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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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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是2021年1月22日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的專業設置管理辦法。
中文名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
發文機構
教育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教職成廳〔2021〕1號
發文時間
2021年1月22日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全文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應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需求導向、服務發展,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主動服務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服務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實現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需要,遵循職業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適應學生全面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第三條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應體現職業教育類型特點,堅持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定位,進行系統設計,促進中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職業教育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縱向貫通、有機銜接,促進普職融通。
第四條 教育部負責全國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的管理和指導,堅持試點先行,按照更高標準,嚴格規範程序,積極穩慎推進。
第五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建設規劃,優化資源配置和專業結構
第六條 教育部制訂併發布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每年動態增補,五年調整一次。高校依照相關規定,在專業目錄內設置專業。
第七條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是設置與調整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實施人才培養、組織招生、授予學位、指導就業、開展教育統計和人才需求預測等工作的重要依據,是學生選擇就讀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社會用人單位選用畢業生的重要參考。
第二章 專業設置條件與要求
第八條 高校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應緊緊圍繞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產業發展重點領域,服務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對接新職業,聚焦確需長學制培養的相關專業。原則上應符合第九條至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第九條 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需有詳實的專業設置可行性報告。可行性報告包括對行業企業的調研分析,對自身辦學基礎和專業特色的分析,對培養目標和培養規格的論證,有保障開設本專業可持續發展的規劃和相關制度等。擬設置的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需與學校辦學特色相契合,所依託專業應是省級及以上重點(特色)專業。
第十條 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須有完成專業人才培養所必需的教師隊伍,具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全校師生比不低於1:18;所依託專業專任教師與該專業全日制在校生人數之比不低於1:20,高級職稱專任教師比例不低於30%,具有研究生學位專任教師比例不低於50%,具有博士研究生學位專任教師比例不低於15%。
(二)本專業的專任教師中,“雙師型”教師佔比不低於50%。來自行業企業一線的兼職教師佔一定比例並有實質性專業教學任務,其所承擔的專業課教學任務授課課時一般不少於專業課總課時的20%。
(三)有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等認定的高水平教師教學(科研)創新團隊,或省級及以上教學名師高層次人才擔任專業帶頭人,或專業教師獲省級及以上教學領域有關獎勵兩項以上。
第十一條 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需有科學規範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具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培養方案應校企共同制訂,需遵循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突出知識與技能的高層次,使畢業生能夠從事科技成果、實驗成果轉化,生產加工中高端產品、提供中高端服務,能夠解決較複雜問題和進行較複雜操作。
(二)實踐教學課時佔總課時的比例不低於50%,實驗實訓項目(任務)開出率達到100%。
第十二條 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需具備開辦專業所必需的合作企業、經費、校舍、儀器設備、實習實訓場所等辦學條件:
(一)應與相關領域產教融合型企業等優質企業建立穩定合作關係。積極探索現代學徒制等培養模式,促進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互通銜接。
(二)有穩定的、可持續使用的專業建設經費並逐年增長。專業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原則上不低於1萬元。
(三)有穩定的、數量夠用的實訓基地,滿足師生實習實訓(培訓)需求。
第十三條 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需在技術研發與社會服務上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具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省級及以上技術研發推廣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協同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或技術技能大師工作室、實驗實訓基地等)。
(二)能夠面向區域、行業企業開展科研、技術研發、社會服務等項目,併產生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專業面向行業企業和社會開展職業培訓人次每年不少於本專業在校生人數的2倍。
第十四條 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需有較高的培養質量基礎和良好的社會聲譽,具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所依託專業招生計劃完成率一般不低於90%,新生報到率一般不低於85%。
(二)所依託專業應屆畢業生就業率不低於本省域內高校平均水平。
第三章 專業設置程序
第十五條 專業設置和調整,每年集中通過專門信息平台進行管理。
第十六條 高校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應以專業目錄為基本依據,符合專業設置基本條件,並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一)開展行業、企業、就業市場調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預測。
(二)在充分考慮區域產業發展需求的基礎上,結合學校辦學實際,進行專業設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符合條件的高等職業學校(專科)設置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總數不超過學校專業總數的30%,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學生總數不超過學校在校生總數的30%。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論證材料,包括學校和專業基本情況、擬設置專業論證報告、人才培養方案、專業辦學條件、相關教學文件等。
(四)專業設置論證材料經學校官網公示後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符合條件的高校範疇內組織論證提出擬設專業,並報備教育部,教育部公佈相關結果。
第四章 專業設置指導與監督
第十七條 教育部負責協調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定期發佈行業人才需求以及專業設置指導建議等信息,負責建立健全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加強對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的宏觀管理。
第十八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統籌規劃、信息服務、專家指導等措施,指導區域內高校設置專業。
高校定期對專業設置情況進行自我評議,評議結果列入高校質量年度報告。
第十九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健全專業設置的預警和動態調整機制,把招生、辦學、就業、生均經費投入等情況評價結果作為優化專業佈局、調整專業結構的基本依據。
第二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組織階段性評價和週期性評估監測,高校所開設專業出現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質量低下、就業率過低等情形的,應調減該專業招生計劃,直至停止招生。連續3年不招生的,原則上應及時撤銷該專業點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解釋。 [1] 

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解答

1.請介紹一下《辦法》研製的背景是什麼?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教育。習近平總書記就職業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為職業教育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統籌協調發展機制。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大人力資本投入,增強職業技術教育適應性。國務院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將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作為體現職業教育類型特點的重要任務,健全縱向貫通、橫向融通的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環節。
2019年以來,我部先後公佈23所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學校和4所獨立學院轉設的本科層次職業學校,組織論證形成涉及16個專業大類的80個試點專業,2020年,又對職業教育專業目錄進行一體化修(制)訂。同時,對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教學實施加強指導,試點工作穩步推進,同時也面臨專業設置管理有待進一步程序化、制度化等問題。研製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辦法,是完善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準體系、系統加強專業建設、科學有效引導預期、保證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行穩致遠的基礎性工作。
2.請問《辦法》研製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辦法》研製過程中,我們堅持“三個高、兩個銜接、三個不變”的總體思路。“三個高”,即本科層次職業教育是職業教育的高層次,高起點、高標準建設一批專業,通過長學制培養,為產業轉型升級提供高層次、高水平技術技能人才支撐。“兩個銜接”,即注重與中職和高職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的銜接,注重與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標準和有關評估方案的銜接。“三個不變”,即在辦學方向上堅持職業教育類型不變,在培養定位上堅持技術技能人才不變,在培養模式上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不變。
3.《辦法》主要內容有哪些?
《辦法》研製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廣泛徵求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機構和院校意見,凝聚現階段的最大共識,既着眼於滿足階段性工作需求,又兼顧長遠。《辦法》共分為總則、專業設置條件與要求、專業設置程序、專業設置指導與監督、附則等5章21條。
第一章“總則”提出出台《辦法》的目的和依據,明確了基本原則、專業目錄管理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的職責。
第二章“專業設置條件與要求”提出專業設置依據、論證要求,以及包括師資隊伍水平、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基本辦學條件、技術研發與社會服務、社會聲譽等設置條件。
第三章“專業設置程序”規定專業設置的基本程序,明確了相關備案要求和備案所提交的論證材料。
第四章“專業設置指導與監督”明確建立健全專業設置、預警和調整機制、落實相應主體責任、加強階段性評價與週期性評估監測等。
第五章 “附則”明確《辦法》的解釋權和施行時間。
4.請問《辦法》主要有哪些創新點?
一是突出高起點。設置條件不低於普通本科專業,基本條件突出“雙師型”教師、工學結合等類型教育要求,成果性指標體現近年來職業教育領域重大改革導向,均為公信力高且在較長時期內保持穩定的工作。嚴格規範程序,積極穩慎推進,確保讓有基礎、有能力的專業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
二是瞄準高層次。專業布點主動服務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培養解決複雜問題、進行復雜操作、確需長學制培養的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主要從事科技成果、實驗成果轉化,生產加工中高端產品、提供中高端服務,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是注重高要求。堅持依法行政、放管結合。加強管理,明確專業設置的具體規則、操作路徑等剛性要求,有序推進、規範管理,避免一哄而上,對符合條件的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在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數和學生數方面明確要求,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
5.請問《辦法》中有哪些重點需要關注的具體設置條件?
與此前高職(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相比,《辦法》對專業設置條件進行了細化,定性定量相結合設置了具體指標,充分體現類型教育特點。比如,師資隊伍方面,強化教師“雙師”素質,對“雙師型”教師佔比、行業企業一線的兼職教師承擔專業課教學任務授課課時比例明確提出要求;校企合作方面,強化與現行相關政策協同,圍繞產教融合型企業、現代學徒制等明確提出要求;教學管理方面,強化實踐性教學,對實訓基地、實踐教學比例等明確提出要求。
6.下一步推動《辦法》落實有哪些工作舉措?
一是加強宣傳解讀。把宣傳解讀《辦法》精神與貫徹落實職教20條、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等緊密結合起來,指導各地、院校全面準確理解,嚴格貫徹執行,避免誤讀。
二是深入推進試點。按照穩步推進總要求,結合地方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等工作,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探索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同時強化對試點工作的持續指導,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執行,確保不走樣,堅決防止“一哄而上”。
三是加快標準研製。對接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新職業等對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新需求,推動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構建職業教育中高本貫通的專業目錄體系,啓動相關專業教學標準研製工作。
四是加強政策協同。配合職業教育法、學位條例等的修訂工作,深化職普融通、職繼融合,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完善與職業教育發展相適應的學位授予標準和評價機制。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