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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

(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黨委原書記)

鎖定
張偉,男,漢族,1965年6月生,四川南充人,在職大學學歷。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二級調研員。
2022年3月,經廣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中文名
張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南充
出生日期
1965年6月
性    別

張偉人物履歷

1985年12月至1993年09月,任南充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3年09月至1994年01月,任廣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4年01月至1996年08月,任廣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6年08月至1997年12月,任廣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997年12月至1999年04月,任廣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員;
1999年04月至2000年02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審判員;
2000年02月至2002年04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審判員;
2002年04月至2002年05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審判員;
2002年05月至2009年10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員;
2009年10月至2011年05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1年05月至2016年10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縣級審判員;
2016年10月至2018年07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正縣級審判員;
2018年07月至2019年06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正縣級審判員;
2019年06月,任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二級調研員。 [1-2] 
2022年3月,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3] 

張偉人物事件

張偉接受調查

2021年5月,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二級調研員張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張偉依法雙開

2022年3月,經廣安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二級調研員張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偉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案件執行、房屋土地競拍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