鄌,李輔從兄。弘治十一年(1498年)襲爵。正德四年(1509年)去世。
第八代:李應臣,李全禮之子,嘉靖二十年(1541年)襲爵。萬曆十年(1582年)去世。
第九代:李成功(一作李承功),李應臣之子,萬曆十年(1582年)襲爵。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去世。
李瑾史料索引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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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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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李)瑾,直隸和州人。
- 2.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瑾性寬弘,能下士。兄璉以貌寢,不得嗣。瑾敬禮甚厚。璉卒,撫其子鄌如己子。瑾子黼嗣伯,數年卒。無子,鄌得嗣。
- 3.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李珍卒)弟瑾嗣。
- 4.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景泰初,兄珍卒,無嗣,其母以庶兄璉貌不揚,命瑾襲祖爵襄城伯。
- 5.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一》:(天順五年八月)命襄城伯李瑾、遂安伯陳韶與都督僉事劉紀更番直宿〔守〕衞。
- 6.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天順五年,領三千營(按李瑾領三千營事,《明憲宗實錄》載在成化二年正月),將軍侍衞。
- 7.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八年,提督五軍營、掌後軍都督府事。
- 8.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十四》:(成化元年二月)丙午,命豐城侯李勇、太平侯張瑾、撫寧侯朱永、襄城侯(此處應改為伯)李瑾輪番守衞直宿。
- 9.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十六》:(成化元年四月)巡撫四川、都御史汪浩等奏強賊趙鐸愈肆猖獗,乞敕兵部計議,調兵剿捕。尚書王竑等請以五軍營管操、襄城伯李瑾充總兵官,升遼東寧遠衞指揮同知韓贇(韓贇:舊校改贇作斌)為署都指揮僉事,充參將,請敕統率京營並陝西、漢達官軍剿捕之。上曰:“韓斌如所請,李瑾不可動,兵部其別舉之。”
- 1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十五》:(成化二年正月)丁未,命襄城伯李瑾暫管右軍都督府事,並三千營軍馬。
- 11.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四十三》:(成化三年六月)辛酉,四川戎縣山都掌蠻賊聚眾作亂,制諭襄城伯李瑾佩徵夷將軍印,充總兵官。升兵部左侍郎程信為兵部尚書、提督軍務,太監劉恆為監督,調四川、貴州官軍剿捕之。
- 1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一》:(成化四年二月)提督四川軍務兵部尚書程信等奏:臣等奉命出師,以十二月至蜀之永寧衞,僉議蜀自永寧抵江門戎縣一帶,為川、貴、雲南三處水陸喉襟之會。普市、芒部等處為三處肘掖腹背之所,而都掌夷部蟠據其中,實為大患,宜速進兵以平之。乃決策剋期,令都督芮成由戎縣進,都御史陳宜、參將吳經由芒部進,都指揮崔旻由普市水腦進,留參將郭貴護守城池,四川總兵官毛榮為左哨,由李子關進,都御史汪浩、參將宰用為右哨,由渡船鋪進,臣與太監劉恆、總兵官李瑾居中節制,左、右遊擊將軍羅秉忠、穆義由金鵝池進。是月二十三日,毛榮進至李子關,伐木開路,疊石成橋,遣將分攻勇播等寨,賊登高倚險,鏢弩礧石,亂下如雨,我軍各用神鎗、弩箭仰射力攻,賊被殺傷,遁入深箐中。我軍乘風縱火焚其屋廬、畜聚殆盡。其各路兵進攻龍背、豹尾等百餘寨,一一皆克。自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共焚燬賊寨七百五十六處、禾倉三千八百一十一所,斬首一千五百九十餘級,生擒三百四十餘人,俘獲賊屬八百餘口,追還被虜男婦一百人,馬、牛、羊、豖三千,鉦、鼓、鏢、弩等軍器五千餘。事上,命降敕獎諭,所遣齋奏百户,升副千户,舍人授所鎮撫。
- 1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三》:(成化四年四月)提督四川軍務、兵部尚書程信,總兵官、襄城伯李瑾等奏:“臣等奉命徂徵,恪遵廟謨,親至大壩,令南寧伯毛榮、遊擊將軍羅秉忠、都御史陳宜、汪浩、參將宰用、吳經、都督芮成等分兵進攻山都等處洞寨,殺敗賊眾。既而合兵攻山都六鄉,盡焚其諸寨,凡斬首三千一十七顆,生摛九百五十三名,焚寨一千四百五十七處、禾倉九百八十一,所獲銅鼓六十三面,並牛、馬、豬、羊、盔甲、鏢、弩、牌刀、旗號、弓箭無算,餘賊奔遁山箐者,仍督兵搜剿,並按問九姓上獠平昔為惡者,再行奏報。臣等伏惟數百載劇賊,一旦殄滅,良由皇上威震八荒、明見萬里所致,臣等獲睹大捷,不勝欣躍,謹具以聞。”
- 14.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成化三年,四川都掌蠻叛,命佩徵夷將軍印,充總兵官往討。兵部尚書程信督之。師至永寧,分六路進。瑾與信居中節制,盡破諸蠻寨。前後斬首四千五百有奇,獲鎧仗、牲畜無算。分都掌地,設官建治控制之。
- 15.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列傳第六十》:四川戎縣山都掌蠻數叛,陷合江等九縣。廷議發大軍討之。以襄城伯李瑾充總兵官,太監劉恆為監督,進信尚書,提督軍務。至永寧,分道進。都督芮成由戎縣;巡撫貴州都御史陳宜、參將吳經由芒部;都指揮崔旻由普市冰腦;南寧伯毛榮由李子關;巡撫四川都御史汪浩、參將宰用由渡船鋪;左右遊擊將軍羅秉忠、穆義由金鵝池;而信與瑾居中節制。轉戰六日,破龍背、豹尾諸寨七百五十餘。明年至大壩,焚寨千四百五十。前後斬首四千五百有奇,俘獲無算。按諸九姓不奉化者遷瀘州衞,於渡船鋪增置關堡。改大壩為太平川長官司,分山都掌地,設官建治控制之。
- 16.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三》:(成化四年四月)遷瀘州衞於渡船鋪,增置江門水流、崖洞掃等處關堡。改大壩為太平川,設太平長官司。時提督軍務、尚書程信,總兵官李瑾等以都掌蠻民素號難治,非瓜分其地、設官建治以控制之,殊非久安長治之策。事下兵部覆奏,以為宜從之。
- 17.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七》:(成化四年八月)庚寅,襄城伯李瑾平四川山都掌還京,命仍領五軍營軍馬。
- 18.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七》:(成化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論平山都掌蠻賊功,加太監劉恆米歲二十四石;升左少監趙永為太監,歲加米十二石。兵部尚書程信兼大理寺卿;進襄城伯李瑾為襄城侯。左都督、都督同知僉事羅秉忠等並有功將士,各升賞有差。
- 19.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師還,進侯,累加太保。
- 20.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成化三年,徵四川大壩蠻,以功進封流侯。尋加太保兼太子太傅。
- 21.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六十九》:(成化五年七月)戊申,賜襄城侯李瑾勳階誥券為奉天翊衞推誠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柱國,子孫仍世襲伯爵,本身免二死、子免一死。
- 2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七十七》:(成化六年三月)丙午,命襄城侯李瑾提督團營操練及三千營軍馬。
- 2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五》:(成化十四年二月)手敕加英國公張懋為太子太傅,撫寧侯朱永、襄城侯李瑾為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尹旻、户部尚書楊鼎、禮部尚書鄒幹為太子少保。
- 24.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成化十五年四月)庚子,賜太子太傅、英國公張懋,太子太保、撫寧候朱永,太子太保、襄城候李瑾,太子太保、豐城候李勇,太子太保、定西候蔣琬,太子太保、左都督趙勝誥命。
- 2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三》:(成化十六年五月)戊申,改大寧都司、直隸衞所官軍折色俸糧於附近官庫關支。時襄城侯李瑾等奏:“舊例官軍折俸、鈔布俱赴京庫支給,但道路隔遠、積以歲月,所司得以夤緣為奸,侵欺過半。請自今保定、真定、河間、永平四府歲運京庫鈔布俱量留本處,就近關支。則民免遠運,而軍得實惠矣。”户部覆奏,從之。
- 26.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三》:(成化十七年三月)壬辰,宴進士於禮部,命襄城侯李瑾待宴。
- 27.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六》:(成化十七年六月)鎮守山西太監劉忠等奏:“山西平陽等府州、太原等衞所,雨雪愆期,麥禾無望,乞暫停免該輸柴炭。”掌後府事、襄城侯李瑾亦以為言。上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今山西民貧困如此,其忍復令供賦税耶?柴炭價銀,雖國家急務,可暫免秋、冬二季,以後年分仍徵之。”
- 28.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八》:(成化二十年正月)乙卯,後軍掌府事、襄城侯李瑾言:“比者户部奏令中鹽啇人並運米赴大同,人户經過,居庸、山海等關止令以路引批文為照,免其掛號稽誤。竊見二關係東北二邊鎖鑰重地,舊制雖頒佈詔敕,及命將出師,亦須掛號。若如户部所言,恐奸細得以乘機。且更改舊制非便。”上曰:“此特一時從宜,暫免耳,事畢如舊。”
- 29.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二》:(成化二十一年二月)掌後府事、襄城侯李瑾奏:“本府所屬年例該辦納柴炭,除在京大寧前等二十一衞原有軍士及萬全都司、宣府左等九衞地有所產外,其寧山衞並平定州守禦千户所,雖屬直隸,然其地俱在山西,見今災傷尤甚,欲並山西都司所屬太原左等衞該納今年柴炭,遵依詔書事例,全免一年,其大寧都司所屬並直隸、河間等五十三衞所,亦乞斟酌前例,量免半年,以蘇民困。”從之。
- 3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三》:(成化二十二年十月)己亥,手敕加英國公張懋、保國公朱永太傅兼太子太師,襄城侯李瑾、定西侯蔣琬、新寧伯譚佑、昌寧伯趙勝太保兼太子太傅,大學士萬安升少傅兼太子太師,劉吉少保兼太子太傅,尚書、大學士如故,侍郎彭華升禮部尚書、尹直兵部尚書,俱加太子少保,仍兼學士。安等三人上疏辭謝,時華以病在告,亦辭。上優詔答之,不許。
- 31.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久之,兼總督十二營。
- 3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三》:(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兵部奉旨,會英國公張懋等推舉平江伯陳鋭、遂安伯陳韶、伏羌伯毛鋭、左都督範瑾四人堪任三千、神機二營總兵。有旨:“京營總兵,朝廷付託甚重。若等所舉未當,仍從公舉堪任者以聞。”乃復疏成國公朱永、安遠侯柳景、都督周玉、王璽並前四人奏上。上乃命襄城侯李瑾偕朱永提督十二營,仍與張懋管五軍營,命範瑾管三千營。
- 33.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三》:(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太傅兼太子太師、英國公張懋,太傅兼太子太師、保國公朱永,太保兼太子太傅、襄城侯李瑾,太保兼太子太傅、新寧伯譚祐,左都督範瑾各上疏辭免兵柄。上皆優詔勉留,不允所辭。
- 34.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十一》:(弘治元年二月)命太傅兼太子太師、保國公朱永,襄城侯李瑾,太子太保、吏部尚書王恕,太子太保、兵部尚書餘子俊,户部尚書李敏,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周洪謨,太常寺掌寺事、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劉岌,詹事府掌府事、禮部尚書丘浚,工部尚書賈俊,都察院左都御史馬文升,通政使司掌司事、工部右侍郎謝宇,大理寺卿馮貫經筵侍班。
- 35.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弘治二年卒。贈芮國公,諡壯武。
- 36.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至是卒,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
- 37.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十》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3-15]
- 38.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十七》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3-15]
- 39.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7-11-13]
- 40.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7-11-13]
- 41.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四》:瑾性度寬厚,能禮賢下士。襲爵之後,待璉甚厚,璉後為錦衣衞千户鎮撫司理刑,卒。(李瑾)撫璉子鄌如己子。瑾卒,子黼襲襄城伯,未久亦卒,(李黼)無嗣,令鄌竟嗣焉。
- 42. 《襄城伯李公隆墓誌銘》:祖旺,生有奇材,太祖皇帝龍興之日,常從征伐,立戰功,累官至燕山左衞副千户。
- 43. 《襄城伯李公隆墓誌銘》:父浚,又以軍功累至都指揮同知,從太宗皇帝靖難,功多,授奉天翊衞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柱國、襄城伯。
- 44.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子珍嗣。歿於土木,贈侯,諡悼僖。無子。
- 45. 《明史·卷一百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李隆)兄璉以貌寢,不得嗣。
- 46. 李翔,邵磊.明代第六任魏國公徐俌夫婦墓誌淺析[A].江蘇南京:南京曉莊學院學報,2014-09:53-57
- 47.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二上》:(洪武三十五年九月)升賞奉天靖難諸將……都指揮同知李浚為奉天翊衞宣力武臣、特進榮祿大夫、柱國、襄城伯,食祿一千石,子孫世世承襲。
- 48. 《明史·卷一百六·表第七·功臣世表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13]
- 49. 計六奇.明季南略[M]:中華書局 ,19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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