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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儀

(明朝中期勳臣、將領)

鎖定
朱儀(1427年-1496年3月20日 [1]  ),字炎恆(一作廷垣)。直隸懷遠(今安徽懷遠)人。明朝中期勳臣、將領,東平王朱能之孫、平陰王朱勇之子。
朱儀於明代宗景泰三年(1452年)襲封成國公爵位。明英宗天順七年十二月(1464年1月),受命為南京守備,兼掌南京中軍都督府事。明憲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加官太子太傅。他為政廉靖持重、不求近名,在南京三十四年,頗有治績。
弘治九年(1496年),朱儀去世,年七十。獲贈太師諡號“莊簡”。南京軍民聞其死訊,紛紛巷哭相望。
炎恆,一作廷垣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1427年
逝世日期
1496年3月20日 [1] 
主要成就
治理南京數十年,頗立治績
本    名
朱儀
籍    貫
直隸懷遠
官    職
南京守備太子太傅
爵    位
成國公
追    贈
太師
諡    號
莊簡

朱儀人物生平

朱儀襲爵風波

朱儀的祖父朱能,是靖難之役時的名將,在明成祖即位後受封成國公,死後追封東平王;父親朱勇,襲封成國公,歷仕四朝,累官太保正統十四年(1449年),朱勇隨明英宗北征瓦剌,作為先鋒,戰死於鷂兒嶺(今河北涿鹿西北) [2] 
朱勇死後,明代宗怒其“喪師辱國,以致誤陷乘輿”,不允賜其祭葬,朱儀既申訴無門,亦不得襲爵。直到景泰三年(1452年)五月,經禮部尚書胡濙協助,又經歷了此前的改換太子事件(景泰三年),朱儀才得以襲封成國公,歲祿被削減至一千石(此前成國公歲祿有三千五百石)。 [3-5] 

朱儀漸受任用

景泰六年(1455年)三月,朱儀自稱開支不足,代宗於是增賜他歲祿一千石。 [5] 
天順二年(1458年)閏二月,英國公張懋請求與朱儀前往英國公張輔及朱勇戰死的土木堡(今河北懷來)、鷂兒嶺等地祭奠,英宗允准 [6]  。四月,朱儀上疏自敍父祖功勳,請“賜以原祿”,英宗增其歲祿五百石 [7] 
天順四年(1460年)四月,朱儀與諸勳戚任正使,持節冊封諸宗室子弟。 [8] 
天順五年(1461年)七月初二,昭武伯曹欽等作亂,至次日被剿滅 [9]  。英宗擔心曹欽餘黨尚未就擒,於是令朱儀等分別守衞北京皇城六門、都城九門 [10] 

朱儀守備生涯

天順七年十二月十九日(1464年1月27日),朱儀出任南京守備,兼掌南京中軍都督府事。 [11] 
成化元年(1465年)九月,南京監察御史鄭安災異上疏劾奏朱儀等南京文武守臣,請求將之罷免。明憲宗並不採納 [12]  。十二月,朱儀因鄭安之奏,上章辭官。憲宗不滿,對兵部官員説:“朱儀受朝廷重託,應該勤勉任職,以符厚望,怎能因為他人言論就趕快辭避。”命兵部將此言轉告他 [13] 
成化二年(1466年)三月,朱儀因長江南北受災害影響,饑民流散各地,於是請求暫時讓南京兩法司的囚犯獻米贖罪,聯同兩法司在應天府(今江蘇南京)收繳的贓罰銀貨,一併查送南京户部,派人購買米麥,用來賑濟饑民。憲宗同意 [14]  。九月,朱儀認為南京是根本重地,守備雖是武臣,也應聽理事態嚴重的詞訟。憲宗未允准,“命仍舊規行之” [15] 
成化三年(1467年)四月,憲宗應朱儀奏請,恢復其歲祿為三千五百石 [16]  。七月,工科都給事中黃甄等因南京午門正樓遭雷雨損毀,因而彈劾朱儀及南京參贊機務、兵部尚書李賓“昏迷欺罔”,請求將二人交付法司論罪。憲宗不從,仍加寬宥 [17]  。八月三日、六日,南京監察御史李英及監察御史劉敬等分別彈劾朱儀不稱守備之職,憲宗令其舉薦可接替朱儀的人選 [18-19]  。八月十八日,憲宗仍命朱儀留任,讓泰寧侯陳涇協同守備 [20] 
成化四年(1468年)五月,朱儀與李賓、南京守備太監安寧會同三法司審錄南京囚犯 [21]  。八月,朱儀等建議:“南京今年遭遇大旱,顆粒無收,來年春季的米價定將飛漲。請求令南京各衞所的官軍,在來年春時浙江等布政司直隸的蘇、松諸府運糧運抵的當天,免去他們搬運、篩曬的費用,直接在碼頭支給正糧。三月間省下的耗米,令官軍送交應天府的預備倉,以備青黃不接時平價賣出,以緩解民困。所賣的錢銀,待秋收後買米入倉。”户部覆議,認為此事“果於軍民有益,即聽施行”。憲宗允准 [22] 
成化九年(1473年)七月,朱儀自稱多病,請求回京調治。憲宗認為他堪負重責,不允辭官。 [23]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加官太子太傅 [24] 

朱儀年邁逝世

弘治九年三月六日(1496年3月20日) [1]  ,朱儀逝世,享年七十歲。明孝宗聞訃訊,為之輟朝一日,加賜其家米、布,命有司負責喪葬事宜,“賜祭者十三”,皇太子朱厚照及諸王亦皆致祭。其後又追贈他為特進光祿大夫、右柱國、太師,賜諡號“莊簡”(一作“莊襄” [25]  [26]  。朱儀死後,南京軍民巷哭相望 [27]  。葬於昌平北澤山二王墓 [28] 

朱儀主要影響

朱儀在南京三十四年,整頓漕運,賑濟災民,頗有治績。 [29] 

朱儀歷史評價

朱祁鎮:平陰王(朱勇)有子矣。(《弇州續稿》引
鄭安:竊見(南京)守備成國公朱儀馭眾無法,臨事少斷。 [3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引
李英:其餘如南京守備不可不嚴也,而成國公朱儀才識闇弱,惟務謙抑,而乏守備之方。 [31]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引
張斆:守備雖有成國公朱儀,然其才識、謀略僅可處常,不能應變。 [3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引
劉健等:儀為政務存大體,不求近名……儀為人廉靜持重……。 [4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
李東陽:公奉英憲兩朝之命,在留司者三十有三年,以愛君憂國為懷,以養兵恤民為務,以通今博古、禮賢下士為文。温言和氣,誠心直道,不為矯異詭激之行。故人始疑之,中信之,終而念慕之,愈久而不能忘。揆理度事,有不求而自得者也。 [33] 《成國莊簡公輓詩序》
王世貞:自是有所任使,皆稱……以老成靜謐稱。 [34] 《弇州續稿》

朱儀軼事典故

朱儀騎射得官

據《明孝宗實錄》記載,天順(1457年-1464年)年間,朱儀與諸位武臣在內苑中比較騎射。他躍馬射擊,二發皆中,明英宗為之稱奇,特許授朱儀為總兵官。之後,他果然被任命為南京守備 [11] 

朱儀翁婿同位

朱儀守備南京長達三十餘年,在逝世後,由其女婿、魏國公徐俌接任職位。成為明代“婦翁與婿同在大位”的一樁盛事。 [36] 

朱儀忠義教子

朱儀臨終時,抓着長子朱輔的手,比畫“將士”二字,以忠義相勉勵。朱輔襲封成國公後,恭謹儒素,不負父望。 [37] 

朱儀人際關係

朱儀親屬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家世
曾祖父
朱亮
元末隨朱元璋起兵,官至燕山中護衞副千户。追封東平王。
祖父
朱能
官至左都督太子太傅、徵夷將軍,封成國公。死後追封東平王,諡號“武烈”,配享明成祖廟廷。
祖母
王氏
累封至東平王夫人。
父親
朱勇
襲爵成國公,官至太保土木之變時戰死。追封平陰王,諡號“武愍”。
生母
王氏
封平陰王夫人。
——
妻子
胡氏
禮部尚書胡濙之女,封成國夫人
子輩
長子
襲爵為第四代成國公,官至南京守備。死後追贈太傅,諡號“恭僖”。
次子
——
聰慧過人,早逝。
長女
朱氏
嫁魏國公徐俌,封魏國夫人。
次女
朱氏
三女
朱氏
嫁宣城伯衞穎之子衞瓚。
幼女
朱氏
天師張玄慶。
孫輩
孫子
襲封為第五代成國公。
朱鳳
襲封為第六代成國公,官至中軍都督府掌府事。死後追贈太保,諡號“榮康”。
表格參考資料: [38-40] 

朱儀公爵世系

朱儀的成國公爵位,自其祖父朱能受封起,共歷九世十二代,傳至明亡而絕。
第一代:朱能,建文四年(1402年)封成國公,允許世襲。永樂四年(1406年)去世,追封東平王諡號“武烈”。
第二代朱勇,朱能之子,永樂六年(1408年)襲爵。正統十四年(1449年)戰死。天順元年(1457年)追封平陰王,諡號“武愍”。
第三代:朱儀,朱勇之子,景泰三年(1452年)襲爵。弘治九年(1496年)去世,追贈太師,諡號“莊簡”。
第四代朱輔,朱儀之子,弘治九年(1496年)襲爵。嘉靖二年(1523年)去世,追贈太傅,諡號“恭僖”。
第五代朱麟,朱輔之子,嘉靖四年(1525年)襲爵,嘉靖七年至嘉靖八年(1528年-1529年)間去世 [41] 
第六代:朱鳳,朱麟之弟,嘉靖八年(1529年)襲爵。嘉靖十五年(1536年)去世,追贈太保,諡號“榮康”。
第七代朱希忠,朱鳳之子,嘉靖十五年(1536年)襲爵。萬曆元年(1573年)去世,追封定襄王,諡號“恭靖”。萬曆十一年(1583年)追奪王爵。
第八代:朱時泰,朱希忠之子,萬曆二年(1574年)襲爵,同年去世。
第九代:朱應楨,朱時泰之子,萬曆八年(1580年)襲爵。萬曆十四年(1586年)自殺。
第十代:朱鼎臣,朱應楨之子,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襲爵。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去世。
第十一代:朱應槐,朱鼎臣之叔,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襲爵。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去世。
第十二代朱純臣,朱應槐之子,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襲爵。崇禎十七年(1644年)投降李自成軍,旋即被殺。
成國公世系參考資料: [39]  [42] 

朱儀主要作品

朱儀在南京時,曾經為由南京禮部右侍郎董越撰寫的《明故榮祿大夫欽差協同南京守備兼管右軍都督府事懷柔伯施公墓誌銘》(即《施鑑墓誌銘》)書丹。2005年,該墓誌為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發掘,存有全文拓片 [35]  為朱儀傳世書作之一。

朱儀史料索引

《謙齋文錄·卷四·贈太師諡莊簡朱公神道碑銘》 [38]  [43]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 [44] 
《弇州續稿·卷八十二·東甌黔寧東平三王世家》 [34] 
明史·卷一百六·表第七》 [39] 
《明史·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 [42] 
參考資料
  • 1.    《成國公贈太師諡莊簡朱儀神道碑》稱朱儀“當弘治丙辰三月六日卒於正寢”。按台灣中研院“兩千年中西曆轉換”,即公元1496年3月20日。
  • 2.    《明史·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十四年從駕至土木,迎戰鷂兒嶺,中伏死,所帥五萬騎皆沒。
  • 3.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六 》:景泰三年五月……命故成國公朱勇子儀襲封成國公……給成國公朱儀歲祿一千石。
  • 4.    《明史·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于謙等追論勇罪,奪封。景泰元年,勇子儀乞葬祭。帝以勇大將,喪師辱國,致陷乘輿,不許。已,請襲。禮部尚書胡濙主之,又以立東宮恩得嗣,減歲祿至千石。
  • 5.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一》:景泰六年三月……增給成國公朱儀食祿歲二千石。儀祖能初授爵,食祿三千五百石,父勇繼,亦如之。勇從太上皇帝親征,為虜所殺,故久不令儀襲爵。禮部尚書胡濙,儀婦翁也,為之營解,乃得襲,食祿止一千石。至是,儀自陳用度不足,覆命增給之。
  • 6.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八》:天順二年閏二月……英國公張懋等奏:臣父太師、英國公輔同太保、成國公朱勇俱於正統十四年隨徵,歿於陣,乞準令臣同勇男成國公儀前往歿所祭奠。從之。
  • 7.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天順二年四月……甲戌,成國公朱儀奏:臣祖能首從太宗文皇帝肅靖內難,錫封公爵,食祿三千五百石。臣父勇,襲封食祿如前,後以陣亡。臣叨襲爵,食祿二千石。乞念祖父微勞,賜以原祿。上命添給折色五百石。
  • 8.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九》:天順二年四月……戊子,遣成國公朱儀、定國公徐永寧、泰寧侯陳涇、廣平侯袁瑄、遂安伯陳韶、惠安伯張琮為正使……持節冊封蜀王第四子友𡎴為石泉王……胡斌女為岷府南渭王繼妃。
  • 9.    《天順日錄》:吉祥輒懷異志,令其侄昭武伯欽糾集所恩之人謀為不軌。會兵部尚書馬昂、懷寧伯孫鏜統官軍往陝西殺賊,於五年七月二日早辭,欽等乘機欲殺馬昂、孫鏜等,就擁兵入內為變……在吏部,至晚大雨不止,聞官軍圍欽等於其宅,盡誅之。
  • 10.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天順五年七月……辛丑(三日),命公侯伯朱儀等分守皇城六門、都城九門,以反賊黨未盡就擒也。
  • 11.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天順間,嘗與諸武臣較射內苑,躍馬連中二矢,英宗奇之,特許為總兵,未幾,遂命守備南京,兼掌南京中軍都督府事。
  • 1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十一》:成化元年九月……南京監察御史鄭安奏:……然臣以南京根本之地,今年災異尤甚,而星變所指,正系分野,宜必有以罷黜素餐,修明庶政而後可。竊見守備、成國公朱儀馭眾無法,臨事少斷……乞賜改罷,別選賢能代之。疏入,寢不行。
  • 1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十四》:成化元年十二月……南京守備、成國公朱儀以御史鄭安之劾,上章辭免。上謂兵部臣曰:儀受朝廷重寄,宜勉副委任,何乃因人言遽爾辭避。其移文諭知之。
  • 14.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十七》:成化二年三月……南京守備、成國公朱儀等以江南北被災,饑民流移,欲暫以南京兩法司罪囚納米贖罪,及兩法司應天府贓罰銀貨暫免解京,查送南京户部,委官收買米麥,以備賑濟。從之。
  • 1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四》:成化二年九月……守備南京、成國公朱儀奏:舊例,武臣自鎮守而下,不得聽理詞訟。然南京為朝廷根本重地,非偏方比,凡詞訟之大者,亦宜聽理,以防範事機,是亦守備之所當。謹者奏。上命仍舊規行之。
  • 16.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四十一》:成化三年四月……甲子,定成國公朱儀祿米每歲三千五百石。時朱儀守備南京,疏陳其祖能、其父勇俱食祿三千五百石,臣襲爵以來歲止二千五百石,臣請給父祖之原祿。上以其守備事重,從儀所請。本色四分,折色六分。
  • 17.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四十四》:成化三年七月……己卯,工科都給事中黃甄等言:南京乃祖宗創業之地,邇者午門正樓為雷雨所損,實上天示警之意,乞敕諭中外臣工,同加修省。因劾南京守備、成國公朱儀、參贊機務、兵部尚書李賓昏迷欺罔之狀,請逮付法司,明正其罪。擇能者代之,以為大臣不忠之戒。上曰:上天垂戒,非一二人所致,朕當與文武大臣同加修省,朱儀等姑宥不治。仍移文諭之。
  • 18.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四十五》:成化三年八月……丙申,南京監察御史李英等奏:……其餘如南京守備不可不嚴也,而成國公朱儀才識闇弱,惟務謙抑,而乏守備之方……南京守備尚不得人,如此,則各處鎮守巡撫恐亦未盡得人……。
  • 19.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四十五》:成化三年八月……己亥,監察御史劉敬等以雷震南京午門之異,實因人事不修所至,劾奏成國公朱儀、南京兵部尚書李賓才識凡庸,不稱守備、參贊之任……上命姑舉堪代朱儀、李賓者以聞,餘皆致仕。
  • 2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四十五》:成化三年八月……辛亥,命成國公朱儀仍舊守備南京,泰寧侯陳涇協同守備。
  • 21.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四》:成化四年五月……丙寅,命南京守備太監安寧、成國公朱儀、尚書李賓會同三法司審錄獄囚。時南京亦久不雨,應天府府尹畢亨以緩刑弛力為言,故有是命。
  • 2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七》:成化四年八月……丙申,南京守備、成國公朱儀等言:南京今歲亢旱無收,來春米價必至騰踴。乞令南京各衞官軍,於來年春季,俟浙江等布政司、直隸蘇松諸府運糧至日,免其腳價篩曬之費,就於水次兑支正糧。三月所省耗米,令其送納應天府預備倉,待青黃不接之時,平值糶賣,以蘇民困。所賣錢銀,仍候秋成糴米上倉。事下,户部以為宜行,南京户部會同儀等詳加斟酌,果於軍民有益,即聽施行。從之。
  • 23.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八》:成化九年七月……南京守備、成國公朱儀自陳多疾,乞還京調治。上以儀安靜有守,正堪委任,不允所辭。
  • 24.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成化二十三年,加太子太傅。
  • 25.    《弇州續稿·東甌黔寧東平三王世家》:卒年七十,贈特進、右柱國、太師,諡莊襄。
  • 26.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甲申……南京守備、太子太傅、成國公朱儀卒……至是卒,年七十。訃聞,輟朝一日,給米布為賻,命有司治葬,賜祭者十三,皇太子及內外諸王皆有祭,贈特進光祿大夫、右柱國、太師,諡莊簡。
  • 27.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故其卒也,兵民巷哭者相望雲。
  • 28.    《懷麓堂集·卷六十三·成國莊簡公輓詩序》:公賜葬於昌平北澤山二王墓。
  • 29.    《弇州續稿·東甌黔寧東平三王世家》:久之,命提督南京守備,掌中軍都督府者,凡三十四年。
  • 30.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5-14]
  • 31.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四十五》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5-14]
  • 32.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7-16]
  • 33.    《懷麓堂集·卷六十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1-07-01]
  • 34.    《弇州續稿》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9-01]
  • 35.    李永強,劉風亮.新獲明代懷柔伯施聚、施鑑墓誌[A]:文物春秋,2008
  • 36.    《弇山堂別集·卷二·盛事述二》“婦翁與婿同在大位”條:國朝婦翁與婿同時大位者……太子太傅、成國公朱儀守備南京三十年,而壻太子太傅、魏國公徐俌代之。
  • 37.    《贈太師諡莊簡朱公神道碑銘》:子二,長輔,公教以忠義,病革,執其手以指畫將士二字示之。今輔嗣公爵,恭謹有父風。
  • 38.    《謙齋文錄·卷四》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5-17]
  • 39.    《明史·卷一百0六·表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14]
  • 40.    李翔,邵磊.明代第六任魏國公徐俌夫婦墓誌淺析[A].南京:南京曉莊學院學報,2014.9
  • 41.    《明世宗實錄·卷九十四》記嘉靖七年閏十月仍有“庚寅,立皇考尊號碑並御製新記文碑於顯陵及明樓懸額,俱命成國公朱麟行祭告禮。”之語,至《明世宗實錄·卷九十八》嘉靖八年二月時已言“成國公朱麟奉命祭告顯陵未畢事,卒於安陸,詔遣清平伯吳傑往代行禮”,故而朱麟應逝世於這幾個月間。
  • 42.    《明史·卷一百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9-09-01]
  • 43.    《國朝獻徵錄·卷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5-12]
  • 44.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9-05-12]
  • 45.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一十》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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