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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
(明朝副都御史)
鎖定
- 全 名
- 李中
- 別 名
- 谷平先生
- 字
- 子庸
- 諡 號
- 莊介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西吉水谷平裏
- 出生日期
- 1478年10月1日
- 逝世日期
- 1542年11月9日
- 最高官職
- 副都御史
李中生平經歷
李中直諫明武宗
正德九年(1514)進士。楊一清任吏部尚書,數次召李中參加言官的考試,李中沒有前往。六月,授工部主事,明武宗自稱大慶法王,建寺西華門內,任用番僧為住持,廷臣不敢進言。李中任官僅僅三月,上書明武宗説:“從前逆瑾(劉瑾)竊權,勢焰薰灼。陛下既悟,誅之無赦,聖武可謂卓絕矣。今大權未收,儲位未建,義子未革,紀綱日馳,風俗日壤,小人日進,君子日退,士氣日靡,言路日閉,名器日輕,賄賂日行,禮樂日廢,刑罰日濫,民財日殫,軍政日弊。瑾既誅矣,而善治一無可舉者,由陛下惑異端故也。夫禁掖嚴邃,豈異教所得雜居?今乃建寺西華門內,延止番僧,日與聚處。異言日沃,忠言日遠,用舍顛倒,舉錯乖方。政務廢馳,職此之故。伏望陛下翻然悔悟,毀佛寺,出番僧,妙選儒臣,朝夕勸講,攬大權以絕天下之奸,建儲位以立天下之本,革義子以正天下之名,則所謂振紀綱、勵風俗、進君子、退小人諸事,可次第舉矣。”明武宗大怒,準備處死他,因為大臣挽救得免。一日以後,中旨貶官廣東通衢驛丞。
李中治理山東
嘉靖三年(1524),丁繼母憂。
嘉靖六年(1527),起復,補任原職。
嘉靖十四年(1535),升任廣東右布政使。巡按御史戴某用法嚴苛,欲罷免南海縣、番禺縣官吏六十人,李中驗證不實,當面衝撞戴某,戴某不樂,且説:“是六十人者,寧無枉法意耶?”李中面紅爭辯:“法者治其太甚者也,以意罪人,何以捄過,且不聞有故入律耶?”説完直接走出門外。戴某非常憤怒。正好曹參議卒於任上,都御史以姻親的緣故,令給予慰問金千金,李中拒絕説:“不能還鄉者,法得賻。曹也,何待賻?即賻,豈必千金也?”李中按照法律給予慰問金,同僚請求增加,也被他拒絕。都御史當面交談也被拒絕。按照慣例,平定大盜布政司必具宴犒勞諸司藉,賄賂數十百金,李中舉宴,沒有賄賂。都御史愈加憤怒,於是拒絕出席宴會。由於得罪總督及巡撫御史戴某,兩人相繼誣陷他不稱職,應當罷免。霍韜署吏部事,稱李中素來廉節有才望,應當留任。當權者也對他不滿,於是貶官四川右參政,督糧儲。
李中誣陷被劾
嘉靖二十一年(1542)十月,患上痰疾。監察御史金燦巡按四川時,曾薦推薦李中。李中沒有感謝金燦,令金燦不快,於是藉助其他事誣陷彈劾李中。十一月九日,正遇上商議調用,而李中去世。光宗時,追諡莊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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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軼事典故
李中學術成就
李中親屬成員
先祖:李次魚,宋朝學者,人稱復齋先生。
高祖父:李沂泳
曾祖父:李復泰
祖父:李爾肅
父:李崇道,號坦翁。
母:羅氏、歐陽氏。
李中人物評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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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 卷二百三 列傳第九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25]
- 2.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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