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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

鎖定
文化創意是以文化為元素、融合多元文化、整理相關學科、利用不同載體而構建的再造與創新的文化現象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依靠創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賦,藉助於高科技對文化資源進行創造與提升,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產生出高附加值產品,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
2021年,我國評選出中國百佳文化創意產品,以相應中國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和事業的倡議 [1] 
中文名
文化創意 [1] 
外文名
cultural creativity, cultural innovation, cultural and creative [2] 
註    釋
用不同載體再造與創新的文化現象
核    心
創造力
首    倡
英國
分    類
版權產業文化產業

文化創意概念介紹

文化創意,指在文化領域創出新意,或指文化創新的成果;其核心為“創造力”,即“人的創造力”以及“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創造力”。“創意”是產生新事物的能力;這些創意必須是獨特的、原創的以及有意義的。
“創意”或者“創造力”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是“原創”,它是前人和其他人沒有的,是自己原創的,如京劇、崑曲、武術就屬於中國原創;第二是“創新”,其意義在於:某物雖然由他人首先創造,但它可被進一步改造,進而形成一個新的事物,給人新的感覺,如電影《卧虎藏龍》就是一個採用西方化的藝術表達方式來包裝中國內核的故事,屬於一個創新過程而非原創。

文化創意發展狀況

文化創意來源政策

文化創意自英國首倡,其後許多國家和地區也紛紛提出相關概念。主要包括版權產業文化產業、休閒產業、體驗經濟注意力經濟等概念。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對創意產業的理解分為三種:以美國為代表的“版權型”,以英國為代表的“創意性”,以中、韓為代表的“文化型”。
中國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形態和業態進行了界定,明確提出了國家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任務,標誌着國家已經將文化創意產業放在文化創新的高度進行了整體佈局。

文化創意產業前景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文化創意產業包含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與智能產權三項內容。《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國家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任務,全國各大城市也都推出相關政策支持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相關文件,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相關工作進行部署 [1] 

文化創意產業聯盟

中國文化創意產業要實現大發展大繁榮,企業走向產業聯盟,依託中國創意產業聯盟開展組織創新合作,整合資源,提高自身競爭力,是大勢所趨。中國創意產業聯盟將確保合作各方的市場優勢,尋求新的規模、標準、機能或定位,應對共同的競爭者或將業務推向新領域等目的,企業和相關成員間結成的互相協作和資源整合的一種合作模式。
全球化背景下,許多國家政府對創意產業聯盟產生了新的認識:一方面,經濟全球化弱化了政府對市場壟斷的擔憂。由於全球產業競爭的加劇,政府開始重新認定市場壟斷中“相關市場”的範圍,市場範圍的擴大促使政府放鬆了對合作創新的壟斷管制,產業聯盟的發展限制條件大幅減少。另一方面,經濟全球化促使政府更加關注本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政府從提高本國產業競爭力的角度出發重視支持產業聯盟,以解決產業發展的共性問題,特別是產業創新中的共性問題。中國創意產業聯盟(英文China Creative Industry Alliance,縮寫為 CCIA)是由國務院有關部委領導支持、全國政協有關委員會和國家多部委指導,全國知名創意機構發起成立的創意產業化協作發展聯盟,促進中國創意產業向高文化化和高技術化的融合發展,推動全國創意產業大發展和大繁榮,以最終實現創意強國目標而團結在一起的全國性創意產業合作聯盟。聯盟下設專家委員會、若干個區域委員會、行業委員會、創意產業研究院及基金理事會。2012年2月9日,全國政協教科文衞體委員會辦公室、中國創意產業聯盟、人民政協報社等單位共同舉辦“創意產業發展”座談會。全國政協副主席厲無畏 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中共中央宣傳部、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教育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廣電總局、中國科協等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團體代表、全國政協部分委員及中國創意產業聯盟主席團主席、中國科協原黨組書記高潮,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原副署長、聯盟主席團主席李東東出席座談會。與會者就我國創意產業的現狀和發展前景進行了廣泛的討論和交流,包括促進國家設計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建設“創想樂園”的構想、轉變文化資源配置機制的方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所應引領的作用等。我國創意產業的發展主要存在輻射力不夠強、人才培養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與會者認為,應採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緊抓產學研結合、發揮中國創意產業聯盟作用、搭建產業開發研究院等措施,推動我國創意產業向前發展,使我國從“創意產業大國”逐漸成為“創意產業強國”。

文化創意媒體評論

魯迅曾説“文藝是國民精神的光”。不幸的是,近些年來,這束“光”有些黯淡:文藝創作,掉入了“虛假繁榮、創意貧瘠”的瓶頸,在“題材趨同、照搬成風”中盡顯平庸。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稱,“國內的文藝作品創造力不夠, 90%作品是複製品”,一語道破了尷尬的現狀。文學中,彌望的是“舶來品”;熒屏上,舊題材翻拍不止;文化風尚裏,“山寨風”經久不息……“文藝複製”,勾勒出了文藝創作的蕭條生態。
“原創不足,戲仿來湊”,也成了“中國製造”的現實窘境。創造性稀缺、想象力乾枯,造成審美意藴的匱乏、文化價值的損耗,也帶來文化認同的斷裂。山寨之流弊,體現出當下的文化彷徨。技術升級了,產量增加了,為何我們的文藝創作,仍是“低水平地起鬨”,仍在“無新意”的泥潭裏打轉轉?
説到底,文化創意不是“新技術、重投入”的簡單疊加。它好比新苗嫩枝,需要植根在社會沃壤上,方能茁壯成長,技術只是養料。當體制秩序呈現“倒掛局面”,文化創意難免成一潭死水,失去生機。創意不是“宮廷戲”、“穿越劇”的輪番轟炸,向壁虛造、無病呻吟的文學敍事。它關乎現實基礎上的藝術提煉,剝離了“程式化”的放飛想象,避免“一律化”的另闢蹊徑。觀照現實、發散想象,文化創意方能“有源頭活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略薩就説,文藝“重要的是對現實生活堅決、深入的批評——如同堂·吉訶德那樣挺起長矛衝向風車”。
很可惜,看看國內的文藝作品,發掘現實、針砭時弊的極為罕見;無關痛癢的劣質品層出不窮。“文藝複製”,還昭示出版權保護的殘缺。版權意識淡薄,成了山寨通行的温牀稿費低下,消減着文藝創造的動力。柳斌杰表示,為鼓勵文化創意,今後政府將設立專門的扶持體制、基金。
筆者以為:鼓勵文藝創新不僅要有扶持的基金,更要有文藝創造的頂層設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