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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
(天津市寧河區委原副書記、區長)
鎖定
- 中文名
- 張偉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天津市
- 出生日期
- 1967年9月
- 畢業院校
- 河北工業大學
張偉人物履歷
1985.09--1989.07 天津體育學院體育專業學習;
1989.07--1991.10 天津石化一中教師;
1991.10--1995.11 天津市津南區政府招待所科員;
1995.11--1998.10 天津市津南區政府招待所人保科科長(副科級);
1998.10--2001.10 天津市津南區小站鎮黨委委員;
2001.10--2005.10 天津市津南區小站鎮政府副鎮長;
2005.10--2009.01 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其間:2008.09--2009.01天津市委黨校第35期培訓一班學習);
2009.01--2009.03 天津市津南區辛莊鎮黨委書記;
2009.03--2010.02 天津市津南區辛莊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0.02--2011.06 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黨委書記;
2011.06--2011.11 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葛沽鎮黨委書記;
2011.11--2011.12 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津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組書記(兼);
2011.12--2012.01 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副區長、津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組書記(兼);
2012.01--2016.01 天津市津南區委常委、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2010.03--2012.06河北工業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6.01--2016.04 天津市援疆幹部領隊,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臨時黨委書記;
2016.04—2018.04天津市援疆幹部領隊,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臨時黨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委副書記;
2018.04—2018.05天津市寧河區委副書記;
張偉人物事件
張偉違紀被查
張偉提起公訴
2021年3月,天津市寧河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偉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辛莊鎮黨委書記,葛沽鎮黨委書記,津南區委常委、副區長,天津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委員會副書記,天津市寧河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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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違紀通報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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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領導之窗 .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8-05-25]
- 2. 天津市寧河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0-08-18]
- 3.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1-03-24]
- 4. 我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海河清風.2021-12-30[引用日期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