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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業

(後蜀將領、宰相)

鎖定
張業(892年-948年),本名知業,開封浚儀(今河南開封)人,五代十國時期後蜀將領、宰相
張業早年曆仕後梁後唐兩朝,在後唐滅前蜀之戰中隨軍進入西川,隸西川節度使孟知祥麾下為右廂馬步軍都指揮使,率兵討平蜀地盜亂。後隨孟知祥反唐,作為先鋒奪取遂州武信軍,被任命為寧江軍留後,後實授節度使,加檢校司徒。他在後蜀建立後,進拜右匡聖步軍都指揮使,與李仁罕等人分掌軍權。孟知祥死後,太子孟昶即位,張業進拜檢校太尉。
孟昶即位後,張業等人自恃先帝舊臣大多狂妄驕縱,剽掠百姓,其中以李仁罕和張業兩人行為最為惡劣。明德元年(934年),十月,孟昶設計誅殺李仁罕全家,然顧忌張業執掌禁軍所以並未對他動手,還升其為武信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後又升任司空,然任相後,張業依舊專橫跋扈,甚至私下尋訪劍士供其子左僕射張繼昭學習劍術,遂被左匡聖都指揮使孫漢韶密告於孟昶,稱張業謀反。廣政十一年(948年),張業父子在入朝時被孟昶誅殺,張業死時57歲。死後家產被孟昶籍沒。
本    名
張業
別    名
張知業
所處時代
五代十國
出生地
開封浚儀
出生日期
892年
逝世日期
948年
所屬政權
後梁→後唐→後蜀
官    職
司空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張業人物生平

張業早年經歷

張業本名張知業,年輕時便以驍勇著稱。 [1]  他初仕後梁為東頭供奉官,在梁晉兩河對壘期間多次擔任監軍,累立戰功,因軍紀嚴整,甚得軍卒敬畏。 [2] 
同光元年(923年),後唐莊宗李存勖攻滅後梁,因張知業有幹略,將其擢為軍中列校。張知業乃效力於後唐。 [3] 

張業建功西川

同光三年(925年),張知業參加後唐滅前蜀之戰,隨魏王李繼岌攻滅蜀地的前蜀政權。他受命“監先鋒兵”,在戰後被補任為西川右廂馬步軍都指揮使。 [4]  後來,李繼岌班師北歸,命張知業與馬步軍都指揮使李仁罕(張知業的舅父)、馬軍都指揮使潘仁嗣、左廂都指揮使趙廷隱、牙內指揮使武漳、驍鋭指揮使李延厚統領軍隊,留守成都,歸新任西川節度使孟知祥節制。 [5] 
同光四年(926年),孟知祥因蜀地盜賊蜂起,遂命張知業與趙廷隱分統兵馬,剿滅盜亂。 [6]  張知業在用兵的同時,佐以“五家為小保,五十家為大保”的保甲制度,很快便將蜀地盜亂悉數討平。 [7]  他因此積功升至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守簡州刺史上柱國,仍充任西川右廂馬步軍都指揮使。 [8]  是年四月,李存勖在洛陽兵變中被殺,後唐明宗李嗣源即位。 [9] 

張業助建後蜀

李嗣源繼位後,孟知祥逐漸萌生了據蜀自立之意。他大肆擴充兵力,增設義勝、定遠、衝山、義寧、牢城、飛棹等軍,分別由張知業及李仁罕、趙廷隱等統領。 [10]  孟知祥後又與東川節度使董璋結為同盟,共同對抗朝廷。而朝廷則在遂州(治今四川遂寧)、閬州(治今四川閬中)分別設立武信軍、保寧軍,以圖遏制東西兩川。兩川和朝廷之間的矛盾日益加深。 [11] 
東西兩川反唐之戰路線圖 東西兩川反唐之戰路線圖
長興元年(930年)九月,孟知祥與董璋一同起兵反唐。張知業被任命為先鋒都指揮使,隨李仁罕、趙廷隱攻打武信軍,並於次年(931年)正月攻破城池,逼殺守將夏魯奇 [12]  當時,李嗣源曾遣大軍征討兩川,但卻久戰無功,最終只得罷兵,默認了孟知祥、董璋對東西兩川的割據。 [13] 
長興三年(932年),孟知祥與董璋之間的聯盟破裂,兩川爆發戰爭。張知業時任寧江軍(治夔州,在今重慶奉節東)節度留後 [14]  ,亦率所部兵參戰。 [15]  孟知祥最終攻殺董璋,吞併了東川。他自領東川節度使,隨後又上表朝廷,請授張知業及武泰軍留後趙季良、武信軍留後李仁罕、保寧軍留後趙廷隱、昭武軍留後李肇五人為節度使。 [16] 
長興四年(933年),孟知祥未經朝廷詔令,便以墨制的形式署任趙季良、張知業等五人為本鎮節度使。 [17]  不久,朝廷正式拜孟知祥為劍南東西兩川節度使,封蜀王,同時授予趙季良等五人為節度使。其中,張知業為檢校司徒、寧江軍節度使。 [18] 
明德元年(934年),孟知祥稱帝,建立後蜀,史稱後蜀高祖。張知業被任命為右匡聖步軍都指揮使,與李仁罕、趙廷隱、侯洪實分掌軍權 [19]  ,仍領寧江軍節度使。 [20]  他因避孟知祥偏諱,乃更名為張業。 [1]  不久,後唐內亂,山南西道節度使張虔釗、武定軍節度使孫漢韶舉鎮歸附後蜀。孟知祥命張業率一萬軍隊屯兵大漫關,接應張虔釗、孫漢韶入蜀。 [21]  是年七月,孟知祥病逝,太子孟昶即位,史稱後蜀後主。張業又進拜檢校太尉 [22] 

張業擔任宰相

孟昶即位後,諸將大多都自恃先帝舊臣,驕縱不法,廣建府宅,剽掠百姓,強奪良田,甚至發掘墳墓,其中以李仁罕與張業最為惡劣。 [23]  當年(934年)十月,孟昶設計誅殺了李仁罕,族滅其家。張業雖是李仁罕的外甥,但因正執掌禁軍,而未曾受到牽連。孟昶還授其宰相銜,任命為武信軍節度使 [24]  、同平章事,以作安撫。 [25] 
廣政元年(938年),張業由遂州入朝,擔任尚書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成為宰相。廣政三年(940年),張業又加拜司空 [26]  ,並與同列宰相的趙季良、毋昭裔分判三司,負責度支司事務。 [27] 
張業擔任宰相期間,其子張繼昭亦官至尚書左僕射。他們父子專權跋扈,政出私門 [28]  ,還招聚亡命,甚至在府中私設監獄以關押負債者,以致有人被關押多年而身死獄中。蜀地百姓大為怨憤,朝中官員也多有不滿。當時,張繼昭因喜愛劍術,四處尋訪劍士。左匡聖都指揮使孫漢韶為此密告孟昶,稱張業父子謀反。 [29] 

張業因罪被誅

廣政十一年(948年),孟昶與李昊安思謙合謀,在張業父子入朝之時,命武士將其擊殺,並公開其罪狀,籍沒家產。 [30]  張業時年五十七歲 [31]  。隨後,樞密使王處回被黜退,衞聖都指揮使趙廷隱亦稱病交出兵權。孟知祥時代的故將舊臣至此徹底退出朝堂。孟昶終得親政。 [32] 

張業主要影響

張業是孟知祥的創業勳臣,輔佐其建立後蜀,與趙季良、李仁罕、趙廷隱、李肇並稱後蜀開國五節度,後又在孟昶一朝擔任宰相,他的功績主要有:
  • 剿滅盜亂:張業在孟知祥擔任西川節度使初期,與趙廷隱分統兵馬,並施行“五家為小保,五十家為大保”的保甲制度,將蜀地盜亂悉數討平,保障了孟知祥在蜀地的統治。 [6-7] 
  • 兼併鄰鎮:張業在後唐攻兩川之戰中,隨孟知祥反唐,作為先鋒隨李仁罕攻取遂州武信軍,後又參與了孟知祥吞併東川鎮的戰爭,使得孟知祥的勢力進一步發展壯大。 [12]  [15] 
  • 制定税法:張業在擔任孟昶的宰相期間,主管三司之一的度支司。他制定“盜税法”,規定凡是税官中飽私囊,則對税官徵收十倍的重税。 [27]  [33] 

張業歷史評價

吳任臣:文肅等諸人,故高祖創業勳臣,史所號五節度使是也。景從霸主,豹變雲蒸,可不謂盛焉。仁罕伏辜,業不良死,肇老臨邛,功高志滿,召禍取尤,蓋無不自己作之者也。 [34] 

張業軼事典故

孟知祥起兵反唐前,張知業與李仁罕曾邀請他赴宴。當時有人向孟知祥告變,稱張、李二人慾在宴上謀害於他。孟知祥查無實據,經過一番追查,方才得知是軍校都延昌、王行本所造謠言。他遂將都、王二人腰斬,隨後不帶護衞,獨自到李仁罕府上赴宴。李仁罕感其信任,哭着對孟知祥表態效忠,道:“老兵惟盡死以報德。”張知業等西川諸將也都因此而親附於孟知祥。 [35] 

張業人際關係

舅父:李仁罕,原為西川諸軍馬步都指揮使、武信軍節度使,後蜀建立後升任衞聖諸軍馬步軍指揮使,孟昶時進位中書令、判六軍諸衞事,因驕橫跋扈被孟昶誅殺。 [18]  [23] 
兒子:張繼昭,官至檢校左僕射,最終與張業一同被殺。 [36] 

張業史料索引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後蜀四》 [37] 
九國志·卷七》 [38] 
參考資料
  • 1.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張業,仁罕之甥也。初名知業,後避高祖偏諱,遂單名業。為人驍勇善戰。
  • 2.    《九國志·卷七》:事梁為東頭供奉官。時兩河兵革未息,業頻領監護之任,皆立戰功。法令峻整,士卒畏之。
  • 3.    《九國志·卷七》:莊宗入洛,聞業有幹略,擢為列校。
  • 4.    《九國志·卷七》:繼岌伐蜀,以業監先鋒兵,補右廂馬步軍都指揮使。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四》:天成元年,春,正月,戊辰,孟知祥至成都。……魏王繼岌留馬步都指揮使陳留李仁罕、馬軍都指揮使東光潘仁嗣、左廂都指揮使趙廷隱、右廂都指揮使浚儀張業、牙內指揮使文水武漳、驍鋭指揮使平恩李廷厚戍成都。甲申,繼岌發成都。
  • 6.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四》:時成都雖下,而蜀中盜賊羣起,佈滿山林。……(天成元年三月)蜀中羣盜猶未息,知祥擇廉吏使治州縣,……遣左廂都指揮使趙廷隱、右廂都指揮使張業將兵分討羣盜。
  • 7.    《九國志·卷七》:時蜀漢賊盜羣起,燒劫鎮戍,百姓驚憂,知祥遣業率兵捕之。業令五家為小保,五十家為大保,旬日之內,擒獲殆盡。
  • 8.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與仁罕同從高祖入蜀,分討諸盜,悉平之,官右廂馬步軍都指揮使、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司空、守簡州刺史、上柱國。
  • 9.    《十國春秋·卷四十八》:頃之莊宗遇弒,魏王繼岌自殺,明宗入立,改是年為天成元年,知祥乃訓練兵甲,陰有王蜀之志。
  • 10.    《十國春秋·卷四十八》:秋七月,開庫中,得鎧甲二十萬,益置義勝、定遠諸軍、左右牙等兵,……八月,增置左、右衝山等六營,……置義寧等二十營,……又置左、右牢城四營,……九月,又置左、右飛棹兵六營,……命李仁罕及廷隱、知業等分領之。
  • 11.    《十國春秋·卷四十八》:天成四年,唐以夏魯奇為武信軍節度使。冬十月辛亥,割閬、果二州置保寧軍,以李仁矩為節度使。仁矩故為東川董璋所詬,與之有隙,……仁矩日詗璋反狀,增飾而奏之。唐主又使魯奇益治遂州城隍,繕修甲兵。璋已大懼,時道路傳言又將割綿、龍為節鎮,知祥亦懼。知祥本與璋不協,未嘗通問,璋以為唐將致討,始遣人來求婚以自結,……知祥乃許以其女適璋子。
  • 12.    《十國春秋·卷四十八》:長興元年九月,璋移檄利、閬、遂三鎮,數其離間朝廷,引兵擊閬州。是月,知祥舉兵於成都,以都指揮使李仁罕為行營都部署,漢州刺史趙廷隱副之,簡州刺史張知業為先鋒都指揮使,將兵三萬攻遂州。……長興二年春正月庚午,李仁罕陷遂州,夏魯奇自殺。
  • 13.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六》:長興元年冬,唐軍伐蜀,至劍門。二年,以遂、閬既陷,又糧運不接,乃班師。
  • 14.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久之,拜寧江軍留後。
  • 15.    《九國志·卷七》:董璋襲成都,業在夔州聞之,率所部赴難。
  • 16.    《十國春秋·卷四十八》:長興三年夏四月,璋謀襲我成都,……璋入境,破楊林鎮。……五月,癸未,知祥留季良及高敬柔守成都,自帥兵八千人趨漢州。……斬璋首及斷光嗣首以授暉,暉舉城降於廷隱。是役也,凡得璋梓、綿、劍、普、果、閬、蓬、渠九城。……六月戊午,趙季良帥軍府將吏等請知祥兼鎮東川,許之。知祥自是遂並有兩川。……八月甲子,知祥令李昊為武泰軍留後趙季良、武信軍留後李仁罕、保寧軍留後趙廷隱、寧江軍留後張知業、昭武軍留後李肇等草表,……又表請以季良等五留後為節度使。
  • 17.    《十國春秋·卷四十八》:長興四年春二月戊申,知祥以墨制署趙季良等為五鎮節度使。
  • 18.    《舊五代史·卷四十四》:長興四年二月癸亥,以西川節度使孟知祥為劍南東、西兩川節度使,封蜀王。三月乙酉,以西川節度副使、知武泰軍節度兵馬留後趙季良為檢校太保、黔南節度使;以西川諸軍馬步都指揮使、知武信軍節度兵馬留後李仁罕為檢校太傅、遂州節度使;以西川左廂馬步指揮使、知保寧軍節度兵馬留後趙廷隱為檢校太保、閬州節度使;以西川右廂馬步都指揮使、知寧江軍兵馬留後張知業為檢校司徒、夔州節度使;以西川衙內馬步都指揮使、知昭武軍兵馬留後李肇為檢校太保、利州節度使,從孟知祥之請也。
  • 19.    《錦裏耆舊傳·卷七》:長興五年夏四月,文武勸進,即皇帝位。大赦國內,改唐長興五年為明德元年,……左右馬步軍都指揮使李仁罕、趙廷隱、張業、侯洪實分掌軍權。
  • 20.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及高祖稱尊號,命業充右匡聖步軍都指揮使,仍管寧江節鎮如故。
  • 21.    《十國春秋·卷四十八》:明德元年夏四月庚午朔,地震,張虔釗、孫漢韶以興元、武定兩鎮來降,帝命右匡聖馬步都指揮使。寧江節度使張業將兵一萬屯大漫關以迎之。
  • 22.    《十國春秋·卷四十九》:高祖病革,立為皇太子,權監軍國事。頃之,高祖晏駕,……昶於柩前嗣皇弟位,時年十六。明德元年秋九月,加趙季良司徒,張業檢校太尉。
  • 23.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頃之,受遺詔輔政,奉後主嗣皇帝位。是時諸將多高祖故人,事後主益驕蹇不法,務廣第宅,奪人良田,發其墳墓,而仁罕及張業尤甚。……仁罕頗恃功,求判六軍。後主雖曲狥其請,加中書令,判六軍事,而內不勝其忿。……後主因其入朝執殺焉,並族其家。
  • 24.    《九國志·卷七》:昶襲位,改武信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是歲,昶殺判六軍事李仁罕。業,仁罕之甥也,昶慮其為變,詔歸本道。未幾召入,依舊同平章事。
  • 25.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仁罕既伏罪業,是時方掌禁兵,後主懼其反側,乃用為相以安之,命同平章事。
  • 26.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廣政元年,進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未幾,加司空兼判度支。
  • 27.    《十國春秋·卷四十九》:廣政元年春正月,以武信節度使、同平章事張業為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廣政三年夏四月,太保兼門下侍郞同平章事趙季良請與門下侍郞同平章事毋昭裔、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張業分判三司。癸未,命季良判户部,昭裔判鹽鐵,業判度支。
  • 28.    《九國志·卷七》:業多視事私第中,宰相之門被桎梏者常滿。
  • 29.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業性豪侈,強市人田宅,藏匿亡命,又於私第置獄系負責者,或歷年至於瘐死。蜀人大怨之。而業子繼昭官檢校左僕射,復好擊劍,常與僧歸信訪善劍者。左匡聖都指揮使孫漢韶宿與業不和,密告業父子謀反。後主大怒,亷得其專恣狀。
  • 30.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乃與李昊、安思謙謀,俟其入朝執殺之,下詔暴業罪惡,籍其家。時廣政十一年也,業後仁罕死凡十五年。
  • 31.    《九國志·卷七》:翌日,令壯士就都堂擊殺之,年五十七。
  • 32.    《十國春秋·卷四十九》:廣政十一年秋七月,司空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張業、樞密使保寧節度使兼侍中王處回奢豪專恣;甲子,帝命壯士擊殺業于都堂,籍沒其家,處回聽歸私第,黜為武德節度使兼中書令。……安思謙密告衞聖都指揮使兼中書令趙廷隱謀反,……甲戌,廷隱稱疾,請解軍職,許之。八月甲申,以趙廷隱為太傅,賜爵宋王,國有大事就第問之。辛丑,王處回請老,以太子太傅致仕。自是故將舊臣殆盡,帝始親政事於朝堂。
  • 33.    《九國志·卷七》:新收徵税,多為主吏乾沒,業作盜税法,犯者十倍徵之,吏民不堪其命。……昶知之,遽除十倍之法。
  • 34.    [清]吳任臣撰,徐敏霞、周瑩點校.十國春秋:中華書局,1983:761
  • 35.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七》:長興元年二月,都指揮使李仁罕、張業欲置宴召知祥;先二日,有尼告二將謀以宴日害知祥;知祥詰之,無狀,丁酉,推始言者軍校都延昌、王行本,腰斬之。戊戌,就宴,盡去左右,獨詣仁罕第;仁罕叩頭流涕曰:“老兵惟盡死以報德。”由是諸將皆親附而服之。
  • 36.    《十國春秋·卷五十一》:業性豪侈,強市人田宅,藏匿亡命,又於私第置獄系負責者,或歷年至於瘐死。蜀人大怨之。而業子繼昭官檢校左僕射,復好擊劍,常與僧歸信訪善劍者。左匡聖都指揮使孫漢韶宿與業不和,密告業父子謀反。後主大怒,亷得其專恣狀。
  • 37.    [清]吳任臣撰,徐敏霞、周瑩點校.十國春秋:中華書局,1983:759-760
  • 38.    [宋]路振撰,連人點校.九國志:齊魯書社,2000: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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